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4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皋兰县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4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皋兰县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4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涉及皋兰县共1件,经核实,情况属实1件。目前办结完成1件。
(略) 50:“皋 (略) (略) 的村民反映:1.2005年,该村引进兰州飞天浏 (略) (兰州飞天 (略) )。同年, (略) 分村民被 (略) 村民委员会签署协议,将该村集体农田700余亩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出租给兰州飞天浏 (略) ,每亩地每年300元租金,且土地的附作物大量桃树、杏树、果树被砍伐,破坏生态。 (略) 村村民委员会在信息未公示、无合法手续、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兰州飞天 (略) 签署协议,将被租用的700多亩农田用于建设生 (略) 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租期20年,也没有征地补偿。 (略) 知法犯法、暗箱操作,没有严格恪守国家耕地红线,出租该村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导致无法进行农用地确权。2.2017年兰州飞天 (略) (略) 村村委会领导对非法以租代征的700余亩土地进行非法采砂采石,破坏耕地,攫取巨额利益,当地国土资源、 (略) 门熟视无睹。”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问题属实。
二、 (略) 理情况
①兰州飞天浏 (略) 位于皋 (略) (略) ,2005年8月2日,兰州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兰州飞天浏阳烟花制造基地立项批复》(兰发改工交〔2005〕 (略) )。兰州飞天浏阳烟花制造基地项目于2006年8月动工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一条烟花生产线和两条爆竹生产线)、原料库、成品库以及办公楼等,2007年10月初步建成。2015年5月,因全国烟花制造领域政策有变导致企业整改停产,目前仅仓储基地正常使用。
在项目建设前, (略) 乡人民政府安排,中心村委会就项目建设、土地租赁、树木补偿等问题与村民进行协商,在征得村民同意后,2006年4月,由村委会与87户农户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明确记载了每户村民涉及的土地面积、桃树数量、尺寸和补偿金额。2006年4月12日, (略) 乡中心村民委员会又 (略) 乡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2006年4月, (略) 乡人民政府与兰州飞天 (略) 签订《合同书》,合同 (略) 乡中心村桃树湾沟土地共 点击查看>> 亩,每年补偿标准300元/亩,租赁期限20年(2006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每年定期支付补偿金给村民,虽支付时间偶有延后,但未出现持续拖欠问题。同时,因项目建设需对租用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开工前企业对地面附着物已征用,并一次性付清 点击查看>> 万元附着物补偿款,不存在乱砍、破坏生态的问题。因时间较长,对信息是否公示无法确认,但涉及村民与村委会均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不存在村民不知情的问题。
经实地勘察,兰州飞天 (略) 厂区规划范围图显示项目总占地面积705亩,该区域除合同约定租用的 点击查看>> 亩的农户承包地外,其余 点击查看>> 亩为沟内东、西、北侧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同时,在 (略) 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中,兰州飞天 (略) 占地范围内固定建筑 (略) 分土地按实际现状调查为村庄、建制镇等集体建设用地,剩余地貌未发生变化的土地仍调查为果园和未利用地。皋兰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于2015年开始,因开展登记确权工作时该土 (略) 房、库房、办公用房等建筑设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要求,故未纳入此次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②2020年1月,兰州飞天 (略) 与甘肃 (略)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由兰州飞天 (略) (略) 区内20亩土地,供甘肃 (略) 建 (略) ,租期3年。2020年1月砂场开始建设,2021年5月投入生产,砂场主要用于来料加工,砂料均为外地运来的普通建筑砂,不存在兰州飞天 (略) (略) 村村 (略) 区内进行非法采砂采石、破坏耕地的情况。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4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涉及皋兰县共1件,经核实,情况属实1件。目前办结完成1件。
(略) 50:“皋 (略) (略) 的村民反映:1.2005年,该村引进兰州飞天浏 (略) (兰州飞天 (略) )。同年, (略) 分村民被 (略) 村民委员会签署协议,将该村集体农田700余亩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出租给兰州飞天浏 (略) ,每亩地每年300元租金,且土地的附作物大量桃树、杏树、果树被砍伐,破坏生态。 (略) 村村民委员会在信息未公示、无合法手续、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兰州飞天 (略) 签署协议,将被租用的700多亩农田用于建设生 (略) 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租期20年,也没有征地补偿。 (略) 知法犯法、暗箱操作,没有严格恪守国家耕地红线,出租该村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导致无法进行农用地确权。2.2017年兰州飞天 (略) (略) 村村委会领导对非法以租代征的700余亩土地进行非法采砂采石,破坏耕地,攫取巨额利益,当地国土资源、 (略) 门熟视无睹。”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问题属实。
二、 (略) 理情况
①兰州飞天浏 (略) 位于皋 (略) (略) ,2005年8月2日,兰州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兰州飞天浏阳烟花制造基地立项批复》(兰发改工交〔2005〕 (略) )。兰州飞天浏阳烟花制造基地项目于2006年8月动工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一条烟花生产线和两条爆竹生产线)、原料库、成品库以及办公楼等,2007年10月初步建成。2015年5月,因全国烟花制造领域政策有变导致企业整改停产,目前仅仓储基地正常使用。
在项目建设前, (略) 乡人民政府安排,中心村委会就项目建设、土地租赁、树木补偿等问题与村民进行协商,在征得村民同意后,2006年4月,由村委会与87户农户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明确记载了每户村民涉及的土地面积、桃树数量、尺寸和补偿金额。2006年4月12日, (略) 乡中心村民委员会又 (略) 乡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2006年4月, (略) 乡人民政府与兰州飞天 (略) 签订《合同书》,合同 (略) 乡中心村桃树湾沟土地共 点击查看>> 亩,每年补偿标准300元/亩,租赁期限20年(2006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每年定期支付补偿金给村民,虽支付时间偶有延后,但未出现持续拖欠问题。同时,因项目建设需对租用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开工前企业对地面附着物已征用,并一次性付清 点击查看>> 万元附着物补偿款,不存在乱砍、破坏生态的问题。因时间较长,对信息是否公示无法确认,但涉及村民与村委会均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不存在村民不知情的问题。
经实地勘察,兰州飞天 (略) 厂区规划范围图显示项目总占地面积705亩,该区域除合同约定租用的 点击查看>> 亩的农户承包地外,其余 点击查看>> 亩为沟内东、西、北侧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同时,在 (略) 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中,兰州飞天 (略) 占地范围内固定建筑 (略) 分土地按实际现状调查为村庄、建制镇等集体建设用地,剩余地貌未发生变化的土地仍调查为果园和未利用地。皋兰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于2015年开始,因开展登记确权工作时该土 (略) 房、库房、办公用房等建筑设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要求,故未纳入此次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②2020年1月,兰州飞天 (略) 与甘肃 (略)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由兰州飞天 (略) (略) 区内20亩土地,供甘肃 (略) 建 (略) ,租期3年。2020年1月砂场开始建设,2021年5月投入生产,砂场主要用于来料加工,砂料均为外地运来的普通建筑砂,不存在兰州飞天 (略) (略) 村村 (略) 区内进行非法采砂采石、破坏耕地的情况。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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