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遂宁110kV清霞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遂宁110kV清霞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环评函〔2022〕 (略)
遂宁 (略) 关于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遂宁110kV清霞线迁改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市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遂宁110kV清霞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遂宁110kV清霞线 (略) 起于既有110kV清霞线N27塔,止于既有110kV清霞线N41塔,将拆除110kV清霞线N27~41# (略) 杆塔、导线、地线和金具, (略) 径选定杆塔位置,并恢复架线。本次迁改无利旧段,均为新建段。
(一) (略) 拆除工程
拆除110kV清霞线N27~41# (略) 杆塔、导线、地线和金具,拆除段长约4.75km,拆除杆塔13基(原28#~40#塔)。
(二) (略) 工程
本 (略) (略) N27塔, (略) N41塔,线路全长约6.8km,单回架设,均为新建,杆塔29基(其中悬垂塔7基、耐张塔12基、悬垂钢管杆6基、耐张钢管杆4基),塔基占地面积约2320m2,导线均采用JLHA3-335中强度铝合金绞线,均为三角排列。 (略) 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7.0m,额定输送电流333A。
本次 (略) 位于四川省遂宁市高新区境内。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201 (略) 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径走线得到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可,工程建设符合当地规划。
该项目在严格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严禁随意倾倒。
(二)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采取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 (略) 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组织竣工验收,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表。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 (略) 重新审核。
五、我局委托遂宁 (略) 遂 (略) (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遂宁 (略) 遂 (略) (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 (略) 门监督检查。
遂宁 (略)
2022年4月13日
遂环评函〔2022〕 (略)
遂宁 (略) 关于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遂宁110kV清霞线迁改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市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遂宁110kV清霞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遂宁110kV清霞线 (略) 起于既有110kV清霞线N27塔,止于既有110kV清霞线N41塔,将拆除110kV清霞线N27~41# (略) 杆塔、导线、地线和金具, (略) 径选定杆塔位置,并恢复架线。本次迁改无利旧段,均为新建段。
(一) (略) 拆除工程
拆除110kV清霞线N27~41# (略) 杆塔、导线、地线和金具,拆除段长约4.75km,拆除杆塔13基(原28#~40#塔)。
(二) (略) 工程
本 (略) (略) N27塔, (略) N41塔,线路全长约6.8km,单回架设,均为新建,杆塔29基(其中悬垂塔7基、耐张塔12基、悬垂钢管杆6基、耐张钢管杆4基),塔基占地面积约2320m2,导线均采用JLHA3-335中强度铝合金绞线,均为三角排列。 (略) 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7.0m,额定输送电流333A。
本次 (略) 位于四川省遂宁市高新区境内。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201 (略) 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径走线得到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可,工程建设符合当地规划。
该项目在严格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严禁随意倾倒。
(二)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采取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 (略) 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组织竣工验收,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表。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 (略) 重新审核。
五、我局委托遂宁 (略) 遂 (略) (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遂宁 (略) 遂 (略) (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 (略) 门监督检查。
遂宁 (略)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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