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甘泉堡生态环境 (略) 、各区(县)分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并按程序对 (略) 理意见进行了事先告知,其中深圳市 (略) 、四川 (略) 、新疆 (略)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现将核实 (略) 理意见函告如下:

经复核,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编制规范性、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不全或者结果错误、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等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对3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4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单 (略) 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水磨 (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略) 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上述环评文 (略) 门应当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针对告知承诺制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履行生态环保职责,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相 (略) 门应当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 (略) 理意见

2022年4月2日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 (略) 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

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略) 理意见

(略) 理意见

1

乌鲁木齐 (略) 年产2000吨防腐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 (略) 界噪声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未对多个噪声源进行声源叠加,叠加后预测结 (略) 界超标的情况,不能支撑现有评价结论。

编制单位:深圳市 (略) ( 点击查看>> MA5GTKDT3A)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董莺(BH 点击查看>>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略) 设置汽油罐、柴油罐,项目产污环节仅对汽油存储、加油过程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核算,未对柴油储罐和加油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核算,且遗漏非正常工况污染源源强核算,不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4.3污染源源强核算——4.3.1中“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表环境风险评价章节中给出的汽油临界量为200t,柴油临界量为5000t,柴油、汽油临界量和Q值均错误,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要求。

编制单位:四川 (略) ( 点击查看>> MA6A4TRE4D)无编制人员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王辉(BH 点击查看>>

(已注销)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3

宽窄巷子文旅步行街—海立方项目附属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中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章节提出燃气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外循环技术,但氮氧化物源强核算时仅考虑了低氮燃烧器的脱销效率,氮氧化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核算错误,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点击查看>> mg/m3)超过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 001-2018)中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40mg/m3)。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评价内容不全。①报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章节未进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结合源强、排放标准、污染治理措施等分析达标排放情况”的要求。②报告给出的燃气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为每年监测一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中“表1有组织废气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中“14MW以下燃气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的要求。

编制单位:新疆 (略) ( 点击查看>> MA776DF42D)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张健(BH 点击查看>>

(已注销)、

李佳欣(BH 点击查看>>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注:本表中《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甘泉堡生态环境 (略) 、各区(县)分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并按程序对 (略) 理意见进行了事先告知,其中深圳市 (略) 、四川 (略) 、新疆 (略)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现将核实 (略) 理意见函告如下:

经复核,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编制规范性、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不全或者结果错误、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等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对3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4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单 (略) 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水磨 (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略) 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上述环评文 (略) 门应当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针对告知承诺制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履行生态环保职责,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相 (略) 门应当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 (略) 理意见

2022年4月2日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 (略) 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

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略) 理意见

(略) 理意见

1

乌鲁木齐 (略) 年产2000吨防腐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 (略) 界噪声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未对多个噪声源进行声源叠加,叠加后预测结 (略) 界超标的情况,不能支撑现有评价结论。

编制单位:深圳市 (略) ( 点击查看>> MA5GTKDT3A)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董莺(BH 点击查看>>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略) 设置汽油罐、柴油罐,项目产污环节仅对汽油存储、加油过程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核算,未对柴油储罐和加油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核算,且遗漏非正常工况污染源源强核算,不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4.3污染源源强核算——4.3.1中“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表环境风险评价章节中给出的汽油临界量为200t,柴油临界量为5000t,柴油、汽油临界量和Q值均错误,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要求。

编制单位:四川 (略) ( 点击查看>> MA6A4TRE4D)无编制人员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王辉(BH 点击查看>>

(已注销)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3

宽窄巷子文旅步行街—海立方项目附属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中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章节提出燃气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外循环技术,但氮氧化物源强核算时仅考虑了低氮燃烧器的脱销效率,氮氧化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核算错误,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点击查看>> mg/m3)超过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 001-2018)中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40mg/m3)。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评价内容不全。①报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章节未进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结合源强、排放标准、污染治理措施等分析达标排放情况”的要求。②报告给出的燃气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为每年监测一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中“表1有组织废气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中“14MW以下燃气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的要求。

编制单位:新疆 (略) ( 点击查看>> MA776DF42D)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张健(BH 点击查看>>

