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蚌埠市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飞灰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蚌埠市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飞灰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作出对蚌埠市住房 (略) 《蚌埠市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飞灰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蚌埠市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飞灰填埋区)项目 | ||
建设单位 | 蚌埠市住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蚌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空地,工程占地面积约 20 亩( 点击查看>> m2), (略) 坐标 E117°28′20″,N32°53′45″。项目主要建设垃圾坝工程、库区防渗工程、淋溶水收集系统、雨水和地下水导排工程、封场覆盖工程等,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1)废气:存量飞灰开挖过程、开挖区域回填过程,应遵循“分层开挖、分段开挖”的原则有序进行,控制开挖暴露面积,采用雾炮喷淋降尘措施,对开挖、回填及取弃土贮存过程采取覆盖、遮盖等措施;项目填埋期应实施日覆盖、中间覆盖措施, (略) (略) 进行洒水抑尘,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控制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2)废水:依托现有 (略) (略) 理,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MBR+NF+RO”工艺,浓缩液采用“预处理+MVR蒸发”工艺,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 (略) 理,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3)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流动噪声和抽水井提升泵等产生的固定噪声,应合 (略) 线、时间,采取隔声、减振、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4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固废滤渣(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送至蚌埠绿色 (略) (略) 理。蚌埠市生活垃 (略) 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6.3条款要求,方可进入填埋 (略) 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龙子湖区 (略) 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 (略) 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蚌埠市自 (略) 、蚌埠市发改委、龙子湖区政府相关批准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龙子湖区 (略) | 受理地点 | |
联系电话 | 0552- 点击查看>> | 电子邮箱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作出对蚌埠市住房 (略) 《蚌埠市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飞灰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蚌埠市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飞灰填埋区)项目 | ||
建设单位 | 蚌埠市住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蚌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空地,工程占地面积约 20 亩( 点击查看>> m2), (略) 坐标 E117°28′20″,N32°53′45″。项目主要建设垃圾坝工程、库区防渗工程、淋溶水收集系统、雨水和地下水导排工程、封场覆盖工程等,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1)废气:存量飞灰开挖过程、开挖区域回填过程,应遵循“分层开挖、分段开挖”的原则有序进行,控制开挖暴露面积,采用雾炮喷淋降尘措施,对开挖、回填及取弃土贮存过程采取覆盖、遮盖等措施;项目填埋期应实施日覆盖、中间覆盖措施, (略) (略) 进行洒水抑尘,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控制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2)废水:依托现有 (略) (略) 理,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MBR+NF+RO”工艺,浓缩液采用“预处理+MVR蒸发”工艺,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 (略) 理,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3)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流动噪声和抽水井提升泵等产生的固定噪声,应合 (略) 线、时间,采取隔声、减振、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4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固废滤渣(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送至蚌埠绿色 (略) (略) 理。蚌埠市生活垃 (略) 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6.3条款要求,方可进入填埋 (略) 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龙子湖区 (略) 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 (略) 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蚌埠市自 (略) 、蚌埠市发改委、龙子湖区政府相关批准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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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门 | 龙子湖区 (略) | 受理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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