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欧玛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电厂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欧玛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电厂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 (略) 城 (略) 理厂污泥和 (略) 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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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 (略) 城 (略) 理厂污泥和 (略) 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碧波工业园区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次技改项目依托贵州 (略) 现有工程已 (略) 房、构建筑物及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新征土地,将现有的供热设备链排炉改造为煤粉炉,在现有设备基础上增加干法制粉机——雷蒙磨,以城 (略) 理厂污泥和生 (略) (略) 分原料,与其他原料进行配比,生产陶瓷产品, (略) (略) 理厂污泥60万吨、 (略) 飞灰15万吨的能力。技改完成后,工程陶瓷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西式连锁瓦2400万m2/a)。 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坯用原料(粘土类14万t/a、石英类17万t/a、瓷石类8.5万t/a、其他3.52万t/a)、 (略) 理厂污泥60万t/a、 (略) 飞灰15万t/a、煤粉炉炉渣0.16万t/a、釉用原料0.42万t/a。石灰(用于烟气脱硫)500t/a、煤气(辊道窑烧成燃料) 点击查看>> 万Nm3/a、煤6万t/a( (略) 制煤气4万t/a,用于煤粉炉2万t/a)。 本技改工程环保设施基本依托现欧玛陶瓷生产项目已建设施,本次技改估算环保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占本次技改工程建设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的1.24%。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次技改,拟拆除原有链排炉,替换为两台煤粉炉,分别用于高 (略) 理厂污泥和生活垃 (略) 飞灰,煤粉炉高温烟气则通过管道进入喷雾干燥塔用于料浆干燥。两座煤粉炉的高温烟气(G1、G2)分别通入两座喷雾干燥塔,对料浆干燥后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协同脱氟)+布袋除尘器治理后,分别通过一根Φ3×29m(DA002)和一根Φ2×25m(DA004)的喷雾干燥塔烟囱排放。排放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氟化物、HCl和铅、镉、镍、铜、铬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排放浓度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标准要求。 (略) 理厂污泥和 (略) 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生产运行前,应对烟囱高度进行可行性论证,若不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应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对该烟囱高度进行改造。 (略) (略) 生产的煤气作为热源(先经过旋风除尘- (略) 理后进入辊道窑),产生的烟气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协同脱氟)处理后,通过一根Φ4×32m的辊道窑囱(DA003)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以及铅、镉、镍及其化合物均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在每条生产线压机车间产尘点上方设置1套半密闭式集气系统,收集后的粉尘经1个袋式除尘器(4台压机车间产生的粉尘共用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Φ0.8×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料场扬尘,包括煤场扬尘(G5)、原料堆场粉尘(G6)、产品修整系统(G7)、成型干燥系统(G8)以及施釉与装饰系统(G9)产生的粉尘。通过料场设置覆盖, (略) 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粉状物料密闭输送等措施, (略) 区无组织颗粒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 本次技改,拟利 (略) 理厂污泥和生活垃 (略) 飞灰作为原料进行生产。污泥和飞灰料仓拟设置微负压,将抽出的废气送煤粉炉燃烧,并设置一套料 (略) 理系统,当煤粉炉检修时,两座料仓的废气 (略) 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因利用的污泥 (略) 理,再通过封闭运输, (略) 区绿化建设等措施,可降低污泥卸料及储存过 (略) 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产生的恶臭气体NH3和H2S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厂界二级标准要求。通过及时清除跑冒滴漏、装卸和输送过程中做好防遗撒和防散失等措施,可使污泥和飞灰在装卸和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技改完成后,全厂污/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正常工 (略) 置后不外排。 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软水制备浊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直接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煤气洗涤废水,直接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设有一 (略) 理系统,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工段,不外排。 (略) 区初期雨水,厂区内已建有2座初期雨水池(2200m3、800m3),雨季时将初期雨水存于其中,并分批次用于球磨工序等不外排。 生活污水:进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柿花河。 厂区内设有1座1000m3的应急事故池,可将事故情况下各事故废水收存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过程中,严格要求质量,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用发声小的低噪声设备;在振动设备安装时,加装基础减振设施, (略) 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装置,并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 (略) 位采用隔声罩进行隔声,将风机包围在隔声罩中;循环水泵安装在泵房内,其底座应安装减振装置, (略) 安装软性接头;加强生产车间的隔声措施,厂房墙体选用隔声材料; (略) 区及周边绿化措施,形成隔声控制隔离带,使边界噪声达到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运营期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 (略) 置措施 对于危险废物,厂内已设有危废暂存间1座(20m2),技改完成后, (略) 产生的危险废物( (略) 焦油、废机油、废活性炭)进行暂存,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分开收集、分区暂存, (略) (略) 置,废机油、以及污泥库和飞灰料 (略) 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交由 (略) 置,喷雾干燥塔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则作为原料返回生产。