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2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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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2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克拉玛依 (略) 关于2022年4月2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5日。通讯地址:克拉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电话:0990-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CH302井区注水系统改造项目

克拉玛依区

新疆油 (略)

南京 (略)

该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车排子油田CH302井区,距五五新镇东北约30km。建设内容包括:在CH30 (略) 内新增1座 (略) 理装置(350m3/d)、1座注水泵撬(350m3/d)、新建一条4.1km注水管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施工过程 (略) 回填。

(二)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主要为污 (略) 理装置和管线等设备无组织排放,厂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执行《 点击查看>>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CH30 (略) 脱出的采出水进入调 (略) 理后, (略) 理撬装装置,采用“旋流溶汽气浮+精细过滤”工艺,出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通过新建注水泵、管线输送至注水井口回注油藏。 (略) 理设备区、注水泵撬设备区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气浮沉淀箱、反 (略) 污泥经排泥阀排入污泥箱,采用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后污泥委托有资质 (略) 置, (略) 区内暂存,过滤装置定期更换的废弃滤料,由厂家定期进行现场更换,交有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2

钻井泥浆暂存工程改造项目

白碱滩区

克拉玛 (略)

乌鲁木齐湘永 (略)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号,克拉玛 (略) (略) 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房进行改造, (略) 分现有设备(振动筛、离心机、粉料除尘加料装置、泥浆泵、LED灯、电机等), (略) 池体(160m3)、2号池体(160m3)、3号池体(160m3)、4号池体(500m3)、5号池体(500m3)、6号池体(500m3)、8号池体(160m3)、9号池体(160m3)、 (略) 池体( (略) 、 (略) 池体合并,500m3)、 (略) 池体(500m3)、 (略) 池体(500m3)仅暂存油基泥浆,7号池体(160m3)作为事故应急池,配套安装储罐(20m3)、砂泵、液下泵、搅拌器、轴流风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

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油基泥浆暂存、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3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黄羊泉东侧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乌尔禾区

克拉玛依龙达城市 (略)

新疆水木 (略)

项目位于乌尔禾区,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85°36′ 点击查看>> ″,北纬45°56′ 点击查看>> ″,开采标高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m,平均开采深度为3.93m,服务年限5.13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砂石料矿(年采25万m3),设采砂区(0.35km2)、筛选区(8000m2)、成品堆放区(5500m2)、废石料堆放区(6000m2), (略) 、办公生活区、生活储水箱(12m3)、生产储水池(280m3)、废水收集池(280m3)、废水沉淀池(280m3)、危废暂存间(12m3)。主要生产工艺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露天开采,产品为建筑用砂石料(按粒径分为5级),采用湿式筛分工艺。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应定点堆放,采取洒水降尘、篷布覆盖等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防渗膜铺设的防渗池(60m3),施工完成后由吸污车清运至乌尔禾 (略) 理厂;开挖弃土 (略) 路基回填,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 (略) 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乌尔禾区生活 (略) 理。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开采、分选、堆放、运输等工序采取洒水降尘、湿式筛分、围挡苫盖、密闭运输等有效抑尘措施;成品堆放区,建封闭式细砂车间(1000m2),大粒径砂石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密闭防尘网及时苫盖;废石料堆放区,堆放高度不超过5m,并采取密闭防尘网及时苫盖;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 (略) 理后进入生产储水池,回用生产;生活污水经 (略) 理系统(2m3/d)处理后,执行《农 (略) 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回用于场地绿化。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均运至乌尔禾区生活 (略) 理。废石料集中堆放每半年清理一次回填采坑,部分用于平整场 (略) ;生产废水沉淀池底泥和洗砂产生的砂土废料定期清掏后贮存在废石料场,后期用于地表生态修复; (略) 理站、生产废水收集池及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 (略) 置,转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音、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克拉玛依 (略) 关于2022年4月2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5日。通讯地址:克拉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电话:0990-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CH302井区注水系统改造项目

克拉玛依区

新疆油 (略)

南京 (略)

该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车排子油田CH302井区,距五五新镇东北约30km。建设内容包括:在CH30 (略) 内新增1座 (略) 理装置(350m3/d)、1座注水泵撬(350m3/d)、新建一条4.1km注水管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施工过程 (略) 回填。

(二)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主要为污 (略) 理装置和管线等设备无组织排放,厂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执行《 点击查看>>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CH30 (略) 脱出的采出水进入调 (略) 理后, (略) 理撬装装置,采用“旋流溶汽气浮+精细过滤”工艺,出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通过新建注水泵、管线输送至注水井口回注油藏。 (略) 理设备区、注水泵撬设备区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气浮沉淀箱、反 (略) 污泥经排泥阀排入污泥箱,采用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后污泥委托有资质 (略) 置, (略) 区内暂存,过滤装置定期更换的废弃滤料,由厂家定期进行现场更换,交有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2

钻井泥浆暂存工程改造项目

白碱滩区

克拉玛 (略)

乌鲁木齐湘永 (略)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号,克拉玛 (略) (略) 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房进行改造, (略) 分现有设备(振动筛、离心机、粉料除尘加料装置、泥浆泵、LED灯、电机等), (略) 池体(160m3)、2号池体(160m3)、3号池体(160m3)、4号池体(500m3)、5号池体(500m3)、6号池体(500m3)、8号池体(160m3)、9号池体(160m3)、 (略) 池体( (略) 、 (略) 池体合并,500m3)、 (略) 池体(500m3)、 (略) 池体(500m3)仅暂存油基泥浆,7号池体(160m3)作为事故应急池,配套安装储罐(20m3)、砂泵、液下泵、搅拌器、轴流风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

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油基泥浆暂存、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3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黄羊泉东侧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乌尔禾区

克拉玛依龙达城市 (略)

新疆水木 (略)

项目位于乌尔禾区,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85°36′ 点击查看>> ″,北纬45°56′ 点击查看>> ″,开采标高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m,平均开采深度为3.93m,服务年限5.13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砂石料矿(年采25万m3),设采砂区(0.35km2)、筛选区(8000m2)、成品堆放区(5500m2)、废石料堆放区(6000m2), (略) 、办公生活区、生活储水箱(12m3)、生产储水池(280m3)、废水收集池(280m3)、废水沉淀池(280m3)、危废暂存间(12m3)。主要生产工艺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露天开采,产品为建筑用砂石料(按粒径分为5级),采用湿式筛分工艺。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应定点堆放,采取洒水降尘、篷布覆盖等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防渗膜铺设的防渗池(60m3),施工完成后由吸污车清运至乌尔禾 (略) 理厂;开挖弃土 (略) 路基回填,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 (略) 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乌尔禾区生活 (略) 理。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开采、分选、堆放、运输等工序采取洒水降尘、湿式筛分、围挡苫盖、密闭运输等有效抑尘措施;成品堆放区,建封闭式细砂车间(1000m2),大粒径砂石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密闭防尘网及时苫盖;废石料堆放区,堆放高度不超过5m,并采取密闭防尘网及时苫盖;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 (略) 理后进入生产储水池,回用生产;生活污水经 (略) 理系统(2m3/d)处理后,执行《农 (略) 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回用于场地绿化。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均运至乌尔禾区生活 (略) 理。废石料集中堆放每半年清理一次回填采坑,部分用于平整场 (略) ;生产废水沉淀池底泥和洗砂产生的砂土废料定期清掏后贮存在废石料场,后期用于地表生态修复; (略) 理站、生产废水收集池及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 (略) 置,转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音、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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