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钰沣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钰沣锰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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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钰沣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钰沣锰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 (略) 1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43- 点击查看>>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

建设地点

花垣县民乐镇、猫儿乡

建设单位

花垣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位于全国“锰三角”之一的湖南省花垣县。

花垣县 (略) 位于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B采取,同属于2010年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资源开发整合有关事项的批复》(州政函〔2010〕 (略) )以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整合成立的矿山企业,其原有 (略) 为C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14年2月,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办函[2014] (略) 文《关于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采矿权调整方案的批复》对采矿权进行调整,2014年3月,省国土资源厅以湘采划发[2014] (略) 文批复了新的银海锰矿矿区范围。花垣县银海锰矿位于湘西自治州花垣县猫儿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0′26″~109°21′14″,北纬:28°22′57″~28°24′01″。花垣县 (略) 银海锰矿于2016年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6年8月18日~2018年8月18日,银海锰矿采矿权由15个拐点坐标组成,开采面积为0.9145km2,开采深度为+800~+450m,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10万t/a。银海锰矿由于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延续, (略) 理停产状态。

根据《花垣县矿业综合整治规划(2019-2022年)》和《花垣县矿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湘环函[2019] (略) )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将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花垣县 (略) 银海锰矿整合为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本次整合后,项目主体企业为花垣县 (略) ,花垣县 (略) 停止运营。

根据《湖南省花垣县钰沣锰矿开发利用方案》,本次整合后,花垣县钰沣锰矿的整合后的开采规模为20万吨/年,其开采顺序为按两期依序开采,即:先开采南区(原钰沣锰矿),后期开采北区(原银海锰矿)。其分别沿用原钰沣锰矿和原银海锰矿的开拓系统、设备、人员等,不新增设备和人员,也不对现有开拓系统进行改造。原钰沣锰矿和原银海锰矿开采规模均为10万吨/年,采矿时间为12h/天,年开采300天,井下巷道等开拓系统均预留了一定的余量。本次整合后,通过调整工作时间,能够使开采规模提升至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井下通风废气通过合理布置炮眼、采用喷雾洒水降尘、湿式凿岩、 (略) 部通风、爆破作业在加强通风的同时还应采取喷雾降尘、水幕拦截降尘、水封爆破等措施降尘,在产尘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岗位操作工人配备个体防护措施;加强矿石堆放管理,原矿堆场设置顶棚和围挡,四周设置排水沟,在晴天每日定期在废石和原矿石表面洒水,降低扬尘产生;在 (略) 定期清扫和洒水,采矿过程中以及停止开采或者关闭矿山前,整修 (略) 和露天采矿场的边坡、断面,恢复植被, (略) 置矿山开采废弃物,整治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防止扬尘污染;食堂油烟依托现有的油烟净 (略) 理。

2、废水。 (略) 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井下涌水、矿坪淋滤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洗车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本项目井下涌水经井下沉淀池(井下水仓)沉淀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下游猫儿/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初期雨水以及洗车废水经各工业广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下游猫儿/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旱厕定期沤肥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地下水。项目在各工业广场的机修车间内新增一座5m2的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工业广场、井下沉淀池、工业广场三级沉淀池均已进行了防渗;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 (略) 理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及时维修更换;加强监控,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设备和管道检修、拆卸时采取措施,收集设备和管道中的残留物质,不任意排放;制定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计划;向工作人员宣传环保措施,树立人们保护地下水的意识。

4、噪声。矿山作业噪声主要来自凿岩、爆破、空压机、风扇、串车提升、装车、运输等。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防治措施, (略) 运输过程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略) 门做好沟通,确保噪声排放满足评价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废石、沉淀池污泥、废机油、生活垃圾以及旱厕污泥。项目不设置废石场,井下废石直接回填采空区,不出矿硐,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随废石回填矿硐,不外排;废机油在各机修车间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 (略) 理;生活垃圾依托各工业广场生活区的垃圾桶收集后,定 (略) 门处理;旱厕定期清掏,作为绿地和菜地施肥,不外排。

6、土壤。项目对落实起尘点采取喷淋降尘、围挡、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废水按照废水防治措施, (略) 理;项目完善各起尘点周边的绿化;对井下涌水、工业广场的三级沉淀池、机修车间等,做好防渗工作,建设符合要求的排放口,确 (略) 区内形成漫流;厂区内建设事故收集池,满足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废水收集要求, (略) 区内形成漫流,进而影响土壤环境;做好以下跟踪监测。

