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石湾城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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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石湾城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兰州市红古区住房 (略) 委托兰州洁华 (略) 承担“海石湾城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石湾城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 (略)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略) 分:新建取水泵房 1座,供水规模 3.3万 m3/d。敷设原水输送管线全长 1850m,管径 DN800,管材涂塑复合钢管,压力 1.6MPa。

2) (略) 分:扩 (略) ,扩容规模 1.9万 m3/d, (略) 供水规模达到 3.3万 m3/d。

新建预沉砂池 1座,水处理设施间 1座,废水及排泥调节池 1座,脱水机房 1座,空气源热泵及锅炉房 1座。

3)清水输水 (略) 分:

新建及改造北城区管网 点击查看>> km,管径 dn160~DN800。

新建及改造南城区管网 点击查看>> km,管径 dn110~ dn200。

(略) (略) 输水管道 1.2km,管径 DN500。

新建 (略) (略) (略) 配水管道 3.3km,管径 DN400。

4)兰州 (略) (略) 加压泵房改造。

总投资: 点击查看>> .49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 (略)

联系人:孔祥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兰州洁华 (略)

联系人:朱文杰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4、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qee2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 (略) 、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兰州市红古区住房 (略)

2022年4月22日

,兰州市,红古区,兰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兰州市红古区住房 (略) 委托兰州洁华 (略) 承担“海石湾城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石湾城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 (略)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略) 分:新建取水泵房 1座,供水规模 3.3万 m3/d。敷设原水输送管线全长 1850m,管径 DN800,管材涂塑复合钢管,压力 1.6MPa。

2) (略) 分:扩 (略) ,扩容规模 1.9万 m3/d, (略) 供水规模达到 3.3万 m3/d。

新建预沉砂池 1座,水处理设施间 1座,废水及排泥调节池 1座,脱水机房 1座,空气源热泵及锅炉房 1座。

3)清水输水 (略) 分:

新建及改造北城区管网 点击查看>> km,管径 dn160~DN800。

新建及改造南城区管网 点击查看>> km,管径 dn110~ dn200。

(略) (略) 输水管道 1.2km,管径 DN500。

新建 (略) (略) (略) 配水管道 3.3km,管径 DN400。

4)兰州 (略) (略) 加压泵房改造。

总投资: 点击查看>> .49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 (略)

联系人:孔祥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兰州洁华 (略)

联系人:朱文杰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4、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qee2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 (略) 、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兰州市红古区住房 (略)

2022年4月22日

,兰州市,红古区,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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