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峰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6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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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峰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6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序号

单位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60

/

项目

嘎查

公司

公司

本次扩建项目将开采规模由20万吨/年扩建至60万吨/年,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产品类别。项目通过更换破碎筛分生产线设备、加宽主副皮带及增加工时的方式提高生产规模,改造现有危废暂存间15m2,在划定矿区范围内新建排土场5000m2,表土堆场500m2,办公生活区、料场、道路以及配套公用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该项目总估算投资为50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排土场粉尘、表土堆场粉尘、爆破粉尘、铲装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破碎、筛分粉尘、料场扬尘等。原矿石入粗 (略) 设置1台雾炮机, (略) 设置1台雾炮机, (略) 房,破碎工序设置2个水管进行喷淋降尘,筛分工序采用8t洒水车进行降尘。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布 (略) 安装收集袋,封闭接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道路定期由矿山自备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单独存放于表土堆场,其他剥离物存放于排土场,表土堆场及排土场土体堆放后,压实,定期洒水降尘,及时用于生态恢复;矿石卸载时用多功能雾炮洒水车同步洒水降尘、降低装卸高度;料场及工业场地周围设置高6-7m长500m防风抑尘网,料堆进行苫盖,定期洒水降尘;采用干式(带收尘)潜孔钻机穿孔,设置爆破警戒线,对采矿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本项目爆破工作委托锡林郭 (略) 进行);除尘灰使用收尘袋收集后,密闭进行转运,最终储存于仓库。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则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工程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苏尼特右旗 (略) 拉运至锡林郭 (略) 乌日根塔拉 (略) (略) 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以及爆破噪声、爆破振动,通过距离衰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机械设备进行相应的减震、降噪等措施降低机械设备噪声;对于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爆破噪声影响是瞬间的,矿山爆破期间为安全考虑,暂停其他生产活动,由于爆破时间段,且为瞬时性噪声,其影响为短时影响。山体爆破时会产生冲击振动,爆破产生的冲击振动特点是瞬时的,随着爆破工作的结束爆破振动影响也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表土及其他剥离物、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废机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内蒙古盛世东润 (略) (略) 置。表土单独存放于表土堆场,其他剥离物放置于排土场,最终用于矿区生态恢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同成品一起外售。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矿山运营期间,表土剥离、爆破 (略) 部地貌发生变化,采石场的开采,堆料场的堆置,道路的使用都会对一定范围的土壤、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采石场开采过程中注意保护植被,减少植被破坏面积, (略) 占土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植被。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方式。

2021年10月29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以发布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01月27日起的10个工作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本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同时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与2022年1月30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2年01月27日在项目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告。 (略)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 (略) 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 (略) 0479- 点击查看>> (传真)。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单位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60

/

项目

嘎查

公司

公司

本次扩建项目将开采规模由20万吨/年扩建至60万吨/年,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产品类别。项目通过更换破碎筛分生产线设备、加宽主副皮带及增加工时的方式提高生产规模,改造现有危废暂存间15m2,在划定矿区范围内新建排土场5000m2,表土堆场500m2,办公生活区、料场、道路以及配套公用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该项目总估算投资为50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排土场粉尘、表土堆场粉尘、爆破粉尘、铲装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破碎、筛分粉尘、料场扬尘等。原矿石入粗 (略) 设置1台雾炮机, (略) 设置1台雾炮机, (略) 房,破碎工序设置2个水管进行喷淋降尘,筛分工序采用8t洒水车进行降尘。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布 (略) 安装收集袋,封闭接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道路定期由矿山自备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单独存放于表土堆场,其他剥离物存放于排土场,表土堆场及排土场土体堆放后,压实,定期洒水降尘,及时用于生态恢复;矿石卸载时用多功能雾炮洒水车同步洒水降尘、降低装卸高度;料场及工业场地周围设置高6-7m长500m防风抑尘网,料堆进行苫盖,定期洒水降尘;采用干式(带收尘)潜孔钻机穿孔,设置爆破警戒线,对采矿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本项目爆破工作委托锡林郭 (略) 进行);除尘灰使用收尘袋收集后,密闭进行转运,最终储存于仓库。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则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工程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苏尼特右旗 (略) 拉运至锡林郭 (略) 乌日根塔拉 (略) (略) 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以及爆破噪声、爆破振动,通过距离衰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机械设备进行相应的减震、降噪等措施降低机械设备噪声;对于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爆破噪声影响是瞬间的,矿山爆破期间为安全考虑,暂停其他生产活动,由于爆破时间段,且为瞬时性噪声,其影响为短时影响。山体爆破时会产生冲击振动,爆破产生的冲击振动特点是瞬时的,随着爆破工作的结束爆破振动影响也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表土及其他剥离物、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废机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内蒙古盛世东润 (略) (略) 置。表土单独存放于表土堆场,其他剥离物放置于排土场,最终用于矿区生态恢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同成品一起外售。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矿山运营期间,表土剥离、爆破 (略) 部地貌发生变化,采石场的开采,堆料场的堆置,道路的使用都会对一定范围的土壤、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采石场开采过程中注意保护植被,减少植被破坏面积, (略) 占土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植被。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方式。

2021年10月29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以发布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01月27日起的10个工作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本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同时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与2022年1月30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2年01月27日在项目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告。 (略)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 (略) 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 (略) 0479- 点击查看>> (传真)。邮编: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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