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科技大学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汉科技大学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在武汉市洪山 (略) 黄家湖校区内建 (略) 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平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为:将校区内现有的教六楼二区一至三层改建成生物医学实验室,打造拥有细胞和基因治疗、抗体药物、生物信息、质量检测等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孵化、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学生和科研人员培训等功能的生物医药基地,教六楼二区四至六层保持教学和行政办公用途不变。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所产生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进行项目建设。
二、《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标准可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在实施该项目时,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 (略) 装修,应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落实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做好施工现场和高噪声设备周围的围栏与遮蔽,优化材料和工具的选用,规范施工期固废的收集与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废气、固废和废水污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施工的影响。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实验废水(包含清洗器皿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器皿润洗废水、纯水系统浓水等)与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教六楼二区 (略) 理后进入项目 (略) 理工艺为“物化+生化+光氧化消毒” (略)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 (略) 现有DW002排口经市政管网排入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
(三)项目应采取设备选型、 (略) 、减震消声等有效手段确保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楼顶设4个排气筒及4套活性炭装置,实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经排气筒(25米高)高空排放。你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VOCs)执行附录C中表C.1中特别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 (略) 理措施,并规范项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点(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垃圾桶内暂存, (略) 门定 (略) 理;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及废一次性耗材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应 (略) 理 (略) 理。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同时向辖 (略) 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按照《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武环〔2019〕 (略) )规定和武汉 (略) (略) 《关 (略) 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平台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申请的批复》内容, (略) 环评报告中预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申请,总量指标为:VOCs排放量0.064吨/年。你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及年排污总量不得超过武汉 (略) (略) 批准的总量指标数值,并按照《 (略) 转发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排污权交易相关手续。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根据 (略) 门的具体工作职能划分, (略) 门负责。
本批复自审批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项目超过五年未进行建设施工,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武汉 (略) (略)
2022年4月18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在武汉市洪山 (略) 黄家湖校区内建 (略) 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平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为:将校区内现有的教六楼二区一至三层改建成生物医学实验室,打造拥有细胞和基因治疗、抗体药物、生物信息、质量检测等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孵化、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学生和科研人员培训等功能的生物医药基地,教六楼二区四至六层保持教学和行政办公用途不变。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所产生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进行项目建设。
二、《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标准可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在实施该项目时,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 (略) 装修,应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落实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做好施工现场和高噪声设备周围的围栏与遮蔽,优化材料和工具的选用,规范施工期固废的收集与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废气、固废和废水污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施工的影响。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实验废水(包含清洗器皿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器皿润洗废水、纯水系统浓水等)与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教六楼二区 (略) 理后进入项目 (略) 理工艺为“物化+生化+光氧化消毒” (略)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 (略) 现有DW002排口经市政管网排入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
(三)项目应采取设备选型、 (略) 、减震消声等有效手段确保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楼顶设4个排气筒及4套活性炭装置,实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经排气筒(25米高)高空排放。你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VOCs)执行附录C中表C.1中特别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 (略) 理措施,并规范项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点(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垃圾桶内暂存, (略) 门定 (略) 理;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及废一次性耗材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应 (略) 理 (略) 理。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同时向辖 (略) 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按照《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武环〔2019〕 (略) )规定和武汉 (略) (略) 《关 (略) 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平台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申请的批复》内容, (略) 环评报告中预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申请,总量指标为:VOCs排放量0.064吨/年。你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及年排污总量不得超过武汉 (略) (略) 批准的总量指标数值,并按照《 (略) 转发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排污权交易相关手续。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根据 (略) 门的具体工作职能划分, (略) 门负责。
本批复自审批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项目超过五年未进行建设施工,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武汉 (略) (略)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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