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 (略) )要求,对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永胜县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江市永胜县,项目区范围为 (略) 南沿程海湖南岸、东岸至浦米村一级保护区,即此范围内1501法定水位线上水平距离30m范围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科环 (略)
建设内容: 点击查看>> 地生态修复 点击查看>> 亩,湿地生态修复135亩,河门口生态修复工程47亩,生态管护廊道总长 点击查看>> m(其中 (略) 点击查看>> m、新建管护廊道 点击查看>> .5m,跨河桥梁一座)。项目区土壤改良 点击查看>> 亩,围栏制安 点击查看>> km,新建取水口一座,DN200引水钢管 点击查看>> km、DN150引水钢管 点击查看>> km、d125PE管 点击查看>> km、φ80给水栓235个,改造水池7座,新建3座200m3钢筋混凝土水池。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工程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是混凝土搅拌、浇筑、养护等,工程特点为混凝土搅拌地点分散,规模较小,项目在施工区设 (略) 理及保存施工废水,处理后雨天储存、非雨天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进入有一定量的生活污水产生,由于施工人员多数为附近村民,不在施工场地住宿,故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经沉淀后雨天储存、非雨天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大气污染,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施工期产生废气的环节有: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及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限速行使、物料加盖篷布、做好建筑材料的堆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措施抑制。施工机械在施工运作中产生的机械烟气和运输车辆在运输中产生的尾气产生量及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视其使用频率及发动机对燃料的燃烧情况而异。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间歇性排放、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小。修复过程中将对底泥进行少量开挖会产生少量的臭气。但是周围分布有较多的植物,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间已及时清运底泥,不在施工区域长时间堆放。
(三)噪声
根据本工程的性质以及相关调查分析可知,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运营期间工程本身不会产生和排放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机械噪声和车辆行驶的交通噪声,工程主要以人工为主,施工机械使用数量较少、使用时间较短。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载重汽车、混泥土搅拌机等,这些噪声均为间歇性非稳定声源,声级一般均在80dB(A)以上。施工期采取了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①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并加强了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②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已选在远离村庄 (略) 布设, (略) 沿线 (略) 段,已要求车辆降低速度行驶并禁止鸣笛。③施工期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选在昼间进行,施工单位建立了明确的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规范施工人员行为。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基本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砖瓦、石灰、砂石等,本工程为生态修复,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河 (略) 分,产生的废弃砖石等较少。 (略) 分土石方可回填,多余土石主及废弃建筑材料设置临时堆放场,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运 (略) 门指定地 (略) 置。基底清除及植物种植区域整理,均会产生一定数量植物秸秆及根须,属于一般固废,经过渥堆发酵后回田。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 (略) (略) 理。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针对湿地和湖滨带的维护管理措施,具体措施为:①派专业的维护和管理人员对产生的漂浮物定期进行打捞后收集,打捞上来由垃圾清运车送至垃圾填埋 (略) 置,未随意堆放;②对附近居民及游客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居民及游客向湖滨带和湿地区域堆放、丢弃生活垃圾。湿地内产生的淤泥定期清淤后作为项目生态绿化底泥使用,不向外界排放;③植物残体经收集后堆放于附近设置的植物堆肥场,进 (略) 理后还田,打捞的不可利用的垃圾运至村垃圾收集池,后运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三、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20日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略) 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 | 永胜县 (略)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孙工 |
电话: 点击查看>> |
附件:1、《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永胜县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备注:
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 (略) )要求,对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永胜县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江市永胜县,项目区范围为 (略) 南沿程海湖南岸、东岸至浦米村一级保护区,即此范围内1501法定水位线上水平距离30m范围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科环 (略)
建设内容: 点击查看>> 地生态修复 点击查看>> 亩,湿地生态修复135亩,河门口生态修复工程47亩,生态管护廊道总长 点击查看>> m(其中 (略) 点击查看>> m、新建管护廊道 点击查看>> .5m,跨河桥梁一座)。项目区土壤改良 点击查看>> 亩,围栏制安 点击查看>> km,新建取水口一座,DN200引水钢管 点击查看>> km、DN150引水钢管 点击查看>> km、d125PE管 点击查看>> km、φ80给水栓235个,改造水池7座,新建3座200m3钢筋混凝土水池。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工程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是混凝土搅拌、浇筑、养护等,工程特点为混凝土搅拌地点分散,规模较小,项目在施工区设 (略) 理及保存施工废水,处理后雨天储存、非雨天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进入有一定量的生活污水产生,由于施工人员多数为附近村民,不在施工场地住宿,故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经沉淀后雨天储存、非雨天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大气污染,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施工期产生废气的环节有: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及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限速行使、物料加盖篷布、做好建筑材料的堆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措施抑制。施工机械在施工运作中产生的机械烟气和运输车辆在运输中产生的尾气产生量及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视其使用频率及发动机对燃料的燃烧情况而异。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间歇性排放、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小。修复过程中将对底泥进行少量开挖会产生少量的臭气。但是周围分布有较多的植物,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间已及时清运底泥,不在施工区域长时间堆放。
(三)噪声
根据本工程的性质以及相关调查分析可知,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运营期间工程本身不会产生和排放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机械噪声和车辆行驶的交通噪声,工程主要以人工为主,施工机械使用数量较少、使用时间较短。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载重汽车、混泥土搅拌机等,这些噪声均为间歇性非稳定声源,声级一般均在80dB(A)以上。施工期采取了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①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并加强了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②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已选在远离村庄 (略) 布设, (略) 沿线 (略) 段,已要求车辆降低速度行驶并禁止鸣笛。③施工期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选在昼间进行,施工单位建立了明确的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规范施工人员行为。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基本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砖瓦、石灰、砂石等,本工程为生态修复,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河 (略) 分,产生的废弃砖石等较少。 (略) 分土石方可回填,多余土石主及废弃建筑材料设置临时堆放场,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运 (略) 门指定地 (略) 置。基底清除及植物种植区域整理,均会产生一定数量植物秸秆及根须,属于一般固废,经过渥堆发酵后回田。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 (略) (略) 理。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针对湿地和湖滨带的维护管理措施,具体措施为:①派专业的维护和管理人员对产生的漂浮物定期进行打捞后收集,打捞上来由垃圾清运车送至垃圾填埋 (略) 置,未随意堆放;②对附近居民及游客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居民及游客向湖滨带和湿地区域堆放、丢弃生活垃圾。湿地内产生的淤泥定期清淤后作为项目生态绿化底泥使用,不向外界排放;③植物残体经收集后堆放于附近设置的植物堆肥场,进 (略) 理后还田,打捞的不可利用的垃圾运至村垃圾收集池,后运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三、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20日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略) 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 | 永胜县 (略)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孙工 |
电话: 点击查看>> |
附件:1、《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永胜县2018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永胜县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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