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2年4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贺兰山大武口段302省道生态修复项目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302 (略) 两侧,南起世纪大道、北至石炭井镇南入口

石嘴山市大武口 (略)

宁夏锦润 (略)

贺兰山大武口段302省道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代码:石大发改审发[2021]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302 (略) 两侧,南起世纪大道、北至石炭井镇南入口。本项目生态修复总面积 点击查看>> m2(2985亩),其中北段由北岔沟至石炭井南入口,长约19km,生态修复面积 点击查看>> m2(2720亩);南段由世纪大道至北岔沟,长约4.8km,生态修复面积 点击查看>> m2(175亩),项目区紧邻大武口区302 (略) 。

本项目共分八个标段建设,其中,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建设总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绿化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铺设3m宽防火作业道,长度2467m,面积为7526m2, (略) 两侧交替种植侧柏、刺槐、榆树、沙枣、山桃、山杏、火炬、蒙古扁桃、柠条、紫穗槐等乔灌木,增加绿化景观, (略) 为K0+0~K6+500。其中,一标段涉及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规模为0.2084hm2,其中,泵站用地面积0.0011hm2,管线用地面积0.1042hm2,绿化工程用地面积为0.1031hm2, (略) 范围为:K2+0~K2+500东侧,K2+500~K3+0东侧,K3+500~K4+0东北侧,K4+500~K5+0段北侧,K5+500~K6+0段东侧;实验区内管线建设内容包含干管,分干管,支管、辅管和滴灌管组成,干管、分干管、支管均固定埋于地下;辅管(地面PE管)和滴灌管布设于地面。其中,各级输水管道、滴管主管选择PE管。主管为De160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主管为De125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主管为De90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支管为De63PE管,压力参数为0.4Mpa;滴灌管为De16PE管,每株树安装滴头一个,选择10L/h稳流器;实验区内绿化工程建设内容为: (略) 两侧 (略) 分交替种植侧柏343株、刺槐126株、榆树102株、沙枣58株、山桃442株、山杏392株、火炬59株、蒙古扁桃598株、柠条452株、紫穗槐366株。二标段建设内容为:南起清水沟,北至炭梁坡,全长约5.3km,生态修复总面积 点击查看>> m2,交替种植侧柏、刺槐、山桃、山杏、蒙古扁桃、柠条、紫穗槐等乔灌木,增加绿化景观, (略) 为K6+500~K11+800,其中,二标段涉及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规模为0.052hm2,其中,泵站用地面积0.0015hm2,管线用地面积0.0203hm2,绿化工程用地面积为0.0302hm2, (略) 范围为:K7+0~K7+500东侧,K7+500~K8+500东侧。实验区内管线建设内容包含干管,分干管,支管、辅管和滴灌管组成,干管、分干管、支管均固定埋于地下;辅管(地面PE管)和滴灌管布设于地面。其中,各级输水管道、滴管主管选择PE管。主管为De160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主管为De125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主管为De90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支管为De63PE管,压力参数为0.4Mpa;滴灌管为De16PE管,每株树安装滴头一个,选择10L/h稳流器;实验区内绿化工程建设内容为: (略) 两侧 (略) 分交替种植侧柏268株、刺槐98株、山桃311株、山杏79株、蒙古扁桃472株、柠条374株、紫穗槐664株。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略) 用于项目区的生态治理修复。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物料堆放等采取遮盖, (略) 及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做好苫盖工作。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扬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 (略) 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 (略) 畅通, (略) 的整体服务水平, (略) 良好营运状态,减少堵车现象,使车辆保持匀速行驶,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沉淀的泥浆用于回填土。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禁止其入场施工;加强对场内机械设备的保养,使其维持较低声级水平,力求将场地内施工活动对周边声环境及施工人员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期间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发挥交通管制及绿化树种对噪声的防范及控制作用。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提高其环保意识,严禁垃圾随地丢弃,避免对场地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活垃圾由专车运 (略) 门指定的生活 (略) 置。营运期废 (略) 理,淤泥集中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填埋地点填埋,废机油由交由 (略) 理。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略) 施工场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立警示标志,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方式,选用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量,施工表土剥离单独堆存,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土地复耕和植被恢复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原文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贺兰山大武口段302省道生态修复项目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302 (略) 两侧,南起世纪大道、北至石炭井镇南入口

