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分公司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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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分公司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1、项目名称: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华凌物流园 (略) 门入口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 (略) 乌 (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 (略) 西三巷1151 号物流运输之家四楼3-69 号

联系人:张苏娜 电话: 点击查看>>

4、验收监测单位:乌鲁木齐星辰 (略)

5、项目概况:

新疆 (略) 乌 (略) 委托乌鲁木齐星辰 (略) 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完成《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2月16日取得乌鲁木齐 (略) 批复文件, (略) 乌环评审[2021] (略) 。

该项目环评规模为:安装一台车辆检查系统(型号:IWILDT-AN 点击查看>> LHM),管电压260kV,管电流1.2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6、验收结论:

经现场调查,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按辐射源类型分类为X射线检查系统;按结构形式分类为固定式检查系统;按检查对象分类为有司机驾驶的货运车辆的检查系统;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车辆检查系统设有安全联锁装置,声光报警安全装置,监视装置,语音广播设备,建设单位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和剂量率巡检仪,并对操作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经监测,车辆检查系统 (略) 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驾驶员位置一次通过的周围剂量当量小于 0.1μSv。控制室内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操作人员操作位置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1.0μSv/h。车辆检查系统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符合 GB 点击查看>> 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对 (略) 进行监测及自主监测,杜绝事故的发生。

(略) 述,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环保手续履行过程符合环评批复“乌环评审[2021] (略) ”中的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的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及环保措施已落实,环保制度较为完善,项目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辐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GBZ143-2015)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公示日期:2022年4月21日-2021年5月11日

附件:

1、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建设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pdf

2、

验收会资料(专家意见+签到表).pdf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

1、项目名称: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华凌物流园 (略) 门入口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 (略) 乌 (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 (略) 西三巷1151 号物流运输之家四楼3-69 号

联系人:张苏娜 电话: 点击查看>>

4、验收监测单位:乌鲁木齐星辰 (略)

5、项目概况:

新疆 (略) 乌 (略) 委托乌鲁木齐星辰 (略) 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完成《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2月16日取得乌鲁木齐 (略) 批复文件, (略) 乌环评审[2021] (略) 。

该项目环评规模为:安装一台车辆检查系统(型号:IWILDT-AN 点击查看>> LHM),管电压260kV,管电流1.2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6、验收结论:

经现场调查,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按辐射源类型分类为X射线检查系统;按结构形式分类为固定式检查系统;按检查对象分类为有司机驾驶的货运车辆的检查系统;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车辆检查系统设有安全联锁装置,声光报警安全装置,监视装置,语音广播设备,建设单位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和剂量率巡检仪,并对操作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经监测,车辆检查系统 (略) 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驾驶员位置一次通过的周围剂量当量小于 0.1μSv。控制室内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操作人员操作位置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1.0μSv/h。车辆检查系统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符合 GB 点击查看>> 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对 (略) 进行监测及自主监测,杜绝事故的发生。

(略) 述,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环保手续履行过程符合环评批复“乌环评审[2021] (略) ”中的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的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及环保措施已落实,环保制度较为完善,项目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辐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GBZ143-2015)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公示日期:2022年4月21日-2021年5月11日

附件:

1、新疆 (略) 乌 (略) 北区车辆安检装置项目建设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pdf

2、

验收会资料(专家意见+签到表).pdf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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