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滨江10-19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滨江10-19


瑞安市南滨江单元10- (略) 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瑞安市南滨江单元10- (略) 分地块( (略) 区10-19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 (略) (略) 交汇口西侧,10- (略) 分地块面积共 点击查看>> m2, (略) 坐标为E 点击查看>> 6°,N 点击查看>> 9°。地块东 (略) ( (略) ,32m),隔路为国家电网(江南供电营业厅);东 (略) ( (略) ,24m),隔路为瑞安市高楼镇安置房棚户 (略) 地块;西南侧为桥里河,隔河为瑞 (略) (略) ;西北侧为瑞安市明浩货 (略) 。

根据《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略) 关于飞云接待桥邻村安置留地置换地块( (略) 区10-19地块)公开出让的请示(瑞飞街办联[2020] (略) )》,将桥邻村安置留地1、2、3号地块合并 (略) 区10-19地块(即南滨江单元10-19地块),并将地块整体公开出让,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2日同意该请示。10-19地块原作农用地使用,出让后将作为住宅用地使用。

二、调查相关主体

业主单位: (略) 桥邻村股 (略)

编制单位:浙江 (略)

检测单位:浙江 (略) 温州分公司

三、地块污染识别

地块作为农用地使用期间,可能使用化肥及农药、进行污水灌溉,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镉、铅、砷等重金属及有机农药,结合当地的农业特征,可能使用的农药为滴滴涕和六六六等;闲置时充当相邻地块 (略) 线,散落的煤尘沉降到地块表面,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砷、镉)、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堆置的垃圾产生的潜在污染物有石油烃、氨氮、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周边相邻地块瑞安市明浩货 (略) 、 (略) 主要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可能对项目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等;临时煤场由于露天存放,煤尘随着雨水渗入土壤中,可能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砷、镉)、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 (略) 产生的污染可能随着桥里河渗入项目地块,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铜、砷等重金属及石油烃。

污染源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是铜、砷、镉、铅等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及有机农药(滴滴涕和六六六等)。

四、初步采样分析方案

本地块共设置7个土壤采样点(6个地块内监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11个地下水采样点(10个地块内监测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

于2021年7月16日~7月19日,进场开展现场土壤采样和地下水建井洗井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31个(地块内24个样、对照点4个样、3个现场平行样),共建4口地下水监测井。2021年7月19日,进行地下水采样工作,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3个样、1个对照点样、1个现场平行样)。

与2021年8月23日进行第二次地下水建井工作,共建7口地下水监测井,2021年8月28日,进行地下水采样工作,共采集8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7个样、1个现场平行样)。

根据污染识别结论,本地块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是铜、砷、镉、铅等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及有机农药(滴滴涕和六六六等)。

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一下简称“GB 点击查看>> -2018”)中85项、 (略) (略) 2019年5月发布的《污染物字典》(修订版)及2020年3月发布的《污染物检测字典》,结合专家函审意见,最终确定的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如下:

1 地块土壤与地下水检测项目

类别

检测项目

基本项目

特征污染物

土壤指标

GB 点击查看>> -2018表1中45项(包含特征污染物铜、砷、镉、铅、苯并[a]芘);pH值

石油烃(C10-C40)、农药类: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农药类指标仅检测表层土样)

地下水指标

GB 点击查看>> -2018表1中45项(包含特征污染物铜、砷、镉、铅、苯并[a]芘);地下水常规指标(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值

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石油烃(C10-C40)、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

五、调查结果

(1)土壤调查分析结论

地块内除pH值外总砷、镉、铜、铅、总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四氯化碳、氯仿、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烯、顺-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反-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1,2-四氯 点击查看>> 烷、1,1,2,2-四氯 点击查看>> 烷、四氯 点击查看>> 烯、1,1,1-三氯 点击查看>> 烷、1,1,2-三氯 点击查看>> 烷、三氯 点击查看>> 烯、1,2,3-三氯 点击查看>> 烷、氯 点击查看>> 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点击查看>> 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苯、间/对二 点击查看>> 苯、邻二 点击查看>> 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因子统计分析结果判断,所有基本检测因子的最大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分析结论

