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以上公益林数据与“三调”数据融合优化调整省级公益林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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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以上公益林数据与“三调”数据融合优化调整省级公益林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和《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 (略) 的统一步骤,对照《 (略)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和省级以上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1〕 (略) )和《浙江省省级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区开展了省级以上公益林数据与“三调”数据融合优化工作,共同形成一个数据库,避免“两张皮”。

融合优化工作中剔除了:(1)“三调”为林地,且细划地类为苗圃地的原省级以上公益林;(2)“三调”为非林地的原省级以上公益林;(3)“三调”为林地,属于在册耕地造林,但不属于退耕还林的公益林。

南湖区原有省级公益林面积共9342亩,与“三调”融合对接后,“三调”为非林地的省级公益林6621亩,予以剔除;“三调”为林地,属于在册耕地造林,但不是退耕还林工程的林地面积为2497亩,予以剔除;剩余224亩省级公益林在“三调”中为林地,共29个图斑,涉及4个镇(街道)8个村(其中5个村省级公益林面积<30亩,2个村≤5亩),融合后图斑(小班)非常零碎,且分布很散,达不到集中连片,已达不到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要求,经 (略) 同意,也一并予以剔除。优化后南湖区不再保留省级公益林,同时废止原来签订的相关省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协议书和责任书,也不再放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现对剔除的省级公益林予以公示(详见下表及公益林分布图),从登网告示日起,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异议或疑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嘉兴市自然 (略) (略) 林业和矿产管理科提出意见,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1.南湖区省级公益林与“三调”融合调整面积公示表

2.南湖区省级以上公益林分布图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南湖区省级公益林与“三调”融合调整面积公示表

生态区位

(镇、街道)

管护责任单位(原行政村名)

权属

公益林调整面积(亩)

合计

零碎小班分布散不连片

林地工程恢复属性

林地即可恢复属性

非林地

(略)

半墩村

集体

1

31

86

118

汇农村

集体

4

66

10

975

1055

建新村

集体

18

48

49

613

728

七里店村

集体

11

16

702

1293

2022

邱家桥村

集体

28

206

669

1283

2186

雀墓桥村

集体

14

13

225

150

402

小计

75

350

1686

4400

6511

(略)

(略)

集体

249

249

小计

249

249

(略)

高丰村

集体

26

40

15

103

184

七星村

集体

185

185

张字圩村

集体

111

6

379

496

小计

26

151

21

667

865

余新镇

余北村

集体

5

126

22

153

小计

5

126

22

153

(略)

缪家圩村

集体

77

77

南湖村

集体

118

120

43

1206

1487

小计

118

120

43

1283

1564

总 计

224

747

1750

6621

9342

附件2:

南湖区省级以上公益林分布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和《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 (略) 的统一步骤,对照《 (略)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和省级以上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1〕 (略) )和《浙江省省级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区开展了省级以上公益林数据与“三调”数据融合优化工作,共同形成一个数据库,避免“两张皮”。

融合优化工作中剔除了:(1)“三调”为林地,且细划地类为苗圃地的原省级以上公益林;(2)“三调”为非林地的原省级以上公益林;(3)“三调”为林地,属于在册耕地造林,但不属于退耕还林的公益林。

南湖区原有省级公益林面积共9342亩,与“三调”融合对接后,“三调”为非林地的省级公益林6621亩,予以剔除;“三调”为林地,属于在册耕地造林,但不是退耕还林工程的林地面积为2497亩,予以剔除;剩余224亩省级公益林在“三调”中为林地,共29个图斑,涉及4个镇(街道)8个村(其中5个村省级公益林面积<30亩,2个村≤5亩),融合后图斑(小班)非常零碎,且分布很散,达不到集中连片,已达不到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要求,经 (略) 同意,也一并予以剔除。优化后南湖区不再保留省级公益林,同时废止原来签订的相关省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协议书和责任书,也不再放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现对剔除的省级公益林予以公示(详见下表及公益林分布图),从登网告示日起,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异议或疑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嘉兴市自然 (略) (略) 林业和矿产管理科提出意见,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1.南湖区省级公益林与“三调”融合调整面积公示表

2.南湖区省级以上公益林分布图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南湖区省级公益林与“三调”融合调整面积公示表

生态区位

(镇、街道)

管护责任单位(原行政村名)

权属

公益林调整面积(亩)

合计

零碎小班分布散不连片

林地工程恢复属性

林地即可恢复属性

非林地

(略)

半墩村

集体

1

31

86

118

汇农村

集体

4

66

10

975

1055

建新村

集体

18

48

49

613

728

七里店村

集体

11

16

702

1293

2022

邱家桥村

集体

28

206

669

1283

2186

雀墓桥村

集体

14

13

225

150

402

小计

75

350

1686

4400

6511

(略)

(略)

集体

249

249

小计

249

249

(略)

高丰村

集体

26

40

15

103

184

七星村

集体

185

185

张字圩村

集体

111

6

379

496

小计

26

151

21

667

865

余新镇

余北村

集体

5

126

22

153

小计

5

126

22

153

(略)

缪家圩村

集体

77

77

南湖村

集体

118

120

43

1206

1487

小计

118

120

43

1283

1564

总 计

224

747

1750

6621

9342

附件2:

南湖区省级以上公益林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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