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普克环保吸附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天普克环保吸附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 (略) 拟对《安徽天普克 (略) 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 (略) 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安徽天普克 (略) 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天普克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安徽天普克 (略) 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项目位于安徽省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园, (略) 内,项目拟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4871平方米 , (略) 房1栋,办公楼一栋、绿地、停车场 (略) 等配套设施,购置活化炉、粉状分子筛活化炉、粉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及辅助设备共计181台(套),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略) :2112- 点击查看>> -04-03- 点击查看>>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淮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出入口、 (略) 、 (略) (略) 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物料堆场及施工裸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按要求覆盖土工布;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粉尘、破碎筛分粉尘、活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及袋式烘干废气。混合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混合搅拌及破碎筛分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标准。活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2020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文件要求。袋式烘干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文件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 (略) 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凤台县河 (略) (略) 理满足《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淮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 (略) 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一 (略) 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中相关标准。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5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 (略) 拟对《安徽天普克 (略) 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 (略) 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安徽天普克 (略) 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天普克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安徽天普克 (略) 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项目位于安徽省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园, (略) 内,项目拟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4871平方米 , (略) 房1栋,办公楼一栋、绿地、停车场 (略) 等配套设施,购置活化炉、粉状分子筛活化炉、粉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及辅助设备共计181台(套),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沸石干燥剂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略) :2112- 点击查看>> -04-03- 点击查看>>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淮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出入口、 (略) 、 (略) (略) 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物料堆场及施工裸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按要求覆盖土工布;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粉尘、破碎筛分粉尘、活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及袋式烘干废气。混合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混合搅拌及破碎筛分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标准。活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排放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2020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文件要求。袋式烘干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文件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 (略) 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凤台县河 (略) (略) 理满足《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淮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 (略) 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一 (略) 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中相关标准。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5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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