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龙滚河龙滚村至河头村段清淤疏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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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龙滚河龙滚村至河头村段清淤疏浚工程

万宁市行 (略) 拟对万宁市龙滚河龙滚村至河头村段清淤疏浚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5 文章来源:万宁市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市龙滚河龙滚村至河头村段清淤疏浚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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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万 (略) (略) 内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环保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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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龙滚镇龙滚村与河头村之间
海南纳川 (略)
工程主要是采用绞吸式挖泥船+泥驳/输泥管的方式对龙滚河龙滚村至河头村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起点为龙滚村桥 (略) ,桩号K0+000;终点为河头村附近、文曲闸上 (略) ,桩号K6+800,疏浚边界限定在河道距两侧现状岸坡至少5m范围内进行。疏浚深度拟定为0.4~1.4m,疏浚边坡为1:3。
综合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区发展的要求,工程建设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将影响降到最低,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减缓措施及建议,工程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在认真贯彻 (略) 提出的治理措施及建议,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水利”类别中的“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查阅《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 (略) )以及《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改地区规[2021] (略) ),本工程未列入海南省产业禁止限制目录内,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中“34、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根据万宁市自然 (略) 出具的《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局部规划示意图》可知,本项目河道清淤疏浚主体工程与临时工程均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主要是对河道进行清淤,不涉及水工建筑物的建设,临时用地使 (略) 恢复原地貌,不涉及总体规划用地性质调整,项目建设符合万宁市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属于《海南省 点击查看>> 域I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开发建设准入目录清单》中II类红线区内允许建设的项目,不会改变环境利用底线,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版)》中关于万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工程临时堆放场为疏浚工程临时附属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待清淤结束后即对临时工程占地恢复至原有用地功能,因此临时堆放场用地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本项目采用环保疏浚工艺,清淤工程产生的疏浚物堆放在临时堆放场内,通过自然晾晒降低含水率至60%,呈固态后,通过8t自卸车运送至大茂镇大联堆砂场,交由市政府统筹资源化利用。沿临时堆放场周围设置截流沟和三级沉淀池。疏浚物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含泥沙废水经截流沟收集到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自然蒸发和用于场地内车辆冲洗、洒水降尘。此方法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造价低、污染环节小,且废水可以回用于洒水抑尘。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施工船舶分别配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贮存装置, (略) 理的方式,含油污水委托有资 (略) 理,严禁排入水体,生活污水采用吸污车抽运清理;疏浚物干化尾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内车辆冲洗、洒水降尘等,不外排。项目建成之后运营期无“三废”排放,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1、 点击查看>> 生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1)土地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在临时占地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所有临时占地必须利用退耕尚未恢复地表植被地带,减缓对土地的影响。(2) (略) 理固体废物如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和施工垃圾等。(3)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滥采滥伐。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同时,做好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减小噪声以减轻对周边活动的动物影响。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在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应及时清除碎石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4)施工完成后,拆除防渗层及围堰,对于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恢复原状,由建设单位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5)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使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物种。(6)施工后及时清除场地,并运出现场。工程施工及施工后植被恢复期间,尽量保持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7)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除上述动物保护措施外,还要强调以下几点。①强化宣传和教育力度。从招标阶段到施工结束应不断地对现场施工和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之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知晓捕 (略) 以重刑。②把保护动物列入环境监理的内容。③选择避让鱼类繁殖、鸟类迁徙的时间。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1)疏浚前,实施单位必须征 (略) 门的意见,做好维护性疏浚作业的水质、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并明确疏浚淤泥的抛泥去向,严禁疏浚淤泥乱堆乱丢。(2)加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尽量缩短作业时间,以减小水中施工活动对鱼类的影响。(3)河道疏浚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避开疏浚河段流域内的鱼类产卵时间。应设置水下围网,划定河道半幅宽度的区域进行施工,即可降低施工扰动底泥扩散范围,又可保护水生动物行游安全。(4)水下疏浚作业中SS发生量取决于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土石质量和粒度分布情况及河段水文条件等,施工中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5)为了避免对疏浚河段下游鱼类生境的影响,疏浚作业段的终点下游必须设置防污帘或围油栏,避免或降低疏浚作业期间产生的污染源对鱼类生境的影响。(6)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作好船舶机油的防漏等防护措施,杜绝施工机械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建筑材料散落物等。(7)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不允许直接排放或抛弃,应 (略) 与垃圾箱,设专人定期清理,以减少对水质的污染。(8)不得随意丢弃疏浚物和施工垃圾,要集中收集堆放,堆场不在。(9)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保护鱼类资源的重要性,加强对中标单位、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之便炸鱼、电鱼、用小眼网捕捞野生鱼类,造成鱼类资源的破坏。3、生态环境管理与监理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 (略) 确定的顺序进行施工,减少物料堆放时间、地表裸露时间。在物料堆放场覆盖苫布。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期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及时对其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减少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临时转运场周围设置临时防护。避免淤积泥沙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对龙滚河水质的影响。
