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玉泉区供暖分公司玉泉锅炉房变更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玉泉区供暖分公司玉泉锅炉房变更
呼环政批字〔2022〕 (略)
呼和浩特 (略)
关于呼和浩特市 (略)
(略) 玉泉锅炉房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呼和浩特 (略) :
你公司《关于呼和浩特市 (略) (略) 玉泉锅炉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市 (略) (略) 玉泉锅炉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东园 (略) 南侧,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拟将原批复的3台40t/h燃气锅炉变更为4台40t/h燃气锅炉(型号为SZS29-1.25/130/70-Q),配套建设软水制备系统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 点击查看>> %。
项目为变更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须针对锅炉烟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略) 联网。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与锅炉排水、软水系统排水等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生活 (略) 门处置;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 (略) 家更换并回收。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 (略)
2022年4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 (略) 、内蒙古 (略) 。
呼和浩特 (略) 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印发
呼环政批字〔2022〕 (略)
呼和浩特 (略)
关于呼和浩特市 (略)
(略) 玉泉锅炉房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呼和浩特 (略) :
你公司《关于呼和浩特市 (略) (略) 玉泉锅炉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市 (略) (略) 玉泉锅炉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东园 (略) 南侧,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拟将原批复的3台40t/h燃气锅炉变更为4台40t/h燃气锅炉(型号为SZS29-1.25/130/70-Q),配套建设软水制备系统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 点击查看>> %。
项目为变更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须针对锅炉烟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略) 联网。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与锅炉排水、软水系统排水等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生活 (略) 门处置;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 (略) 家更换并回收。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 (略)
2022年4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 (略) 、内蒙古 (略) 。
呼和浩特 (略) 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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