地块中除pH值外仅石油烃(C10-C40)、阴离子 (略) 分检出;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烯、顺-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反-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1,2-四氯 点击查看>> 烷、1,1,2,2-四氯 点击查看>> 烷、四氯 点击查看>> 烯、1,1,1-三氯 点击查看>> 烷、1,1,2-三氯 点击查看>> 烷、三氯 点击查看>> 烯、1,2,3-三氯 点击查看>> 烷、氯 点击查看>> 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点击查看>> 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苯、间/对二 点击查看>> 苯、邻二 点击查看>> 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点击查看>> 醇、对苯二 点击查看>> 酸二 点击查看>> 酯、己内酰胺、均未检出。

对照点pH值范围为7.36-7.91,整体地下水水质呈中性偏碱性,符合地下水质地块中除pH值外仅石油烃(C10-C40)、镉、耗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出;砷、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烯、顺-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反-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1,2-四氯 点击查看>> 烷、1,1,2,2-四氯 点击查看>> 烷、四氯 点击查看>> 烯、1,1,1-三氯 点击查看>> 烷、1,1,2-三氯 点击查看>> 烷、三氯 点击查看>> 烯、1,2,3-三氯 点击查看>> 烷、氯 点击查看>> 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点击查看>> 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苯、间/对二 点击查看>> 苯、邻二 点击查看>> 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均未检出。

对照点和地块内地下水pH值范围分别为7.65、7.1-7.8,整体地块地下水水质呈中性偏碱性,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Ⅳ类标准值。

2次采样检测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地块内检出浓度0.02-0.39mg/L,比标值为0.03-0.65;对照点检出浓度为检出浓度为0.03mg/L,比标值为0.05。,根据检测因子统计分析结果判断,石油烃(C10-C40)的最大检测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重 (略) 分检出,第一次采样检测结果中W1、W3和对照点有镉检出,检出浓度为0.0001-0.0003mg/L,比标值为0.01-0.03;其余指标和点位均未检出。镉的检出浓度均小于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Ⅳ类标准值。第二次检测结果中地下水各点位重金属均未检出,可排除本地块内生产活动对地块内地下水造成该指标影响的可能。

第一 (略) 有点位氨氮均有检出,地块及对照点地下水中氨氮均超标,超标倍数程度分别为W1:0.3倍,W2:1.97倍,W3: 点击查看>> 倍,WD1:1.11倍;第二次 (略) 有点位均有检出且超标,超标倍数1.3~ 点击查看>> 倍。整体地块内地下水中氨氮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为1.95- 点击查看>> mg/L,比标值为1.4- 点击查看>> ;对照点氨氮检出超标,检出浓度为3.17mg/L,比标值为2.11。地块内第一次检测W3点位超标较高, (略) 于临街,且荒废闲置,有生活和厨余垃圾丢置的影响,基于该指标非有毒有害指标,判断该指标下地块地下水不会对环境和人体产生较大影响。

第一 (略) 有点位耗氧量均有检出,地块内W1、W3点位耗氧量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24倍、2.3倍,W2和WD1点位检出浓度接近《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中的Ⅳ类标准的限值; (略) 有点位耗氧量均检出,W1、W3、W4、W5点位均超标,超标倍数0.25-0.51倍。整体地块内地下水中耗氧量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为5.92- 点击查看>> mg/L,比标值为0.592-3.38;对照点检出浓度为9.8mg/L,比标值为0.98。地块超标情况可 (略) 于临街且荒废闲置,有生活和厨余垃圾丢置影响,基于该指标非有毒有害指标,判断该指标下地块地下水不会对环境和人体产生较大影响。

(3)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略) 令 (略) )“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的要求,根据以上调查结论,地块内土壤各监测指标均无超标,地下水中氨氮、耗氧量超标,其他指标均无超标,由于氨氮和耗氧量非有毒有害指标,认为瑞安市南滨江单元10- (略) 分地块( (略) 区10-19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住宅用地(R2)使用,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束于本阶段,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工作。

