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04月1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桓台县超颖家 (略) 家俱橱柜制造项目、 (略) 理有限公司机械零件加工项目、淄博 (略) 起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略) 2000吨/年铝型材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19日-2022年0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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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家俱橱柜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新城镇 (略) (略) 中一间沿街房。 | 桓台县超颖家 (略) | 山东 (略) | 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新城镇 (略) (略) 中一间沿街房。拟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00平方米,租赁建筑、构筑物总面积300平方米,购置开料机、推台锯、螺杆机、激光侧孔机、封边机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橱柜、衣柜2000套。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项目在运营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烟筒排放;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后通过15m高烟筒排放。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VOCs,颗粒物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浓度与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家具制造业》(DB37/ 点击查看>> -2017)表1中Ⅱ时段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标准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家具制造业》(DB37/ 点击查看>> -2017)表2标准要求。 2.项目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 (略) 门定期清理外运。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碎封边条、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胶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不得随意弃置。职工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 (略) 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 (略)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 (略) 区实际现状,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新城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2 | 机械零件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 (略) (略) 车间。 | (略) 理有限公司 | 山东典图 (略) |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 (略) (略) 车间。拟建项目租用租赁淄博 (略) (略) 房,购置多用炉生产线、抛丸机、真空炉、氮化炉生产线、气体氮化炉、辉光离子氮化炉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齿轮7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项目在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 拟建项目生产线1渗碳炉、生产线2气体氮化炉前门设防护火帘,液化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和生产线1、生产线2的淬火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含油雾)一起经过油雾净化器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线1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 (略) 理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线3 QPQ氮化炉产生的氨气经一级水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 其他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II时段15米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氨气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对应的排放速率。 未收集到的废气也必须采取 (略) 理措施;无组 (略) 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其他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9)表2浓度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无组织颗粒物、 (略) 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浓度限值;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浓度限值。 2.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喷淋吸收塔排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B等级标准及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 (略) 进水水质标准。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废清洗剂桶、布袋除尘器粉尘、氧化炉炉渣、废抛丸,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 (略) 门定期清理外运;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7.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必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果里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3 | 起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东 (略) (略) 。 | 淄博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东 (略) (略) 。技改内容: (略) 区现有车间,在现有项目车间内新购置生产、研发、检测等设备共118台(套),技改后新增喷漆工艺,清洗由手工改为超声波清洗机清洗,同时增加镗床等铝件机加工设备,车 (略) 密闭喷漆房(15m2)。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山东省重点区域铸造企业产能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内容,企业认定产能为460吨,不新增产能。项目总投资1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项目在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该项目水性漆喷涂、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漆雾,经集气罩收集, (略) 理箱和二级活性 (略) 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2 C36 (略) 件及配件制造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值。未收集到的废气也必须踩 (略) 理措施;厂界无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 3厂界监控点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 1中 B等级标准及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 (略) 进水水质要求。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料桶、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不得随意弃置;职工生活垃圾、废水性漆渣、废过滤棉、含油废抹布,集中收 (略) 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 (略) 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 (略)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 (略) 区实际现状,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果里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4 | 2000吨/年铝型材加工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麻家屋 (略) 区内。 |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麻家屋 (略) 区内。拟建项目租赁构筑物面积7800平方米, (略) 房及附属设备基础上,新增1条铝型材生产线,购置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新增1000吨,厂区铝型材加工总产能可达到2000吨/年。项目总投资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项目在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无废气产生。 2.项目废水主要为切割废水。切割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碎屑、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 (略) 理;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不得随意弃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 (略) 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 (略)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 (略) 区实际现状,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果里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桓台县超颖家 (略) 家俱橱柜制造项目、 (略) 理有限公司机械零件加工项目、淄博 (略) 起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略) 2000吨/年铝型材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19日-2022年0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窗口,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家俱橱柜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新城镇 (略) (略) 中一间沿街房。 | 桓台县超颖家 (略) | 山东 (略) | 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新城镇 (略) (略) 中一间沿街房。拟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00平方米,租赁建筑、构筑物总面积300平方米,购置开料机、推台锯、螺杆机、激光侧孔机、封边机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橱柜、衣柜2000套。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项目在运营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烟筒排放;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后通过15m高烟筒排放。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VOCs,颗粒物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浓度与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家具制造业》(DB37/ 点击查看>> -2017)表1中Ⅱ时段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标准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家具制造业》(DB37/ 点击查看>> -2017)表2标准要求。 2.项目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 (略) 门定期清理外运。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碎封边条、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胶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不得随意弃置。职工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 (略) 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 (略)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 (略) 区实际现状,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新城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2 | 机械零件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 (略) (略) 车间。 | (略) 理有限公司 | 山东典图 (略) |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 (略) (略) 车间。拟建项目租用租赁淄博 (略) (略) 房,购置多用炉生产线、抛丸机、真空炉、氮化炉生产线、气体氮化炉、辉光离子氮化炉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齿轮7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项目在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 拟建项目生产线1渗碳炉、生产线2气体氮化炉前门设防护火帘,液化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和生产线1、生产线2的淬火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含油雾)一起经过油雾净化器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线1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 (略) 理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线3 QPQ氮化炉产生的氨气经一级水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 其他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II时段15米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氨气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对应的排放速率。 未收集到的废气也必须采取 (略) 理措施;无组 (略) 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其他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9)表2浓度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无组织颗粒物、 (略) 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浓度限值;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浓度限值。 2.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喷淋吸收塔排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B等级标准及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 (略) 进水水质标准。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废清洗剂桶、布袋除尘器粉尘、氧化炉炉渣、废抛丸,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 (略) 门定期清理外运;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7.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必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果里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3 | 起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东 (略) (略) 。 | 淄博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东 (略) (略) 。技改内容: (略) 区现有车间,在现有项目车间内新购置生产、研发、检测等设备共118台(套),技改后新增喷漆工艺,清洗由手工改为超声波清洗机清洗,同时增加镗床等铝件机加工设备,车 (略) 密闭喷漆房(15m2)。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山东省重点区域铸造企业产能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内容,企业认定产能为460吨,不新增产能。项目总投资1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项目在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该项目水性漆喷涂、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漆雾,经集气罩收集, (略) 理箱和二级活性 (略) 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2 C36 (略) 件及配件制造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值。未收集到的废气也必须踩 (略) 理措施;厂界无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 3厂界监控点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 1中 B等级标准及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 (略) 进水水质要求。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料桶、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不得随意弃置;职工生活垃圾、废水性漆渣、废过滤棉、含油废抹布,集中收 (略) 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 (略) 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 (略)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 (略) 区实际现状,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果里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4 | 2000吨/年铝型材加工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麻家屋 (略) 区内。 |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麻家屋 (略) 区内。拟建项目租赁构筑物面积7800平方米, (略) 房及附属设备基础上,新增1条铝型材生产线,购置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新增1000吨,厂区铝型材加工总产能可达到2000吨/年。项目总投资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项目在运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无废气产生。 2.项目废水主要为切割废水。切割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碎屑、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 (略) 理;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全部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不得随意弃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 (略) 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 (略)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 (略) 区实际现状,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略) )》及 (略) 《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略) )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 (略) 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 (略) 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果里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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