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0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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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0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沿湖治 (略)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市斯康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工程有裴河防洪工程、生态河道构建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农村生 (略) 理工程、城镇面源治理工程、生态防护林、智慧管控工程等,治理面积 点击查看>> k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期利用周边村庄现有旱厕,不在作业场地内设置 (略) 。建设洗车平台,洗车平台上产生的洗车废水自流入地势较低的隔油池中,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

③施工期采用声源较小的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机械和居民区之间设置移动式隔声屏;中午、夜间禁止施工,仅在昼间施工。

④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 (略) 门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施工弃土优先回用, (略) 分回填于本工程渣场;废弃的建筑 (略) 分回收利用, (略) 分作 (略) 理。泥浆水沉淀池产生的干泥浆,与污水管网清淤产生的淤泥一起应按照环保要求,运送至本工程渣场;坑塘、河道清理的淤泥自然晾晒干化后采用封闭式的运泥车运送,用于周边农田土壤的改良和土地复垦,不专门设置晾晒场,清淤污泥就近在坑塘、河道旁晾晒至含水率低于80%立即运走。机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由有资 (略) 理。

⑤水土保持:对项目区新修堤防、驳岸工程按0.5m厚度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最终进行工程填筑与土地整治的覆土;堆放在临时堆土区范围内,堆土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以利于复绿。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土质边坡夯实;在施工区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施工结束 (略) 和施工布置区压地范围土地进行整治,予以复绿等。在施工边坡下侧、临时堆料、临时堆土(石)及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场的周边采用临时拦挡措施;在 (略) 两侧开挖土质排水沟,设置临时土质沉沙池;工程结束后上覆种植土约50cm种植灌木和草坪等。

(2)运营期:本工程对白湖镇15个永久居民 (略) 理, (略) 理后出水满足《农 (略) 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 点击查看>> -2019)中的一级B标准,排入附近沟渠。项目运营期 (略) 理采用地埋式 (略) 理设备,无废气排放,无噪声产生。项目运 (略) 理设备产生的污泥通过污泥泵排入污泥干化池,污泥定期脱水交由安徽 (略) 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门:

庐江 (略)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点击查看>>

传真:

0551-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交口庐江 (略)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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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沿湖治 (略)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市斯康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工程有裴河防洪工程、生态河道构建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农村生 (略) 理工程、城镇面源治理工程、生态防护林、智慧管控工程等,治理面积 点击查看>> k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期利用周边村庄现有旱厕,不在作业场地内设置 (略) 。建设洗车平台,洗车平台上产生的洗车废水自流入地势较低的隔油池中,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

③施工期采用声源较小的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机械和居民区之间设置移动式隔声屏;中午、夜间禁止施工,仅在昼间施工。

④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 (略) 门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施工弃土优先回用, (略) 分回填于本工程渣场;废弃的建筑 (略) 分回收利用, (略) 分作 (略) 理。泥浆水沉淀池产生的干泥浆,与污水管网清淤产生的淤泥一起应按照环保要求,运送至本工程渣场;坑塘、河道清理的淤泥自然晾晒干化后采用封闭式的运泥车运送,用于周边农田土壤的改良和土地复垦,不专门设置晾晒场,清淤污泥就近在坑塘、河道旁晾晒至含水率低于80%立即运走。机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由有资 (略) 理。

⑤水土保持:对项目区新修堤防、驳岸工程按0.5m厚度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最终进行工程填筑与土地整治的覆土;堆放在临时堆土区范围内,堆土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以利于复绿。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土质边坡夯实;在施工区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施工结束 (略) 和施工布置区压地范围土地进行整治,予以复绿等。在施工边坡下侧、临时堆料、临时堆土(石)及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场的周边采用临时拦挡措施;在 (略) 两侧开挖土质排水沟,设置临时土质沉沙池;工程结束后上覆种植土约50cm种植灌木和草坪等。

(2)运营期:本工程对白湖镇15个永久居民 (略) 理, (略) 理后出水满足《农 (略) 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 点击查看>> -2019)中的一级B标准,排入附近沟渠。项目运营期 (略) 理采用地埋式 (略) 理设备,无废气排放,无噪声产生。项目运 (略) 理设备产生的污泥通过污泥泵排入污泥干化池,污泥定期脱水交由安徽 (略) 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门:

庐江 (略)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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