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环行审〔2022〕33号关于《濉溪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濉溪县鑫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濉环行审〔2022〕33号关于《濉溪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濉溪县鑫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濉溪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濉溪 (略) 濉溪县鑫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濉溪 (略) 濉溪县鑫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濉溪县双堆集镇, 永久占地面积6.35hm2。项目安装10台单机容量4.5MW的WD172-4500型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5.0MW的WD172-5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选用11台容量为3500kVA的箱式变压器,地埋电缆总长445m、35 (略) (略) 总长 点击查看>> km,共布设塔110座(转角塔41座,直线塔69座); (略) 总长约 点击查看>> km,其中: (略) 点击查看>> km, (略) 1.29km等。11 (略) 包含生活区和生产区,生产区新建100MVA的主变压器1台,110kV出线1回、35kV配电装置以及1套±30MVar连续调节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南侧生活区,布置综合楼、辅助用房等。该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注:11 (略) 工程因主体设备100MVA的主变压器选型未定,电磁环境影响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略) 单独立项,不纳入本方案)。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 (略) 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采用沉淀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格栅、调节池进入 (略) 理设施,达到《农 (略) 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二级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场 (略) 洒水。35kV变压器在检修及发生突发事故时,产生的油污水应排入移动式事故油池,收集 (略) 理 (略) 置。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每个环节的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等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大气扬尘防治措施。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中的相关标准。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尤其是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道路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对于连续浇筑需要夜间作业时,应到当地生态环 (略) 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至少提前一天公示告知周边人群。同时在夜间施工作业点面向村庄一侧增加硬质围挡材料隔声,减轻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标准。
运营期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 (略) 厂区等措施,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1类区标准。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 (略) 门处理。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在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含油棉纱等,严禁随意抛洒,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收集和暂存,并交由有 (略) 置。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 (略) 门处置。废齿轮油桶、废润滑脂桶、废油污水及废变压器油分类 (略) 区 (略) ,定期交由 (略) 置; (略) 的建设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在风电机组、 (略) (略) 施工时,土方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填埋按原有顺序进行回填,保证熟土仍在表层,保持原有的土壤环境;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绿化带植被进行恢复; (略) 有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施工带内,对于临时占地要严格控制面积,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强化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应按评价要求科学、合理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运走施工垃圾,严禁将其覆土埋入地下;艳化风机叶片,降低鸟撞事件。
6.35 (略) ,属于中低压电力设施,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频率 (略) 对应的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豁免类。11 (略) 主变扩 (略) 分另行评价。
7.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 (略) 重新审核。
六、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10日内将《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送至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淮北市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濉溪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濉溪 (略) 濉溪县鑫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濉溪 (略) 濉溪县鑫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濉溪县双堆集镇, 永久占地面积6.35hm2。项目安装10台单机容量4.5MW的WD172-4500型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5.0MW的WD172-5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选用11台容量为3500kVA的箱式变压器,地埋电缆总长445m、35 (略) (略) 总长 点击查看>> km,共布设塔110座(转角塔41座,直线塔69座); (略) 总长约 点击查看>> km,其中: (略) 点击查看>> km, (略) 1.29km等。11 (略) 包含生活区和生产区,生产区新建100MVA的主变压器1台,110kV出线1回、35kV配电装置以及1套±30MVar连续调节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南侧生活区,布置综合楼、辅助用房等。该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注:11 (略) 工程因主体设备100MVA的主变压器选型未定,电磁环境影响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略) 单独立项,不纳入本方案)。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 (略) 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采用沉淀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格栅、调节池进入 (略) 理设施,达到《农 (略) 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二级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场 (略) 洒水。35kV变压器在检修及发生突发事故时,产生的油污水应排入移动式事故油池,收集 (略) 理 (略) 置。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每个环节的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等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大气扬尘防治措施。
运营期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中的相关标准。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尤其是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道路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对于连续浇筑需要夜间作业时,应到当地生态环 (略) 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至少提前一天公示告知周边人群。同时在夜间施工作业点面向村庄一侧增加硬质围挡材料隔声,减轻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标准。
运营期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 (略) 厂区等措施,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1类区标准。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 (略) 门处理。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在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含油棉纱等,严禁随意抛洒,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收集和暂存,并交由有 (略) 置。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 (略) 门处置。废齿轮油桶、废润滑脂桶、废油污水及废变压器油分类 (略) 区 (略) ,定期交由 (略) 置; (略) 的建设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在风电机组、 (略) (略) 施工时,土方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填埋按原有顺序进行回填,保证熟土仍在表层,保持原有的土壤环境;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绿化带植被进行恢复; (略) 有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施工带内,对于临时占地要严格控制面积,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强化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应按评价要求科学、合理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运走施工垃圾,严禁将其覆土埋入地下;艳化风机叶片,降低鸟撞事件。
6.35 (略) ,属于中低压电力设施,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频率 (略) 对应的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豁免类。11 (略) 主变扩 (略) 分另行评价。
7.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 (略) 重新审核。
六、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10日内将《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送至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淮北市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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