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4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4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金华 (略)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开〔2022〕5号 | 点击查看>> .12 | |
2 | 关于浙江辉煌 (略) 年产150万英尺锯链、10万片导板生产线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开〔2022〕6号 | 点击查看>> .12 |
公告期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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