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内主街环境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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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内主街环境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步伐,提高我镇人居环境质量和村民宜居幸福指数,彻底扭转我镇主街脏、乱、差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北镇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镇政府决定针对吴家镇主街两侧欺街占道、私搭乱建、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吴家镇主街店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二)吴家镇主街户外广告及招牌专项整治;

(三)吴家镇主街两侧违章建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专项整治。

二、整治标准

(一)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 (略) 两侧擅自摆摊设点;严禁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骑门经营及店外洗车、维修等店外作业。

(二)违反《北镇市城镇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定,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及牌匾的;经核查无人管理、长期闲置的;内容低俗、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亮化设施残损影响我镇形象的;妨碍正常通风、采光、消防、通行以及其他公共安全的;临街商铺超出一店一匾标准的一律拆除。

(三)对不符合城镇规划、未经审批、占公共用地和绿地、妨碍交通和村民反响强烈的 (略) 予以拆除,对私搭乱建、 (略) 予以清理。

三、整治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17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达到家喻户晓。

(二)自行整改阶段:2022年4月18日—4月25日,对违法违章行为下发整改通知单,自行整改、自行拆除。

(三)强制执行阶段:2022年4月26日—4月30日,镇政 (略) 门联合执法,对尚未履行整改义务、不认真自行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强制整改;对抗拒、 (略) 门依法履行职责的, (略)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为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步伐,提高我镇人居环境质量和村民宜居幸福指数,彻底扭转我镇主街脏、乱、差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北镇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镇政府决定针对吴家镇主街两侧欺街占道、私搭乱建、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吴家镇主街店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二)吴家镇主街户外广告及招牌专项整治;

(三)吴家镇主街两侧违章建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专项整治。

二、整治标准

(一)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 (略) 两侧擅自摆摊设点;严禁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骑门经营及店外洗车、维修等店外作业。

(二)违反《北镇市城镇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定,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及牌匾的;经核查无人管理、长期闲置的;内容低俗、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亮化设施残损影响我镇形象的;妨碍正常通风、采光、消防、通行以及其他公共安全的;临街商铺超出一店一匾标准的一律拆除。

(三)对不符合城镇规划、未经审批、占公共用地和绿地、妨碍交通和村民反响强烈的 (略) 予以拆除,对私搭乱建、 (略) 予以清理。

三、整治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17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达到家喻户晓。

(二)自行整改阶段:2022年4月18日—4月25日,对违法违章行为下发整改通知单,自行整改、自行拆除。

(三)强制执行阶段:2022年4月26日—4月30日,镇政 (略) 门联合执法,对尚未履行整改义务、不认真自行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强制整改;对抗拒、 (略) 门依法履行职责的, (略)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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