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温州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消毒粉、1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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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温州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消毒粉、1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作出温州 (略) 年产50吨消毒粉、1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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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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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温州 (略) 年产50吨消毒粉、1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龙行审环建﹝2022﹞58

2022年3月18日

见附件

龙行审环建﹝2022﹞ (略) 关于温州 (略) 年产50吨消毒粉、1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pdf

公告时间:2022年3月31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龙港 (略) 一科环保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龙港 (略) 环保窗口

龙港 (略)

2022年3月31日

关于作出温州 (略) 年产50吨消毒粉、1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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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温州 (略) 年产50吨消毒粉、1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龙行审环建﹝2022﹞58

2022年3月18日

见附件

龙行审环建﹝2022﹞ (略) 关于温州 (略) 年产50吨消毒粉、10吨塑料瓶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pdf

公告时间:2022年3月31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龙港 (略) 一科环保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龙港 (略) 环保窗口

龙港 (略)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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