根据达标区判定结果, (略) 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结果,项目区域现状NH3、H2S超标率均为0%,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龙滚河三 (略) 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没有出现超标状况,水质较好。由监测结果可知,工程起点、终点及沿途的文渊村、大祯村、文西村、河南村的昼间连续等效A声级为 点击查看>> ~53dB(A);夜间连续等效A声级为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dB(A),N1点夜间出现一次超标,超标0.7dB(A),N1北侧靠近县道,噪声超标可能是交通噪声引起的,其余点位的各时段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但区域没有工业企业,整体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3个 (略) 有监测因子中,D1龙滚村地下水监测点和D2大祯村地下水监测点的总大肠菌群超标,D3地下水监测点的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Ⅲ类标准。超标原因考虑主要是地下水井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物随水体下渗导致地下水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超标。根据项目河道底泥质量现状监测数据,3个监测点8项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1)施工作业期间风险防范措施①施 (略) 有施工船舶须 (略) 管理 (略) 。②施工作业船舶在施工期间加强值班瞭望,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③施工作业船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 (略) 门报告。④严禁施工作业单位擅自扩大施工作业安全区,严禁无关船舶进入施工作业水域。(2)应急设备配备①配备围油栏(不低于最大设计船型3倍设计船长)、收油机、油拖网1套、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浓缩型)、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储存装置等。②建 (略) 点击查看>> ,配备报警系统及必要的通信器材,以便及时 (略) 溢 (略) 建立联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3)风险事故应急措施①若出现溢油事故,首先应利用配套的溢油应急器材,在事故发生的水域及时投放吸油材料进行人工回收,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 (略) 理。同时,应 (略) 溢 (略) ,由中心统一指挥,进入溢油应急计划的运行。当发生重大溢油事故, (略) 点击查看>> 和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反应需要时,应迅 (略) 门支援。 (略) 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性质、污染程度和救助要求,迅速组织评估应急反应等级,并同时组织力量,调用清污设备实施救援,拟建工程业主 (略) 门清除污染。③除向上述公安、 (略) 门及时汇报外,应同时派出环境专业人员和监测人员到场工作,对水体污染带进行监测和分析,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公告、处理等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的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开采取的形式为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公开采取网络公示、地方报纸公示以及现场张贴公示信息等方式,充分征求公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未收到对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万宁市行 (略) 拟对万宁市龙滚河龙滚村至河头村段清淤疏浚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5 文章来源:万宁市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市龙滚河龙滚村至河头村段清淤疏浚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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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是采用绞吸式挖泥船+泥驳/输泥管的方式对龙滚河龙滚村至河头村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起点为龙滚村桥 (略) ,桩号K0+000;终点为河头村附近、文曲闸上 (略) ,桩号K6+800,疏浚边界限定在河道距两侧现状岸坡至少5m范围内进行。疏浚深度拟定为0.4~1.4m,疏浚边坡为1:3。
综合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区发展的要求,工程建设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将影响降到最低,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减缓措施及建议,工程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在认真贯彻 (略) 提出的治理措施及建议,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水利”类别中的“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查阅《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 (略) )以及《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改地区规[2021] (略) ),本工程未列入海南省产业禁止限制目录内,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中“34、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
根据万宁市自然 (略) 出具的《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局部规划示意图》可知,本项目河道清淤疏浚主体工程与临时工程均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主要是对河道进行清淤,不涉及水工建筑物的建设,临时用地使 (略) 恢复原地貌,不涉及总体规划用地性质调整,项目建设符合万宁市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属于《海南省 点击查看>> 域I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开发建设准入目录清单》中II类红线区内允许建设的项目,不会改变环境利用底线,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版)》中关于万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工程临时堆放场为疏浚工程临时附属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待清淤结束后即对临时工程占地恢复至原有用地功能,因此临时堆放场用地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本项目采用环保疏浚工艺,清淤工程产生的疏浚物堆放在临时堆放场内,通过自然晾晒降低含水率至60%,呈固态后,通过8t自卸车运送至大茂镇大联堆砂场,交由市政府统筹资源化利用。沿临时堆放场周围设置截流沟和三级沉淀池。疏浚物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含泥沙废水经截流沟收集到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自然蒸发和用于场地内车辆冲洗、洒水降尘。此方法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造价低、污染环节小,且废水可以回用于洒水抑尘。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施工船舶分别配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贮存装置, (略) 理的方式,含油污水委托有资 (略) 理,严禁排入水体,生活污水采用吸污车抽运清理;疏浚物干化尾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内车辆冲洗、洒水降尘等,不外排。