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抚州市东乡区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抚州市东乡 (略) 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州市东乡 (略) 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24日(3个工作日),如没有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依次往后顺延。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周先生 点击查看>> 传真:079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东乡 (略) 综合受理窗口(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 (略) 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评机构:鹰潭市 (略)
一、项目概况
抚州市东乡 (略) 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坪里村和何坊村,行政区划属孝岗镇管辖, (略) 地理坐标:E116°39′ 点击查看>> ″、N28°13′ 点击查看>> ″,砂石生产线区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2万元,占总投资的4.54%。
该公司现有项目《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霸王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于2019年6月通过了抚州市东 (略) 的审批( (略) :东环审函【2019】 (略) ),并于2020年6月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 (略) : 点击查看>> MA38A8J07B001Q)。
本项目为原项目《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霸王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的重大变动报告,主要变动内容为砂石生产区,未涉及原有矿山开采区的变动,矿山开采区继续沿用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环评批复中相应内容。
项目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砂石骨料98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生产工艺为卸料→破碎(粗破)→除泥筛分→半成品堆场→一级圆锥破碎机(中破)→二级圆锥破碎(细破)→筛分→整形→制砂、水洗等工序。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粒径20~ 点击查看>> mm砂石骨料245万吨、10~20mm砂石骨料294万吨、5~10mm砂石骨料200万吨、0~5mm砂石骨料45万吨、5~ 点击查看>> mm机制砂166万吨、0~5mm石粉30万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原料一级、二级破碎车间、骨料破碎及筛分车间、制砂车间、成品筛分车间、储存及散装车间、水洗车间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原料库及渣土堆棚等贮运工程,新建半成品堆场及成品堆场等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 (略) (略) 等辅助工程,依托现有给排水系统以及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固废暂存设施、 (略) 理设施、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新 (略) 理设施。
项目砂石生产区劳动定员为50人,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270天,共计4320小时。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总用水量 点击查看>> .5m3/a,外排废水量为1620m3/a;项目供电来自市政供电,年耗电量为3920×104KW·h。
二、环境质量现状及周围敏感点分布
1、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0年江西省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数据,东乡区的SO2、NO2、PM10、PM2.5、臭氧和CO六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略) 在地属达标区域。
(2)地表水:江西省 (略) (略) 于2019年5月6日-5月 (略) 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略) 的pH、COD、BOD5、NH3-N、SS、石油类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3)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 (略) 界外5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无需进行声环质量监测。
2、环境敏感点分布
(略) 界为参照,周边500m范围分布的敏感目标包括:西北面235米的月塘,约95人;500m外还分布杨家等敏感点。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卸料、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物料缓冲仓粉尘、二次破碎粉尘、二次筛分粉尘、整形粉尘、干法线成品筛分粉尘、干法线成品输送粉尘、干法线成品库粉尘、湿法线输送粉尘、干法线制砂粉尘、干法线制砂输送粉尘、运输扬尘、渣土堆棚粉尘、半成品库地廊输送粉尘、发货装车粉尘、收尘灰料仓粉尘。卸料、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物料缓冲仓粉尘、二次破碎粉尘、二次筛分粉尘、整形粉尘、干法线成品筛分粉尘、干法线成品输送粉尘、干法线成品库粉尘、湿法线输送粉尘、干法线制砂粉尘、干法线制砂输送粉尘采取集气罩+脉冲 (略) 理(共计46套),处理后通过15米高以上的排气筒排放;运输 (略) 硬化,车辆顶端设篷布遮盖, (略) 洒水 (略) 理;渣土堆棚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厂房 (略) 理;半成品库地廊输送粉尘采取配套除尘设施、厂房 (略) 理;发货装车粉尘、收尘灰料仓粉尘采取配 (略) 理。
(略) 理后,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 (略) 理措施
项目废水为制砂机加湿用水、道路降尘用水、投料抑尘用水、洗砂用水、堆存场抑尘用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砂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周边水渠。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板喂机、旋回破碎机、筛分机、整形机、压滤机、除尘器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80~10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采取减震、隔声、加强 (略) 界绿化工作等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略) 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废泥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废布袋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泥渣收集后外运复垦荒地;废机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 (略) 置处理;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 (略) (略) 理。
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的要求设置。
5、环境影响预测
(略) 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相应执行标准的要求。经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排放,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略) 产生的影响较小。
以上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 (略) 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略) 理设 (略) 理设施事故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加强污水治理设施以及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成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基本应急物资,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满足应急需求。
7、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设成后以砂石生产区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西北面距边界235米的月塘,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 点击查看>> -12-03- 点击查看>>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坪里村和何坊村,行政区划属孝岗镇管辖, (略) 门的批准,符合用地规划,项目选址可行。
3、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经治理后,均可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均可得到综合 (略) 置,环境风险可接受。
4、项目平面布置满足工艺、运输、防火和安全等国家现行的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较合理。
