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宏信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宏信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桂平市 (略) :
《桂平市 (略) 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属于技改搬迁项目(项目代码:2020- 点击查看>> -43-03-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桂平市蒙圩镇流兰村(桂平龙门工业区)。桂平市 (略) 前身为桂平市广 (略) ,分别 (略) 区生产,分别位于桂平市寻旺乡西南村、寻旺乡河南村、蒙圩镇西村,现除寻旺乡 (略) 生产外, (略) 区均已停产。现 (略) 区总产能经核定为22万吨。本技改搬迁项目不新增产能,采用船舶建造新工艺,建设船台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年产船舶130艘,载重吨22万吨。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生产布置分段造成型车间、机加工车间、涂装车间(含移动式喷漆房)、水割车间等,建设135个船台;辅助工程有原料堆放区、油漆仓库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以及雨污分流系统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有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环保工程主要有“漆雾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 (略) 理”、焊接烟尘净化器、地埋式一体 (略) 理系统、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
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33m2,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万元,占项目投资的0.17%。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产能经贵港市工 (略) 以《关于核查桂平市 (略) 产能的复函》(2021年1月6日)确认,桂平 (略) 出具了《关于桂平市 (略) 船厂项目选址的意见》(2020年10月12日),项目建设符合《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审查意见,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经集气罩+烟 (略) 理后,通过高15m的1#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负压收集,采用漆雾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催 (略) 理,经处理后通过高20m的 2#排气筒排放。船台补漆废气采用移动集气罩+活性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船台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集气罩+焊接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苯、二 点击查看>> 苯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在VOCs物料储存、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采取封闭、监控等防治措施,严格管理, (略) 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 点击查看>> -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区排水系统。切割过程中产生废水经集水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初期雨水采用“隔油+絮凝沉淀” (略) 理,经处理后废水满足农灌要求近期用于周边荒地、林地浇灌。待园 (略) 理厂建成后,应满足园 (略) 理厂进水要求后, (略) (略) 理,尾水排入郁江。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对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漆雾过滤料及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并 (略) (略) (略) 置。金属屑、边角料、废焊渣、拦截收集的烟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略) 处理。生活 (略) (略) 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区四周绿化建设,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及配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相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桂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桂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平市 (略) :
《桂平市 (略) 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属于技改搬迁项目(项目代码:2020- 点击查看>> -43-03-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桂平市蒙圩镇流兰村(桂平龙门工业区)。桂平市 (略) 前身为桂平市广 (略) ,分别 (略) 区生产,分别位于桂平市寻旺乡西南村、寻旺乡河南村、蒙圩镇西村,现除寻旺乡 (略) 生产外, (略) 区均已停产。现 (略) 区总产能经核定为22万吨。本技改搬迁项目不新增产能,采用船舶建造新工艺,建设船台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年产船舶130艘,载重吨22万吨。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生产布置分段造成型车间、机加工车间、涂装车间(含移动式喷漆房)、水割车间等,建设135个船台;辅助工程有原料堆放区、油漆仓库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以及雨污分流系统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有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环保工程主要有“漆雾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 (略) 理”、焊接烟尘净化器、地埋式一体 (略) 理系统、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
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33m2,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万元,占项目投资的0.17%。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产能经贵港市工 (略) 以《关于核查桂平市 (略) 产能的复函》(2021年1月6日)确认,桂平 (略) 出具了《关于桂平市 (略) 船厂项目选址的意见》(2020年10月12日),项目建设符合《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审查意见,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经集气罩+烟 (略) 理后,通过高15m的1#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负压收集,采用漆雾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催 (略) 理,经处理后通过高20m的 2#排气筒排放。船台补漆废气采用移动集气罩+活性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船台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集气罩+焊接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苯、二 点击查看>> 苯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在VOCs物料储存、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采取封闭、监控等防治措施,严格管理, (略) 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 点击查看>> -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区排水系统。切割过程中产生废水经集水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初期雨水采用“隔油+絮凝沉淀” (略) 理,经处理后废水满足农灌要求近期用于周边荒地、林地浇灌。待园 (略) 理厂建成后,应满足园 (略) 理厂进水要求后, (略) (略) 理,尾水排入郁江。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对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漆雾过滤料及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并 (略) (略) (略) 置。金属屑、边角料、废焊渣、拦截收集的烟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略) 处理。生活 (略) (略) 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区四周绿化建设,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及配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相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桂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桂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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