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4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新疆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4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8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1- 点击查看>> (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 (略) (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1 | 关于哈密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伊州区西区中轴线公园以北 | 哈 (略) | 乌鲁木齐润泽 (略) | 新建哈密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西区中轴线公园以北,中心地理坐标:E93°26′ 点击查看>> ″,N42°50′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建设280m广播电视塔1座、广 (略) 机房及附属专用设备用房;4K超高清8+2+4讯道、IP网络传输系统直播车1辆,4+2讯道卫星新闻直播车1辆。项目主要新增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包括3个电视发射频率(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5个调频发射频率(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发射系统总功率14kW。项目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1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24%。 | 一、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电磁环境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的电场强度、功率密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 (略) 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 (略) 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运行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集中后 (略) 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电磁辐射防护和安全教育培训,规范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人员事故防范和应急意识。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 (略) 会监督。 三、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哈密 (略) 。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应接受哈密 (略)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自治区辐 (略) 的监督检查。 |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8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1- 点击查看>> (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 (略) (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1 | 关于哈密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伊州区西区中轴线公园以北 | 哈 (略) | 乌鲁木齐润泽 (略) | 新建哈密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西区中轴线公园以北,中心地理坐标:E93°26′ 点击查看>> ″,N42°50′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建设280m广播电视塔1座、广 (略) 机房及附属专用设备用房;4K超高清8+2+4讯道、IP网络传输系统直播车1辆,4+2讯道卫星新闻直播车1辆。项目主要新增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包括3个电视发射频率(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5个调频发射频率(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 点击查看>> MHz),发射系统总功率14kW。项目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1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24%。 | 一、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电磁环境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的电场强度、功率密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 (略) 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 (略) 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运行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集中后 (略) 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电磁辐射防护和安全教育培训,规范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人员事故防范和应急意识。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 (略) 会监督。 三、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哈密 (略) 。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应接受哈密 (略)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自治区辐 (略) 的监督检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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