东莞市益致模塑有限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益致模塑有限公司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8号2栋205室
建设单位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山市 (略)
项目概况东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8号2栋205室(详见附图), (略) 坐标:北纬22°51" 点击查看>> ",东经113°51"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年加工生产美妆美容器200万个。项目共有员工1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混料、破碎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A)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大岭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满足排放要求,且东莞市大岭 (略) 理厂目 (略) 理量可接纳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因此,项目建设完成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 (略) 理后,项目营 (略) 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略) 界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的要求。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计项目营运期区域声环境质量可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 (略) 置,并执行危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略) 理。项目一般 (略) 、 (略) 等区域进行 (略) 理。同时一般 (略) (略) 区内,生活垃 (略) 理,其暂存区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4-12
联系人东莞 (略) 松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8号2栋205室
建设单位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山市 (略)
项目概况东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8号2栋205室(详见附图), (略) 坐标:北纬22°51" 点击查看>> ",东经113°51"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年加工生产美妆美容器200万个。项目共有员工1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混料、破碎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A)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大岭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满足排放要求,且东莞市大岭 (略) 理厂目 (略) 理量可接纳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因此,项目建设完成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 (略) 理后,项目营 (略) 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略) 界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的要求。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计项目营运期区域声环境质量可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 (略) 置,并执行危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略) 理。项目一般 (略) 、 (略) 等区域进行 (略) 理。同时一般 (略) (略) 区内,生活垃 (略) 理,其暂存区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4-12
联系人东莞 (略) 松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