(已注销)、

李佳欣(BH 点击查看>>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注:本表中《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甘泉堡生态环境 (略) 、各区(县)分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并按程序对 (略) 理意见进行了事先告知,其中深圳市 (略) 、四川 (略) 、新疆 (略)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现将核实 (略) 理意见函告如下:

经复核,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编制规范性、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不全或者结果错误、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等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对3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4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单 (略) 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水磨 (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略) 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上述环评文 (略) 门应当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针对告知承诺制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履行生态环保职责,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相 (略) 门应当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 (略) 理意见

2022年4月2日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 (略) 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

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略) 理意见

(略) 理意见

1

乌鲁木齐 (略) 年产2000吨防腐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 (略) 界噪声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未对多个噪声源进行声源叠加,叠加后预测结 (略) 界超标的情况,不能支撑现有评价结论。

编制单位:深圳市 (略) ( 点击查看>> MA5GTKDT3A)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董莺(BH 点击查看>>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略) 设置汽油罐、柴油罐,项目产污环节仅对汽油存储、加油过程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核算,未对柴油储罐和加油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核算,且遗漏非正常工况污染源源强核算,不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4.3污染源源强核算——4.3.1中“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表环境风险评价章节中给出的汽油临界量为200t,柴油临界量为5000t,柴油、汽油临界量和Q值均错误,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要求。

编制单位:四川 (略) ( 点击查看>> MA6A4TRE4D)无编制人员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王辉(BH 点击查看>>

(已注销)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3

宽窄巷子文旅步行街—海立方项目附属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中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章节提出燃气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外循环技术,但氮氧化物源强核算时仅考虑了低氮燃烧器的脱销效率,氮氧化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核算错误,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点击查看>> mg/m3)超过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 001-2018)中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40mg/m3)。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评价内容不全。①报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章节未进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结合源强、排放标准、污染治理措施等分析达标排放情况”的要求。②报告给出的燃气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为每年监测一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中“表1有组织废气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中“14MW以下燃气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的要求。

编制单位:新疆 (略) ( 点击查看>> MA776DF42D)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张健(BH 点击查看>>

(已注销)、

李佳欣(BH 点击查看>>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注:本表中《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甘泉堡生态环境 (略) 、各区(县)分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并按程序对 (略) 理意见进行了事先告知,其中深圳市 (略) 、四川 (略) 、新疆 (略)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现将核实 (略) 理意见函告如下:

经复核,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编制规范性、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不全或者结果错误、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等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对3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4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单 (略) 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水磨 (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略) 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上述环评文 (略) 门应当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针对告知承诺制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履行生态环保职责,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相 (略) 门应当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 (略) 理意见

2022年4月2日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 (略) 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

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略) 理意见

(略) 理意见

1

乌鲁木齐 (略) 年产2000吨防腐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 (略) 界噪声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未对多个噪声源进行声源叠加,叠加后预测结 (略) 界超标的情况,不能支撑现有评价结论。

编制单位:深圳市 (略) ( 点击查看>> MA5GTKDT3A)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董莺(BH 点击查看>>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略) 设置汽油罐、柴油罐,项目产污环节仅对汽油存储、加油过程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核算,未对柴油储罐和加油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核算,且遗漏非正常工况污染源源强核算,不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4.3污染源源强核算——4.3.1中“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表环境风险评价章节中给出的汽油临界量为200t,柴油临界量为5000t,柴油、汽油临界量和Q值均错误,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要求。

编制单位:四川 (略) ( 点击查看>> MA6A4TRE4D)无编制人员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王辉(BH 点击查看>>

(已注销)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3

宽窄巷子文旅步行街—海立方项目附属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中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章节提出燃气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外循环技术,但氮氧化物源强核算时仅考虑了低氮燃烧器的脱销效率,氮氧化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核算错误,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点击查看>> mg/m3)超过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 001-2018)中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40mg/m3)。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评价内容不全。①报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章节未进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结合源强、排放标准、污染治理措施等分析达标排放情况”的要求。②报告给出的燃气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为每年监测一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中“表1有组织废气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中“14MW以下燃气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的要求。

编制单位:新疆 (略) ( 点击查看>> MA776DF42D)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张健(BH 点击查看>>

(已注销)、

李佳欣(BH 点击查看>>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注:本表中《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