7、生态。严格按水保防治要求,实施矿区水保工程;对采空区地形地貌、植被和岩土位移状况进行长期观测,发现地面开裂、塌陷和植被破坏,应采取必要的回填和生态恢复等补救措施;严格按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矿区生态恢复与绿化和美化,增加矿区植树造林面积,工业场地周 (略) 两侧应尽可能地增加绿化防护带;矿坑关闭后,需进行封堵,严禁人员私自进入矿坝内。矿坑关闭后,仍应对采空区进行监测,对裂缝、塌陷进行回填夯实,对造成植被、耕地破坏的按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复垦;矿区资源枯竭后,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复垦工作临时占地能在第一时间清理占地内的设备、用房等,并清理现场遗留的废渣、废料,并与复垦方案相同进行覆绿;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 (略) 置,禁止倾倒进入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项目开采区域,项目各工业广场、矿坪等地面建构筑物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矿石进入基本农田。

8、服务期满防治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废气、废水、废石、噪声等均不再产生和排放, (略) 分消失,残余的影响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1)结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矿部内各种建筑设施可与当地土地和建 (略) 门组 (略) 理,不再使用的房屋设施要立即拆除。(2)对整个矿区土地进行平整,增加地质稳定性,减少水土流失;并对采场等压占的土地采用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植被得到恢复,再现区域原貌。对已形成终了面的区域立即覆土绿化。(3)项目采场开采后,多形成坡度陡的岩石边坡,以及宽度不大的台阶。凹陷 (略) ,常有积水,应因地制宜的开展采区以台阶为主的复垦工程,覆盖300-500mm的表土,种植速生、草灌为主的乡土品种,有条件的边坡可喷植植被层,合理安排复垦区的保水和排水。对周边的植林防护林带和采区的景观,进行总体设计和实施。(4)土地复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并按报告书中的措施和要求严格落实。废弃地复垦应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矿-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矿山废弃地复垦应做可垦性试验,采取最合理的方式进行废弃地复垦。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废石场这种永久性坡面 (略) 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待其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5)加强生态系统的监测。制定生态系统监测方案,监测内容应包括污染水平和生态系统功能、结构方面的变化,及时提供信息,以保证在生态系统变化未达到允许水平之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6)封场。矿区在开采完毕后,对防治责任范围规划实施封禁管育恢复植被措施,由该矿派人看守,实行全封,不准在封禁区携采、放牧、从事多种经营等一切不利于植被恢复的人为活动, (略) 部破坏地与荒地进行补植,封育期5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 (略) 1号。邮编: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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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

建设地点

花垣县民乐镇、猫儿乡

建设单位

花垣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位于全国“锰三角”之一的湖南省花垣县。

花垣县 (略) 位于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B采取,同属于2010年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资源开发整合有关事项的批复》(州政函〔2010〕 (略) )以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整合成立的矿山企业,其原有 (略) 为C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14年2月,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办函[2014] (略) 文《关于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采矿权调整方案的批复》对采矿权进行调整,2014年3月,省国土资源厅以湘采划发[2014] (略) 文批复了新的银海锰矿矿区范围。花垣县银海锰矿位于湘西自治州花垣县猫儿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0′26″~109°21′14″,北纬:28°22′57″~28°24′01″。花垣县 (略) 银海锰矿于2016年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6年8月18日~2018年8月18日,银海锰矿采矿权由15个拐点坐标组成,开采面积为0.9145km2,开采深度为+800~+450m,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规模为10万t/a。银海锰矿由于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延续, (略) 理停产状态。

根据《花垣县矿业综合整治规划(2019-2022年)》和《花垣县矿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湘环函[2019] (略) )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将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花垣县 (略) 银海锰矿整合为花垣县 (略) 钰沣锰矿。本次整合后,项目主体企业为花垣县 (略) ,花垣县 (略) 停止运营。

根据《湖南省花垣县钰沣锰矿开发利用方案》,本次整合后,花垣县钰沣锰矿的整合后的开采规模为20万吨/年,其开采顺序为按两期依序开采,即:先开采南区(原钰沣锰矿),后期开采北区(原银海锰矿)。其分别沿用原钰沣锰矿和原银海锰矿的开拓系统、设备、人员等,不新增设备和人员,也不对现有开拓系统进行改造。原钰沣锰矿和原银海锰矿开采规模均为10万吨/年,采矿时间为12h/天,年开采300天,井下巷道等开拓系统均预留了一定的余量。本次整合后,通过调整工作时间,能够使开采规模提升至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井下通风废气通过合理布置炮眼、采用喷雾洒水降尘、湿式凿岩、 (略) 部通风、爆破作业在加强通风的同时还应采取喷雾降尘、水幕拦截降尘、水封爆破等措施降尘,在产尘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岗位操作工人配备个体防护措施;加强矿石堆放管理,原矿堆场设置顶棚和围挡,四周设置排水沟,在晴天每日定期在废石和原矿石表面洒水,降低扬尘产生;在 (略) 定期清扫和洒水,采矿过程中以及停止开采或者关闭矿山前,整修 (略) 和露天采矿场的边坡、断面,恢复植被, (略) 置矿山开采废弃物,整治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防止扬尘污染;食堂油烟依托现有的油烟净 (略) 理。