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收存设施,废陶瓷经破碎后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废包装袋、脱硫 (略) 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原料制备过程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淀渣和煤粉炉煤渣作为生产原料使用,设备、车辆检修产生的废含油棉纱则混入 (略) 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含油棉纱可混入 (略) 置)。 对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 (略) 门统一清运。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防渗设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执行, (略) 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针对 (略) 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飞灰料仓,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 点击查看>> 执行;一般防渗区包括污泥库,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 点击查看>> 执行;简单防渗区包括 (略) 等,做一般地面硬化。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工作,随时了解地下水质量变化情况,该工作应贯穿整个运行周期。共设置5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略) (略) 监测井、 (略) 监测井以及场地北面排 (略) 监测井,监测因子包括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氟化物、铅、镉、铬(六价)、砷、汞、氰化物、挥发性苯酚、溶解性总固体。监测周期为1次/年。 (六)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项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略) 理达标排放,固 (略) 置不外排,并加强企业日常管理, (略) 区防渗措施。 (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技改项目不新征土地,投 (略) 排放的污染物 (略) 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应加强运行管理,减小事故排放的几率,同时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将项目运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减轻生产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交通运输等的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
评估意见 | 〔2022】 (略) 关于对《贵州 (略) 城 (略) 理厂污泥和 (略) 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 (略) 085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 (略) 城 (略) 理厂污泥和 (略) 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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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 (略) 城 (略) 理厂污泥和 (略) 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碧波工业园区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次技改项目依托贵州 (略) 现有工程已 (略) 房、构建筑物及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新征土地,将现有的供热设备链排炉改造为煤粉炉,在现有设备基础上增加干法制粉机——雷蒙磨,以城 (略) 理厂污泥和生 (略) (略) 分原料,与其他原料进行配比,生产陶瓷产品, (略) (略) 理厂污泥60万吨、 (略) 飞灰15万吨的能力。技改完成后,工程陶瓷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西式连锁瓦2400万m2/a)。 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坯用原料(粘土类14万t/a、石英类17万t/a、瓷石类8.5万t/a、其他3.52万t/a)、 (略) 理厂污泥60万t/a、 (略) 飞灰15万t/a、煤粉炉炉渣0.16万t/a、釉用原料0.42万t/a。石灰(用于烟气脱硫)500t/a、煤气(辊道窑烧成燃料) 点击查看>> 万Nm3/a、煤6万t/a( (略) 制煤气4万t/a,用于煤粉炉2万t/a)。 本技改工程环保设施基本依托现欧玛陶瓷生产项目已建设施,本次技改估算环保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占本次技改工程建设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的1.24%。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次技改,拟拆除原有链排炉,替换为两台煤粉炉,分别用于高 (略) 理厂污泥和生活垃 (略) 飞灰,煤粉炉高温烟气则通过管道进入喷雾干燥塔用于料浆干燥。两座煤粉炉的高温烟气(G1、G2)分别通入两座喷雾干燥塔,对料浆干燥后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协同脱氟)+布袋除尘器治理后,分别通过一根Φ3×29m(DA002)和一根Φ2×25m(DA004)的喷雾干燥塔烟囱排放。排放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氟化物、HCl和铅、镉、镍、铜、铬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排放浓度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标准要求。 (略) 理厂污泥和 (略) 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生产运行前,应对烟囱高度进行可行性论证,若不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应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对该烟囱高度进行改造。 (略) (略) 生产的煤气作为热源(先经过旋风除尘- (略) 理后进入辊道窑),产生的烟气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协同脱氟)处理后,通过一根Φ4×32m的辊道窑囱(DA003)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以及铅、镉、镍及其化合物均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在每条生产线压机车间产尘点上方设置1套半密闭式集气系统,收集后的粉尘经1个袋式除尘器(4台压机车间产生的粉尘共用1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Φ0.8×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料场扬尘,包括煤场扬尘(G5)、原料堆场粉尘(G6)、产品修整系统(G7)、成型干燥系统(G8)以及施釉与装饰系统(G9)产生的粉尘。