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塑料(东莞)有限公司(迁建)
美欧塑料(东莞)有限公司(迁建)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美欧塑料(东莞)有限公司(迁建)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2栋501室 |
建设单位 | 美欧塑料(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美欧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为后续发展,拟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2栋5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51′ 点击查看>> ",东经:113°49′ 点击查看>> ",与营业执照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2栋501室”一致),迁建后生产设备不变,迁建后主要从事塑料盒的加工生产(与迁建前一致),年产塑料盒9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吸塑产生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25米排放;此外,项目未被集 (略) (略) 分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戴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50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NH3-N等。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市政管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 (略) 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入指定区域存放, (略) (略) 理;项目生活垃圾收 (略) 门运 (略) (略) 理, (略) 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门清理运走;项目生产的危险废物会暂存于危废间,然后定期交有危废资 (略) 理。 (略) 理措施: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 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 (略) 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04-1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美欧塑料(东莞)有限公司(迁建)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2栋501室 |
建设单位 | 美欧塑料(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美欧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为后续发展,拟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2栋5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51′ 点击查看>> ",东经:113°49′ 点击查看>> ",与营业执照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 (略) 2栋501室”一致),迁建后生产设备不变,迁建后主要从事塑料盒的加工生产(与迁建前一致),年产塑料盒9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吸塑产生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25米排放;此外,项目未被集 (略) (略) 分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戴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50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NH3-N等。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市政管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 (略) 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入指定区域存放, (略) (略) 理;项目生活垃圾收 (略) 门运 (略) (略) 理, (略) 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门清理运走;项目生产的危险废物会暂存于危废间,然后定期交有危废资 (略) 理。 (略) 理措施: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 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 (略) 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04-1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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