2、废水。 (略) 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井下涌水、矿坪淋滤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洗车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本项目井下涌水经井下沉淀池(井下水仓)沉淀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下游猫儿/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初期雨水以及洗车废水经各工业广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下游猫儿/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旱厕定期沤肥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地下水。项目在各工业广场的机修车间内新增一座5m2的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工业广场、井下沉淀池、工业广场三级沉淀池均已进行了防渗;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 (略) 理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及时维修更换;加强监控,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设备和管道检修、拆卸时采取措施,收集设备和管道中的残留物质,不任意排放;制定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计划;向工作人员宣传环保措施,树立人们保护地下水的意识。

4、噪声。矿山作业噪声主要来自凿岩、爆破、空压机、风扇、串车提升、装车、运输等。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防治措施, (略) 运输过程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略) 门做好沟通,确保噪声排放满足评价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废石、沉淀池污泥、废机油、生活垃圾以及旱厕污泥。项目不设置废石场,井下废石直接回填采空区,不出矿硐,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随废石回填矿硐,不外排;废机油在各机修车间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 (略) 理;生活垃圾依托各工业广场生活区的垃圾桶收集后,定 (略) 门处理;旱厕定期清掏,作为绿地和菜地施肥,不外排。

6、土壤。项目对落实起尘点采取喷淋降尘、围挡、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废水按照废水防治措施, (略) 理;项目完善各起尘点周边的绿化;对井下涌水、工业广场的三级沉淀池、机修车间等,做好防渗工作,建设符合要求的排放口,确 (略) 区内形成漫流;厂区内建设事故收集池,满足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废水收集要求, (略) 区内形成漫流,进而影响土壤环境;做好以下跟踪监测。

7、生态。严格按水保防治要求,实施矿区水保工程;对采空区地形地貌、植被和岩土位移状况进行长期观测,发现地面开裂、塌陷和植被破坏,应采取必要的回填和生态恢复等补救措施;严格按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矿区生态恢复与绿化和美化,增加矿区植树造林面积,工业场地周 (略) 两侧应尽可能地增加绿化防护带;矿坑关闭后,需进行封堵,严禁人员私自进入矿坝内。矿坑关闭后,仍应对采空区进行监测,对裂缝、塌陷进行回填夯实,对造成植被、耕地破坏的按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复垦;矿区资源枯竭后,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复垦工作临时占地能在第一时间清理占地内的设备、用房等,并清理现场遗留的废渣、废料,并与复垦方案相同进行覆绿;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 (略) 置,禁止倾倒进入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项目开采区域,项目各工业广场、矿坪等地面建构筑物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矿石进入基本农田。

8、服务期满防治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废气、废水、废石、噪声等均不再产生和排放, (略) 分消失,残余的影响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1)结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矿部内各种建筑设施可与当地土地和建 (略) 门组 (略) 理,不再使用的房屋设施要立即拆除。(2)对整个矿区土地进行平整,增加地质稳定性,减少水土流失;并对采场等压占的土地采用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植被得到恢复,再现区域原貌。对已形成终了面的区域立即覆土绿化。(3)项目采场开采后,多形成坡度陡的岩石边坡,以及宽度不大的台阶。凹陷 (略) ,常有积水,应因地制宜的开展采区以台阶为主的复垦工程,覆盖300-500mm的表土,种植速生、草灌为主的乡土品种,有条件的边坡可喷植植被层,合理安排复垦区的保水和排水。对周边的植林防护林带和采区的景观,进行总体设计和实施。(4)土地复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并按报告书中的措施和要求严格落实。废弃地复垦应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矿-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矿山废弃地复垦应做可垦性试验,采取最合理的方式进行废弃地复垦。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废石场这种永久性坡面 (略) 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待其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5)加强生态系统的监测。制定生态系统监测方案,监测内容应包括污染水平和生态系统功能、结构方面的变化,及时提供信息,以保证在生态系统变化未达到允许水平之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6)封场。矿区在开采完毕后,对防治责任范围规划实施封禁管育恢复植被措施,由该矿派人看守,实行全封,不准在封禁区携采、放牧、从事多种经营等一切不利于植被恢复的人为活动, (略) 部破坏地与荒地进行补植,封育期5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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