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准东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 (略) 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同步帮扶优化事前服务机制。提前介入到位,实现与各重大项目紧密对接,从项目投资意向性和项目立项环节提前告知环评审批流程,为项目落地提供帮扶,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
2.依据最新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按照“宜简则简”的原则,实施名录之外豁免审批。
3.提高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满足法定公示和必要审查时间的前提下,在国家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报告书由国家法定的60日压缩至30工作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压缩至15工作日)。
4.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支持和服务好重大项目实施,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适用生 (略) 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略) 发 [2020] (略) )《昌吉 (略) 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三张清单” (试行)》(昌州环发[2021] (略) )审慎采取限产、 (略) 罚措施。创新执法手段,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差别化监管要求。
5.树立公正廉洁良好形象。主动公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权责清单, (略) 会监督。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 (略) 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同步帮扶优化事前服务机制。提前介入到位,实现与各重大项目紧密对接,从项目投资意向性和项目立项环节提前告知环评审批流程,为项目落地提供帮扶,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
2.依据最新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按照“宜简则简”的原则,实施名录之外豁免审批。
3.提高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满足法定公示和必要审查时间的前提下,在国家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报告书由国家法定的60日压缩至30工作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压缩至15工作日)。
4.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支持和服务好重大项目实施,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适用生 (略) 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略) 发 [2020] (略) )《昌吉 (略) 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三张清单” (试行)》(昌州环发[2021] (略) )审慎采取限产、 (略) 罚措施。创新执法手段,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差别化监管要求。
5.树立公正廉洁良好形象。主动公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权责清单, (略) 会监督。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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