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冠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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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冠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 (略) 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19日至2022年04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迁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原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略) (略) 自编304房,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主要从事鞋类、服装类、化学试剂、化妆品、电子电器、儿童玩具的检测服务,年检测量 点击查看>> 件。
为适应市场要求, (略) 房设施条件,建设单位拟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略) (略) 房701室。本迁改建项目取消原有项目理化试验室项目的建设,迁改建后,主要从事鞋类、服装类、化妆品的检测服务,年检测样品20万件。本迁改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04平方米,建筑面积1104平方米,设置劳动定员14人,不设食宿,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水。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标后排入广州市 (略) (略) (略) 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西沥;纯水机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VOCs、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氯化氢、氨、硫酸雾、氮氧化物)、实验臭气。实验废气、实验臭气经实验柜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活性炭装置” (略) 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气-01)排放。实验废气(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实验废气(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 (略) 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实验废气(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 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实验过程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 (略)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4、实验废液、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 (略) 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 (略) 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19日至2022年04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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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迁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原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略) (略) 自编304房,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主要从事鞋类、服装类、化学试剂、化妆品、电子电器、儿童玩具的检测服务,年检测量 点击查看>> 件。
为适应市场要求, (略) 房设施条件,建设单位拟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略) (略) 房701室。本迁改建项目取消原有项目理化试验室项目的建设,迁改建后,主要从事鞋类、服装类、化妆品的检测服务,年检测样品20万件。本迁改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04平方米,建筑面积1104平方米,设置劳动定员14人,不设食宿,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水。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标后排入广州市 (略) (略) (略) 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西沥;纯水机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VOCs、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氯化氢、氨、硫酸雾、氮氧化物)、实验臭气。实验废气、实验臭气经实验柜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活性炭装置” (略) 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气-01)排放。实验废气(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实验废气(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 (略) 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实验废气(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 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实验过程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 (略)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4、实验废液、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 (略) 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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