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公示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委托广西 (略)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东平乡镇东北面。地理坐标:东经:107°07′39"~107°09′06";北纬:23°17′05"~23°17′24"; (略) 坐标为:东经107°08′18″,北纬23°17′10″(2000坐标系),拟建项目矿区面积为1.1095km2、开采标高为+ 点击查看>> m至+ 点击查看>> m、开采矿种为氧化锰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7万t/a,配套建设排土场。
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略) 为企业自筹。
1.2产业政策相符性、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为允许类建设项目,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相违背。本项目为年采选7万吨氧化锰矿项目,符合天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5-2020年)。
拟建排土场的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略) 置场的选址要求。
本项目在总图布置上充分满足防尘、防水、工业卫生的要求,项目总体布置是合理的。
1.3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基本建设期为1年,对施工期大气、废水、固废、垃圾、噪声等环境影响大的因素,按本评价要求落实,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1.3-1。
表1.3-l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因素 | 环境保护措施 | |
生态环境 | 占地影响 | 1、采用废岩土回填老采空区减少占地; 2、开采完立即复垦缩短占地时间和减小占地; 3、水保措施先行,并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地质灾害。 |
植被破坏 | ||
水土流失 | ||
地质灾害 | ||
大气污染源 | 采场扬尘 | 定期洒水,及时复绿,采用洒水和植被覆盖综合措施减少扬尘 |
交通扬尘 | 苫布覆盖、清洁车轮、控制车速、严禁超载等措施综合防尘 | |
水污染源 | 雨季采场、排土场淋溶水 | 经初期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 |
排土场淋滤水 | 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东平泉河。 | |
生活污水 | (略) 理后用于农林业施肥 | |
噪声污染源 | 采矿工业场地噪声 | 建围墙、隔音间绿化等措施隔声 |
采场噪声 | 加强管理、增加设备维护、进出场车辆禁鸣等防噪措施 | |
交通噪声 | 加强运矿车辆的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防噪 | |
固废污染源 | 剥离废岩土 | 废岩土运往新建排土场堆存。 |
生活垃圾 | 妥善收集后,交 (略) 理 |
项目经过科学规范进行设计、统一规划,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只要按照“水土保持措施先行、矿山恢复治理和复垦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同步”的原则,加强作业管理,采用洒水和生物措施综合防尘,废水资源化等综合措施进行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可经济、简便、稳定地达到环境保护对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的要求。
1.4综合评价结论(略) 述,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场址选择合理,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保证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矿区“三废”达标排放,实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的项目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点击此链接下载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纸质版报告书可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广西 (略) 查阅,联系方式见后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东平镇、六力、安然屯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 (略) ,边长5公里的矩形区域。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q.com,或将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或者广西 (略) 。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4月17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
联系人:藤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建银 (略) 楼四楼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
2022年4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公示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委托广西 (略)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东平乡镇东北面。地理坐标:东经:107°07′39"~107°09′06";北纬:23°17′05"~23°17′24"; (略) 坐标为:东经107°08′18″,北纬23°17′10″(2000坐标系),拟建项目矿区面积为1.1095km2、开采标高为+ 点击查看>> m至+ 点击查看>> m、开采矿种为氧化锰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7万t/a,配套建设排土场。
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略) 为企业自筹。
1.2产业政策相符性、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为允许类建设项目,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相违背。本项目为年采选7万吨氧化锰矿项目,符合天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5-2020年)。
拟建排土场的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略) 置场的选址要求。
本项目在总图布置上充分满足防尘、防水、工业卫生的要求,项目总体布置是合理的。
1.3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基本建设期为1年,对施工期大气、废水、固废、垃圾、噪声等环境影响大的因素,按本评价要求落实,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1.3-1。
表1.3-l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因素 | 环境保护措施 | |
生态环境 | 占地影响 | 1、采用废岩土回填老采空区减少占地; 2、开采完立即复垦缩短占地时间和减小占地; 3、水保措施先行,并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地质灾害。 |
植被破坏 | ||
水土流失 | ||
地质灾害 | ||
大气污染源 | 采场扬尘 | 定期洒水,及时复绿,采用洒水和植被覆盖综合措施减少扬尘 |
交通扬尘 | 苫布覆盖、清洁车轮、控制车速、严禁超载等措施综合防尘 | |
水污染源 | 雨季采场、排土场淋溶水 | 经初期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 |
排土场淋滤水 | 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东平泉河。 | |
生活污水 | (略) 理后用于农林业施肥 | |
噪声污染源 | 采矿工业场地噪声 | 建围墙、隔音间绿化等措施隔声 |
采场噪声 | 加强管理、增加设备维护、进出场车辆禁鸣等防噪措施 | |
交通噪声 | 加强运矿车辆的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防噪 | |
固废污染源 | 剥离废岩土 | 废岩土运往新建排土场堆存。 |
生活垃圾 | 妥善收集后,交 (略) 理 |
项目经过科学规范进行设计、统一规划,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只要按照“水土保持措施先行、矿山恢复治理和复垦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同步”的原则,加强作业管理,采用洒水和生物措施综合防尘,废水资源化等综合措施进行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可经济、简便、稳定地达到环境保护对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的要求。
1.4综合评价结论(略) 述,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场址选择合理,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保证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矿区“三废”达标排放,实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的项目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点击此链接下载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纸质版报告书可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广西 (略) 查阅,联系方式见后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东平镇、六力、安然屯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 (略) ,边长5公里的矩形区域。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开采项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q.com,或将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或者广西 (略) 。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4月17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
联系人:藤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建银 (略) 楼四楼
联系人: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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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锰矿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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