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模高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模高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泰山 (略) 年产6万吨高模高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点击查看>>

电子信箱: @@@ i.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邹 (略) (略) 邹城 (略) 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点击查看>>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泰山 (略) 年产6万吨高模高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

济宁智诚 (略)

泰山 (略) 年产6万吨高模高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选址于邹城经济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区内),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01- 点击查看>> -07-02- 点击查看>>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 (略) 房并改造,新建配合料车间,现有浸润剂配制车间内新增储罐14台,新增16台浸润剂小循环设备;对部分公用及辅助设施新建或改造,事故水池、 (略) 理站及其他公用工程设施等依托现有。项目以外购石英粉、叶腊石、氧化铝、氧化镁、生石灰、白云石、锆英粉、元明粉、表面活性剂、环氧乳液等为原料,经配合料制备、玻璃熔制、拉丝、冷却、涂浸润剂、集束、烘干、直接无捻粗纱等工序年产6万吨高强高模玻璃纤维。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采取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 (略) (略) (略) 理后排入邹 (略) (略) 理;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 (略) 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项目玻璃熔制废气经纯氧燃烧+SNCR脱硝(应急备用)及双碱喷淋脱 (略) 理后,通过1根44m高排气筒(P1)排放;浸润配置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水喷淋+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P2)(与现有3# (略) 理设施);纤维烘干废气中少量VOCs,随水蒸气通过1根25m排湿排气筒(P3)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 (略) 理后通过排风口排放,料仓粉尘 (略) 设置的插入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回收后通过除尘器排风口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其他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9) (略) 界监控点限制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隔板冲洗废水、拉丝喷雾废水、浸润剂桶冲洗废水、成型工段地面冲洗水、浸润剂车间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以及纯水制备排污水,经现有5#、6# (略) 理站(总处理规模7500m3/d、均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二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部分作为生产冲洗水回用, (略) 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邹 (略) (略) 理。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A级及邹 (略) 理有限公司接纳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管理指标要求。

四、 (略) 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 (略) 置。本项目生活垃 (略) 门及时清运; (略) 理废渣、烘干工序废纱(S2)、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丝(S1) (略) 区现有的废 (略) 理; (略) 理站污泥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 (略) 置: (略) 家回收;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废矿物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危废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产过程中若产生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泰山 (略) 年产6万吨高模高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点击查看>>

电子信箱: @@@ i.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邹 (略) (略) 邹城 (略) 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点击查看>>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泰山 (略) 年产6万吨高模高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

济宁智诚 (略)

泰山 (略) 年产6万吨高模高强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选址于邹城经济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区内),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01- 点击查看>> -07-02- 点击查看>>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 (略) 房并改造,新建配合料车间,现有浸润剂配制车间内新增储罐14台,新增16台浸润剂小循环设备;对部分公用及辅助设施新建或改造,事故水池、 (略) 理站及其他公用工程设施等依托现有。项目以外购石英粉、叶腊石、氧化铝、氧化镁、生石灰、白云石、锆英粉、元明粉、表面活性剂、环氧乳液等为原料,经配合料制备、玻璃熔制、拉丝、冷却、涂浸润剂、集束、烘干、直接无捻粗纱等工序年产6万吨高强高模玻璃纤维。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采取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 (略) (略) (略) 理后排入邹 (略) (略) 理;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 (略) 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项目玻璃熔制废气经纯氧燃烧+SNCR脱硝(应急备用)及双碱喷淋脱 (略) 理后,通过1根44m高排气筒(P1)排放;浸润配置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水喷淋+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P2)(与现有3# (略) 理设施);纤维烘干废气中少量VOCs,随水蒸气通过1根25m排湿排气筒(P3)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 (略) 理后通过排风口排放,料仓粉尘 (略) 设置的插入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回收后通过除尘器排风口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其他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9) (略) 界监控点限制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隔板冲洗废水、拉丝喷雾废水、浸润剂桶冲洗废水、成型工段地面冲洗水、浸润剂车间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以及纯水制备排污水,经现有5#、6# (略) 理站(总处理规模7500m3/d、均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二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部分作为生产冲洗水回用, (略) 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邹 (略) (略) 理。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A级及邹 (略) 理有限公司接纳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管理指标要求。

四、 (略) 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 (略) 置。本项目生活垃 (略) 门及时清运; (略) 理废渣、烘干工序废纱(S2)、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丝(S1) (略) 区现有的废 (略) 理; (略) 理站污泥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 (略) 置: (略) 家回收;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废矿物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危废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产过程中若产生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