项目建成之后运营期无“三废”排放,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1、 点击查看>> 生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1)土地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在临时占地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所有临时占地必须利用退耕尚未恢复地表植被地带,减缓对土地的影响。(2) (略) 理固体废物如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和施工垃圾等。(3)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滥采滥伐。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同时,做好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减小噪声以减轻对周边活动的动物影响。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在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应及时清除碎石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4)施工完成后,拆除防渗层及围堰,对于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恢复原状,由建设单位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5)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使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物种。(6)施工后及时清除场地,并运出现场。工程施工及施工后植被恢复期间,尽量保持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7)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除上述动物保护措施外,还要强调以下几点。①强化宣传和教育力度。从招标阶段到施工结束应不断地对现场施工和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之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知晓捕 (略) 以重刑。②把保护动物列入环境监理的内容。③选择避让鱼类繁殖、鸟类迁徙的时间。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1)疏浚前,实施单位必须征 (略) 门的意见,做好维护性疏浚作业的水质、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并明确疏浚淤泥的抛泥去向,严禁疏浚淤泥乱堆乱丢。(2)加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尽量缩短作业时间,以减小水中施工活动对鱼类的影响。(3)河道疏浚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避开疏浚河段流域内的鱼类产卵时间。应设置水下围网,划定河道半幅宽度的区域进行施工,即可降低施工扰动底泥扩散范围,又可保护水生动物行游安全。(4)水下疏浚作业中SS发生量取决于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土石质量和粒度分布情况及河段水文条件等,施工中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5)为了避免对疏浚河段下游鱼类生境的影响,疏浚作业段的终点下游必须设置防污帘或围油栏,避免或降低疏浚作业期间产生的污染源对鱼类生境的影响。(6)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作好船舶机油的防漏等防护措施,杜绝施工机械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建筑材料散落物等。(7)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不允许直接排放或抛弃,应 (略) 与垃圾箱,设专人定期清理,以减少对水质的污染。(8)不得随意丢弃疏浚物和施工垃圾,要集中收集堆放,堆场不在。(9)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保护鱼类资源的重要性,加强对中标单位、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之便炸鱼、电鱼、用小眼网捕捞野生鱼类,造成鱼类资源的破坏。3、生态环境管理与监理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 (略) 确定的顺序进行施工,减少物料堆放时间、地表裸露时间。在物料堆放场覆盖苫布。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期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及时对其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减少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临时转运场周围设置临时防护。避免淤积泥沙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对龙滚河水质的影响。
根据达标区判定结果, (略) 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结果,项目区域现状NH3、H2S超标率均为0%,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龙滚河三 (略) 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没有出现超标状况,水质较好。由监测结果可知,工程起点、终点及沿途的文渊村、大祯村、文西村、河南村的昼间连续等效A声级为 点击查看>> ~53dB(A);夜间连续等效A声级为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dB(A),N1点夜间出现一次超标,超标0.7dB(A),N1北侧靠近县道,噪声超标可能是交通噪声引起的,其余点位的各时段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但区域没有工业企业,整体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3个 (略) 有监测因子中,D1龙滚村地下水监测点和D2大祯村地下水监测点的总大肠菌群超标,D3地下水监测点的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Ⅲ类标准。超标原因考虑主要是地下水井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物随水体下渗导致地下水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超标。根据项目河道底泥质量现状监测数据,3个监测点8项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1)施工作业期间风险防范措施①施 (略) 有施工船舶须 (略) 管理 (略) 。②施工作业船舶在施工期间加强值班瞭望,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③施工作业船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 (略) 门报告。④严禁施工作业单位擅自扩大施工作业安全区,严禁无关船舶进入施工作业水域。(2)应急设备配备①配备围油栏(不低于最大设计船型3倍设计船长)、收油机、油拖网1套、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浓缩型)、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储存装置等。②建 (略) 点击查看>> ,配备报警系统及必要的通信器材,以便及时 (略) 溢 (略) 建立联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3)风险事故应急措施①若出现溢油事故,首先应利用配套的溢油应急器材,在事故发生的水域及时投放吸油材料进行人工回收,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 (略) 理。同时,应 (略) 溢 (略) ,由中心统一指挥,进入溢油应急计划的运行。当发生重大溢油事故, (略) 点击查看>> 和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反应需要时,应迅 (略) 门支援。 (略) 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性质、污染程度和救助要求,迅速组织评估应急反应等级,并同时组织力量,调用清污设备实施救援,拟建工程业主 (略) 门清除污染。③除向上述公安、 (略) 门及时汇报外,应同时派出环境专业人员和监测人员到场工作,对水体污染带进行监测和分析,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公告、处理等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的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开采取的形式为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公开采取网络公示、地方报纸公示以及现场张贴公示信息等方式,充分征求公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未收到对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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