六、建议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地块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定期监测,密切关注土壤颜色、气味等变化,若发现新的污染情况,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以最大程度的消除地块的潜在环境风险。同时,建设单位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瑞安市南滨江单元10- (略) 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瑞安市南滨江单元10- (略) 分地块( (略) 区10-19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 (略) (略) 交汇口西侧,10- (略) 分地块面积共 点击查看>> m2, (略) 坐标为E 点击查看>> 6°,N 点击查看>> 9°。地块东 (略) ( (略) ,32m),隔路为国家电网(江南供电营业厅);东 (略) ( (略) ,24m),隔路为瑞安市高楼镇安置房棚户 (略) 地块;西南侧为桥里河,隔河为瑞 (略) (略) ;西北侧为瑞安市明浩货 (略) 。

根据《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略) 关于飞云接待桥邻村安置留地置换地块( (略) 区10-19地块)公开出让的请示(瑞飞街办联[2020] (略) )》,将桥邻村安置留地1、2、3号地块合并 (略) 区10-19地块(即南滨江单元10-19地块),并将地块整体公开出让,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2日同意该请示。10-19地块原作农用地使用,出让后将作为住宅用地使用。

二、调查相关主体

业主单位: (略) 桥邻村股 (略)

编制单位:浙江 (略)

检测单位:浙江 (略) 温州分公司

三、地块污染识别

地块作为农用地使用期间,可能使用化肥及农药、进行污水灌溉,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镉、铅、砷等重金属及有机农药,结合当地的农业特征,可能使用的农药为滴滴涕和六六六等;闲置时充当相邻地块 (略) 线,散落的煤尘沉降到地块表面,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砷、镉)、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堆置的垃圾产生的潜在污染物有石油烃、氨氮、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周边相邻地块瑞安市明浩货 (略) 、 (略) 主要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可能对项目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等;临时煤场由于露天存放,煤尘随着雨水渗入土壤中,可能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砷、镉)、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 (略) 产生的污染可能随着桥里河渗入项目地块,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铜、砷等重金属及石油烃。

污染源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是铜、砷、镉、铅等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及有机农药(滴滴涕和六六六等)。

四、初步采样分析方案

本地块共设置7个土壤采样点(6个地块内监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11个地下水采样点(10个地块内监测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

于2021年7月16日~7月19日,进场开展现场土壤采样和地下水建井洗井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31个(地块内24个样、对照点4个样、3个现场平行样),共建4口地下水监测井。2021年7月19日,进行地下水采样工作,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3个样、1个对照点样、1个现场平行样)。

与2021年8月23日进行第二次地下水建井工作,共建7口地下水监测井,2021年8月28日,进行地下水采样工作,共采集8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7个样、1个现场平行样)。

根据污染识别结论,本地块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是铜、砷、镉、铅等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及有机农药(滴滴涕和六六六等)。

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一下简称“GB 点击查看>> -2018”)中85项、 (略) (略) 2019年5月发布的《污染物字典》(修订版)及2020年3月发布的《污染物检测字典》,结合专家函审意见,最终确定的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如下:

1 地块土壤与地下水检测项目

类别

检测项目

基本项目

特征污染物

土壤指标

GB 点击查看>> -2018表1中45项(包含特征污染物铜、砷、镉、铅、苯并[a]芘);pH值

石油烃(C10-C40)、农药类: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农药类指标仅检测表层土样)

地下水指标

GB 点击查看>> -2018表1中45项(包含特征污染物铜、砷、镉、铅、苯并[a]芘);地下水常规指标(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值

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石油烃(C10-C40)、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

五、调查结果

(1)土壤调查分析结论

地块内除pH值外总砷、镉、铜、铅、总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四氯化碳、氯仿、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烯、顺-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反-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1,2-四氯 点击查看>> 烷、1,1,2,2-四氯 点击查看>> 烷、四氯 点击查看>> 烯、1,1,1-三氯 点击查看>> 烷、1,1,2-三氯 点击查看>> 烷、三氯 点击查看>> 烯、1,2,3-三氯 点击查看>> 烷、氯 点击查看>> 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点击查看>> 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苯、间/对二 点击查看>> 苯、邻二 点击查看>> 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因子统计分析结果判断,所有基本检测因子的最大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分析结论

