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劵服务机构备案入库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劵服务机构备案入库的通知
(略) 校、 (略) 所、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双创载体:
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19] (略) )要求,根据2022年双创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创新券服务机构备案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区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能够为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入驻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初创企业、 (略) 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具有开展科技服务的基本资质、基础硬件条件、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单位在2022年5月10日之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 点击查看>> )填报并提交以下认定备案申请材料:
1.填写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2. (略) 会信用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 (略) )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6.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电话
申报单位在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并按照第二条申报材料的要求和顺序,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3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交至自治区科 (略) 用于备案存档。
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科 (略)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 (略) (略)
联系人:索罗
附件:《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0日
(略) 校、 (略) 所、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双创载体:
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19] (略) )要求,根据2022年双创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创新券服务机构备案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区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能够为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入驻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初创企业、 (略) 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具有开展科技服务的基本资质、基础硬件条件、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单位在2022年5月10日之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 点击查看>> )填报并提交以下认定备案申请材料:
1.填写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2. (略) 会信用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 (略) )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6.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电话
申报单位在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并按照第二条申报材料的要求和顺序,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3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交至自治区科 (略) 用于备案存档。
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科 (略)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 (略) (略)
联系人:索罗
附件:《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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