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东村城山煤矿工业场地内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东村城山煤矿工业场地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 点击查看>> 传 真:046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鸡西 (略) 鸡西 (略) ( 点击查看>>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黑龙江龙煤 (略) 城山煤 (略) 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东村城山煤矿工业场地内 | 黑龙江龙煤 (略) 城山煤矿 | 建设一座发电 (略) 理室,年处理瓦斯500万m3/a,年发电量为1000万kWh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 (略) 理。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瓦斯经燃气机组燃烧后产生高温尾气通过配套余热锅炉回收热量,产生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Ox、CO排放浓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点击查看>> —2018)标准要求。非正常工况下放散的瓦斯气,应通过自启动点火装置点燃后排放,严禁直接排空,排放浓度应符合《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点击查看>> -2008)要求。 (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过滤系统产生尘渣送入城山煤矿锅炉拌煤燃烧,废滤 (略) (略) 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 (略) 置。生活垃圾 (略)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 点击查看>> 传 真:0467-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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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黑龙江龙煤 (略) 城山煤 (略) 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东村城山煤矿工业场地内 | 黑龙江龙煤 (略) 城山煤矿 | 建设一座发电 (略) 理室,年处理瓦斯500万m3/a,年发电量为1000万kWh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 (略) 理。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瓦斯经燃气机组燃烧后产生高温尾气通过配套余热锅炉回收热量,产生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Ox、CO排放浓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点击查看>> —2018)标准要求。非正常工况下放散的瓦斯气,应通过自启动点火装置点燃后排放,严禁直接排空,排放浓度应符合《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点击查看>> -2008)要求。 (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过滤系统产生尘渣送入城山煤矿锅炉拌煤燃烧,废滤 (略) (略) 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 (略) 置。生活垃圾 (略)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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