石嘴山市大武口 (略)

宁夏锦润 (略)

贺兰山大武口段302省道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代码:石大发改审发[2021]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302 (略) 两侧,南起世纪大道、北至石炭井镇南入口。本项目生态修复总面积 点击查看>> m2(2985亩),其中北段由北岔沟至石炭井南入口,长约19km,生态修复面积 点击查看>> m2(2720亩);南段由世纪大道至北岔沟,长约4.8km,生态修复面积 点击查看>> m2(175亩),项目区紧邻大武口区302 (略) 。

本项目共分八个标段建设,其中,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建设总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绿化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铺设3m宽防火作业道,长度2467m,面积为7526m2, (略) 两侧交替种植侧柏、刺槐、榆树、沙枣、山桃、山杏、火炬、蒙古扁桃、柠条、紫穗槐等乔灌木,增加绿化景观, (略) 为K0+0~K6+500。其中,一标段涉及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规模为0.2084hm2,其中,泵站用地面积0.0011hm2,管线用地面积0.1042hm2,绿化工程用地面积为0.1031hm2, (略) 范围为:K2+0~K2+500东侧,K2+500~K3+0东侧,K3+500~K4+0东北侧,K4+500~K5+0段北侧,K5+500~K6+0段东侧;实验区内管线建设内容包含干管,分干管,支管、辅管和滴灌管组成,干管、分干管、支管均固定埋于地下;辅管(地面PE管)和滴灌管布设于地面。其中,各级输水管道、滴管主管选择PE管。主管为De160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主管为De125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主管为De90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支管为De63PE管,压力参数为0.4Mpa;滴灌管为De16PE管,每株树安装滴头一个,选择10L/h稳流器;实验区内绿化工程建设内容为: (略) 两侧 (略) 分交替种植侧柏343株、刺槐126株、榆树102株、沙枣58株、山桃442株、山杏392株、火炬59株、蒙古扁桃598株、柠条452株、紫穗槐366株。二标段建设内容为:南起清水沟,北至炭梁坡,全长约5.3km,生态修复总面积 点击查看>> m2,交替种植侧柏、刺槐、山桃、山杏、蒙古扁桃、柠条、紫穗槐等乔灌木,增加绿化景观, (略) 为K6+500~K11+800,其中,二标段涉及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用地规模为0.052hm2,其中,泵站用地面积0.0015hm2,管线用地面积0.0203hm2,绿化工程用地面积为0.0302hm2, (略) 范围为:K7+0~K7+500东侧,K7+500~K8+500东侧。实验区内管线建设内容包含干管,分干管,支管、辅管和滴灌管组成,干管、分干管、支管均固定埋于地下;辅管(地面PE管)和滴灌管布设于地面。其中,各级输水管道、滴管主管选择PE管。主管为De160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主管为De125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主管为De90PE管,压力参数为1.0Mpa;支管为De63PE管,压力参数为0.4Mpa;滴灌管为De16PE管,每株树安装滴头一个,选择10L/h稳流器;实验区内绿化工程建设内容为: (略) 两侧 (略) 分交替种植侧柏268株、刺槐98株、山桃311株、山杏79株、蒙古扁桃472株、柠条374株、紫穗槐664株。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略) 用于项目区的生态治理修复。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物料堆放等采取遮盖, (略) 及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做好苫盖工作。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扬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 (略) 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 (略) 畅通, (略) 的整体服务水平, (略) 良好营运状态,减少堵车现象,使车辆保持匀速行驶,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沉淀的泥浆用于回填土。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禁止其入场施工;加强对场内机械设备的保养,使其维持较低声级水平,力求将场地内施工活动对周边声环境及施工人员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期间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发挥交通管制及绿化树种对噪声的防范及控制作用。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提高其环保意识,严禁垃圾随地丢弃,避免对场地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活垃圾由专车运 (略) 门指定的生活 (略) 置。营运期废 (略) 理,淤泥集中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填埋地点填埋,废机油由交由 (略) 理。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略) 施工场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立警示标志,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方式,选用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量,施工表土剥离单独堆存,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土地复耕和植被恢复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原文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