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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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 (略) 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交规划字〔20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 (略) 江西西段交通压力,提高 (略)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长三角经济区向内 点击查看>> 辐射,同意建设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项目。

项目单位为江西 (略) (略) ,项目建设工期为48个月。(项目代码:2018- 点击查看>> -48-01- 点击查看>>

二、 (略) 线起自樟树市昌傅镇沪昆高速樟树枢纽北端约3. (略) ( (略) K811+000),接已拓宽为八车道的沪昆高速昌樟段,经宜春市樟树市,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于宜春市袁州区东侧新建复线接在建宜春至遂川高速宜春南枢纽至宜春西枢纽段,于袁州区西侧 (略) ,经萍乡市芦溪县、安源区、上栗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湘东区,终于赣湘省界金鱼石。

三、建设规模。 (略) 线全长约 点击查看>> 公里,除利用在建的宜春至 (略) 点击查看>> 公里外,本次改扩建里程约 点击查看>> 公里,其中, (略) 改扩建段 点击查看>> 公里,宜春城区段新建六车道复线 点击查看>> 公 (略) 改造利用。全线共新建和拼宽桥梁105座,分离式立交45座。建设隧道2道,互通 (略) ,改 (略) ,新 (略) ,原址利 (略) 。新建6条互通连接线共约 点击查看>> 公里。

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四、主要技术标准。原址改扩建段按照双向八 (略) 标准, (略) 基宽度41米, (略) 基宽度 点击查看>> 米, (略) 基宽度2×13米;新建复线段按照双向六 (略) 标准,路基宽度 点击查看>> 米。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 (略) -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路基1/100。新余互通连接线、宜春东枢纽互通连接线 (略) 标准,其余连接 (略) 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五、项目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 点击查看>> 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0%,由申 (略) 车购税补助、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剩余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解决。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请你厅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 (略) ),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同时,据此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如需延期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4月15日

年月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略) 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中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信息化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研究试验费、专项评价(估)费、工程保通管理费中、工程保险费、预备费中涉及工 (略) 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和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 (略) )规定,项目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 (略) 令)规定,项目应当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略) 门盖章

    2022年4月 15日 

抄送: (略)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萍乡、新

余、宜春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印发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 (略) 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交规划字〔20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 (略) 江西西段交通压力,提高 (略)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长三角经济区向内 点击查看>> 辐射,同意建设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项目。

项目单位为江西 (略) (略) ,项目建设工期为48个月。(项目代码:2018- 点击查看>> -48-01- 点击查看>>

二、 (略) 线起自樟树市昌傅镇沪昆高速樟树枢纽北端约3. (略) ( (略) K811+000),接已拓宽为八车道的沪昆高速昌樟段,经宜春市樟树市,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于宜春市袁州区东侧新建复线接在建宜春至遂川高速宜春南枢纽至宜春西枢纽段,于袁州区西侧 (略) ,经萍乡市芦溪县、安源区、上栗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湘东区,终于赣湘省界金鱼石。

三、建设规模。 (略) 线全长约 点击查看>> 公里,除利用在建的宜春至 (略) 点击查看>> 公里外,本次改扩建里程约 点击查看>> 公里,其中, (略) 改扩建段 点击查看>> 公里,宜春城区段新建六车道复线 点击查看>> 公 (略) 改造利用。全线共新建和拼宽桥梁105座,分离式立交45座。建设隧道2道,互通 (略) ,改 (略) ,新 (略) ,原址利 (略) 。新建6条互通连接线共约 点击查看>> 公里。

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四、主要技术标准。原址改扩建段按照双向八 (略) 标准, (略) 基宽度41米, (略) 基宽度 点击查看>> 米, (略) 基宽度2×13米;新建复线段按照双向六 (略) 标准,路基宽度 点击查看>> 米。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 (略) -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路基1/100。新余互通连接线、宜春东枢纽互通连接线 (略) 标准,其余连接 (略) 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五、项目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 点击查看>> 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0%,由申 (略) 车购税补助、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剩余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解决。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请你厅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 (略) ),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同时,据此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如需延期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4月15日

年月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略) 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中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信息化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研究试验费、专项评价(估)费、工程保通管理费中、工程保险费、预备费中涉及工 (略) 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和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 (略) )规定,项目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 (略) 令)规定,项目应当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略) 门盖章

    2022年4月 15日 

抄送: (略)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萍乡、新

余、宜春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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