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海安方元水处理有限公司海安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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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海安方元水处理有限公司海安高新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海安高新 (略) 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通学桥村30组;

建设单位: (略) 理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海安高新 (略) 理厂( (略) 理厂)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通学桥村30组, (略) 理 (略) 理能力为4万t/d,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2万t/d,二期建设规模2万t/d,本次评价二期扩建工程。2010年投入运行,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栟茶运河,服务于海安高 (略) 理。一期工程于2007年1月8日获得原 (略) 批复(通环管[2007]6号),于2010年12月24日通过 (略) 组织的竣工验收。 (略) 理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初沉(斜管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脱水干化后送至 (略) 焚烧。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参调查。2021年08月26日, (略) 理有限公司在环评互联网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09月17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在环评互联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1年09月23日、2021年09月27日在国际商报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 (略) 在地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强化接管水质的监控,不得接纳含重金属废水。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公司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规划接纳范围内的 (略) 理CODcr、BOD5、SS、NH3-N、TN、TP、氟化物、LAS、石油类、动植物油进水水质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苯胺类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方 (略) 理 (略) 理,废水 (略) 理厂拟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初沉(斜管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后满足《 (略) 理厂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氟化物执行《天津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苯胺类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 (略) 排放 (略) 河后汇入栟茶运河。(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书》要求。氨气、硫化氢排放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相关标准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表4中二级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 (略) ,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北、西、东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a类标准;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危险 (略) 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鉴于污泥危险特性的不确定性,须在试生产期内委托相应资质机构进行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污泥的特性,并按鉴 (略) 置,鉴别前执行危废管理要求。强化污泥的脱水工作,污泥须脱水至含水率80%以下。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安装含流量、水温、PH、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 (略) 门联网。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海安高新 (略) 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通学桥村30组;

建设单位: (略) 理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海安高新 (略) 理厂( (略) 理厂)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通学桥村30组, (略) 理 (略) 理能力为4万t/d,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2万t/d,二期建设规模2万t/d,本次评价二期扩建工程。2010年投入运行,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栟茶运河,服务于海安高 (略) 理。一期工程于2007年1月8日获得原 (略) 批复(通环管[2007]6号),于2010年12月24日通过 (略) 组织的竣工验收。 (略) 理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初沉(斜管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脱水干化后送至 (略) 焚烧。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参调查。2021年08月26日, (略) 理有限公司在环评互联网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09月17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在环评互联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1年09月23日、2021年09月27日在国际商报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 (略) 在地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强化接管水质的监控,不得接纳含重金属废水。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公司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规划接纳范围内的 (略) 理CODcr、BOD5、SS、NH3-N、TN、TP、氟化物、LAS、石油类、动植物油进水水质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苯胺类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方 (略) 理 (略) 理,废水 (略) 理厂拟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初沉(斜管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后满足《 (略) 理厂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氟化物执行《天津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苯胺类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 (略) 排放 (略) 河后汇入栟茶运河。(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书》要求。氨气、硫化氢排放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相关标准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表4中二级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 (略) ,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北、西、东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a类标准;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危险 (略) 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鉴于污泥危险特性的不确定性,须在试生产期内委托相应资质机构进行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污泥的特性,并按鉴 (略) 置,鉴别前执行危废管理要求。强化污泥的脱水工作,污泥须脱水至含水率80%以下。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安装含流量、水温、PH、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 (略) 门联网。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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