通过料场设置覆盖, (略) 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粉状物料密闭输送等措施, (略) 区无组织颗粒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及其201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 本次技改,拟利 (略) 理厂污泥和生活垃 (略) 飞灰作为原料进行生产。污泥和飞灰料仓拟设置微负压,将抽出的废气送煤粉炉燃烧,并设置一套料 (略) 理系统,当煤粉炉检修时,两座料仓的废气 (略) 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因利用的污泥 (略) 理,再通过封闭运输, (略) 区绿化建设等措施,可降低污泥卸料及储存过 (略) 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产生的恶臭气体NH3和H2S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厂界二级标准要求。通过及时清除跑冒滴漏、装卸和输送过程中做好防遗撒和防散失等措施,可使污泥和飞灰在装卸和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技改完成后,全厂污/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正常工 (略) 置后不外排。 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软水制备浊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直接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煤气洗涤废水,直接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设有一 (略) 理系统,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工段,不外排。 (略) 区初期雨水,厂区内已建有2座初期雨水池(2200m3、800m3),雨季时将初期雨水存于其中,并分批次用于球磨工序等不外排。 生活污水:进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柿花河。 厂区内设有1座1000m3的应急事故池,可将事故情况下各事故废水收存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过程中,严格要求质量,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用发声小的低噪声设备;在振动设备安装时,加装基础减振设施, (略) 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装置,并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 (略) 位采用隔声罩进行隔声,将风机包围在隔声罩中;循环水泵安装在泵房内,其底座应安装减振装置, (略) 安装软性接头;加强生产车间的隔声措施,厂房墙体选用隔声材料; (略) 区及周边绿化措施,形成隔声控制隔离带,使边界噪声达到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运营期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 (略) 置措施 对于危险废物,厂内已设有危废暂存间1座(20m2),技改完成后, (略) 产生的危险废物( (略) 焦油、废机油、废活性炭)进行暂存,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分开收集、分区暂存, (略) (略) 置,废机油、以及污泥库和飞灰料 (略) 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交由 (略) 置,喷雾干燥塔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则作为原料返回生产。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收存设施,废陶瓷经破碎后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废包装袋、脱硫 (略) 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原料制备过程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淀渣和煤粉炉煤渣作为生产原料使用,设备、车辆检修产生的废含油棉纱则混入 (略) 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含油棉纱可混入 (略) 置)。 对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 (略) 门统一清运。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防渗设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执行, (略) 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针对 (略) 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飞灰料仓,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 点击查看>> 执行;一般防渗区包括污泥库,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 点击查看>> 执行;简单防渗区包括 (略) 等,做一般地面硬化。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工作,随时了解地下水质量变化情况,该工作应贯穿整个运行周期。共设置5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略) (略) 监测井、 (略) 监测井以及场地北面排 (略) 监测井,监测因子包括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氟化物、铅、镉、铬(六价)、砷、汞、氰化物、挥发性苯酚、溶解性总固体。监测周期为1次/年。 (六)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项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略) 理达标排放,固 (略) 置不外排,并加强企业日常管理, (略) 区防渗措施。 (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技改项目不新征土地,投 (略) 排放的污染物 (略) 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应加强运行管理,减小事故排放的几率,同时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将项目运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减轻生产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交通运输等的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
评估意见 | 〔2022】 (略) 关于对《贵州 (略) 城 (略) 理厂污泥和 (略) 飞灰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 (略) 085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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