5、项目建成投产后,无新增废水外排,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略) 述,项目在保证《报告表》中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抚州市东乡 (略) 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州市东乡 (略) 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24日(3个工作日),如没有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依次往后顺延。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周先生 点击查看>> 传真:079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东乡 (略) 综合受理窗口(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 (略) 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评机构:鹰潭市 (略)
一、项目概况
抚州市东乡 (略) 年产98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坪里村和何坊村,行政区划属孝岗镇管辖, (略) 地理坐标:E116°39′ 点击查看>> ″、N28°13′ 点击查看>> ″,砂石生产线区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2万元,占总投资的4.54%。
该公司现有项目《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霸王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于2019年6月通过了抚州市东 (略) 的审批( (略) :东环审函【2019】 (略) ),并于2020年6月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 (略) : 点击查看>> MA38A8J07B001Q)。
本项目为原项目《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霸王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的重大变动报告,主要变动内容为砂石生产区,未涉及原有矿山开采区的变动,矿山开采区继续沿用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环评批复中相应内容。
项目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砂石骨料98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生产工艺为卸料→破碎(粗破)→除泥筛分→半成品堆场→一级圆锥破碎机(中破)→二级圆锥破碎(细破)→筛分→整形→制砂、水洗等工序。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粒径20~ 点击查看>> mm砂石骨料245万吨、10~20mm砂石骨料294万吨、5~10mm砂石骨料200万吨、0~5mm砂石骨料45万吨、5~ 点击查看>> mm机制砂166万吨、0~5mm石粉30万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原料一级、二级破碎车间、骨料破碎及筛分车间、制砂车间、成品筛分车间、储存及散装车间、水洗车间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原料库及渣土堆棚等贮运工程,新建半成品堆场及成品堆场等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 (略) (略) 等辅助工程,依托现有给排水系统以及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固废暂存设施、 (略) 理设施、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新 (略) 理设施。
项目砂石生产区劳动定员为50人,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270天,共计4320小时。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总用水量 点击查看>> .5m3/a,外排废水量为1620m3/a;项目供电来自市政供电,年耗电量为3920×104KW·h。
二、环境质量现状及周围敏感点分布
1、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0年江西省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数据,东乡区的SO2、NO2、PM10、PM2.5、臭氧和CO六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略) 在地属达标区域。
(2)地表水:江西省 (略) (略) 于2019年5月6日-5月 (略) 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略) 的pH、COD、BOD5、NH3-N、SS、石油类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3)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 (略) 界外5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无需进行声环质量监测。
2、环境敏感点分布
(略) 界为参照,周边500m范围分布的敏感目标包括:西北面235米的月塘,约95人;500m外还分布杨家等敏感点。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卸料、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物料缓冲仓粉尘、二次破碎粉尘、二次筛分粉尘、整形粉尘、干法线成品筛分粉尘、干法线成品输送粉尘、干法线成品库粉尘、湿法线输送粉尘、干法线制砂粉尘、干法线制砂输送粉尘、运输扬尘、渣土堆棚粉尘、半成品库地廊输送粉尘、发货装车粉尘、收尘灰料仓粉尘。卸料、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物料缓冲仓粉尘、二次破碎粉尘、二次筛分粉尘、整形粉尘、干法线成品筛分粉尘、干法线成品输送粉尘、干法线成品库粉尘、湿法线输送粉尘、干法线制砂粉尘、干法线制砂输送粉尘采取集气罩+脉冲 (略) 理(共计46套),处理后通过15米高以上的排气筒排放;运输 (略) 硬化,车辆顶端设篷布遮盖, (略) 洒水 (略) 理;渣土堆棚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厂房 (略) 理;半成品库地廊输送粉尘采取配套除尘设施、厂房 (略) 理;发货装车粉尘、收尘灰料仓粉尘采取配 (略) 理。
(略) 理后,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 (略) 理措施
项目废水为制砂机加湿用水、道路降尘用水、投料抑尘用水、洗砂用水、堆存场抑尘用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砂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周边水渠。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板喂机、旋回破碎机、筛分机、整形机、压滤机、除尘器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80~10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采取减震、隔声、加强 (略) 界绿化工作等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略) 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废泥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废布袋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泥渣收集后外运复垦荒地;废机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 (略) 置处理;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 (略) (略) 理。
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的要求设置。
5、环境影响预测
(略) 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相应执行标准的要求。经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排放,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略) 产生的影响较小。
以上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 (略) 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略) 理设 (略) 理设施事故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加强污水治理设施以及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成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基本应急物资,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满足应急需求。
7、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设成后以砂石生产区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西北面距边界235米的月塘,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 点击查看>> -12-03- 点击查看>>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坪里村和何坊村,行政区划属孝岗镇管辖, (略) 门的批准,符合用地规划,项目选址可行。
3、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经治理后,均可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均可得到综合 (略) 置,环境风险可接受。
4、项目平面布置满足工艺、运输、防火和安全等国家现行的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较合理。
5、项目建成投产后,无新增废水外排,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略) 述,项目在保证《报告表》中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