地块中除pH值外仅石油烃(C10-C40)、阴离子 (略) 分检出;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烯、顺-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反-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1,2-四氯 点击查看>> 烷、1,1,2,2-四氯 点击查看>> 烷、四氯 点击查看>> 烯、1,1,1-三氯 点击查看>> 烷、1,1,2-三氯 点击查看>> 烷、三氯 点击查看>> 烯、1,2,3-三氯 点击查看>> 烷、氯 点击查看>> 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点击查看>> 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苯、间/对二 点击查看>> 苯、邻二 点击查看>> 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点击查看>> 醇、对苯二 点击查看>> 酸二 点击查看>> 酯、己内酰胺、均未检出。

对照点pH值范围为7.36-7.91,整体地下水水质呈中性偏碱性,符合地下水质地块中除pH值外仅石油烃(C10-C40)、镉、耗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出;砷、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二氯 点击查看>> 烯、顺-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反-1,2-二氯 点击查看>> 烯、二氯 点击查看>> 烷、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1,1,1,2-四氯 点击查看>> 烷、1,1,2,2-四氯 点击查看>> 烷、四氯 点击查看>> 烯、1,1,1-三氯 点击查看>> 烷、1,1,2-三氯 点击查看>> 烷、三氯 点击查看>> 烯、1,2,3-三氯 点击查看>> 烷、氯 点击查看>> 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点击查看>> 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苯、间/对二 点击查看>> 苯、邻二 点击查看>> 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均未检出。

对照点和地块内地下水pH值范围分别为7.65、7.1-7.8,整体地块地下水水质呈中性偏碱性,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Ⅳ类标准值。

2次采样检测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地块内检出浓度0.02-0.39mg/L,比标值为0.03-0.65;对照点检出浓度为检出浓度为0.03mg/L,比标值为0.05。,根据检测因子统计分析结果判断,石油烃(C10-C40)的最大检测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重 (略) 分检出,第一次采样检测结果中W1、W3和对照点有镉检出,检出浓度为0.0001-0.0003mg/L,比标值为0.01-0.03;其余指标和点位均未检出。镉的检出浓度均小于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Ⅳ类标准值。第二次检测结果中地下水各点位重金属均未检出,可排除本地块内生产活动对地块内地下水造成该指标影响的可能。

第一 (略) 有点位氨氮均有检出,地块及对照点地下水中氨氮均超标,超标倍数程度分别为W1:0.3倍,W2:1.97倍,W3: 点击查看>> 倍,WD1:1.11倍;第二次 (略) 有点位均有检出且超标,超标倍数1.3~ 点击查看>> 倍。整体地块内地下水中氨氮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为1.95- 点击查看>> mg/L,比标值为1.4- 点击查看>> ;对照点氨氮检出超标,检出浓度为3.17mg/L,比标值为2.11。地块内第一次检测W3点位超标较高, (略) 于临街,且荒废闲置,有生活和厨余垃圾丢置的影响,基于该指标非有毒有害指标,判断该指标下地块地下水不会对环境和人体产生较大影响。

第一 (略) 有点位耗氧量均有检出,地块内W1、W3点位耗氧量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24倍、2.3倍,W2和WD1点位检出浓度接近《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中的Ⅳ类标准的限值; (略) 有点位耗氧量均检出,W1、W3、W4、W5点位均超标,超标倍数0.25-0.51倍。整体地块内地下水中耗氧量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为5.92- 点击查看>> mg/L,比标值为0.592-3.38;对照点检出浓度为9.8mg/L,比标值为0.98。地块超标情况可 (略) 于临街且荒废闲置,有生活和厨余垃圾丢置影响,基于该指标非有毒有害指标,判断该指标下地块地下水不会对环境和人体产生较大影响。

(3)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略) 令 (略) )“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的要求,根据以上调查结论,地块内土壤各监测指标均无超标,地下水中氨氮、耗氧量超标,其他指标均无超标,由于氨氮和耗氧量非有毒有害指标,认为瑞安市南滨江单元10- (略) 分地块( (略) 区10-19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住宅用地(R2)使用,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束于本阶段,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工作。

六、建议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应地块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定期监测,密切关注土壤颜色、气味等变化,若发现新的污染情况,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以最大程度的消除地块的潜在环境风险。同时,建设单位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