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福山福潮木材加工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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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福山福潮木材加工厂项目

澄迈县行 (略) 拟对澄迈福山福 (略) 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4 文章来源:澄迈县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澄迈福山福 (略) 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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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 (略) 3号 澄迈县行 (略) 公共服务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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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福山福 (略) 项目
澄迈福山福 (略) "
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红旗坡
海南鸿立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7.8107亩(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面积3130m2。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烘干车间、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等,年加工原料为橡胶木,产品为方木,生产规模为3000m3/年,配备4t/h生物质锅炉。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 (略) 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 (略) 区截留沟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防腐用水于防腐液回收池内循环使用,不排放,无生产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结论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锅炉废气:通过 (略) 理后通过8m高烟囱排放②颗粒物(木屑粉尘):生产车间加装固定式布袋吸尘机,车间全封闭,对原料及边角料堆场进行搭建钢架棚,禁止露天堆放,设置遮盖、围挡;对运输车辆和装卸要加强规范操作,减少装卸过程中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场地 (略) 理,定期洒水降尘,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略) 区绿化面积③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后排放因此,建设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间设备运行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 (略) 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 类标准。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 (略)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木屑、木皮等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建立固体废物临时的堆放场地, (略) 堆放,禁止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混入;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 (略) 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本评价项目对产生的污染源,只要认真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2021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业,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根据澄迈县福山镇规 (略) 出具的《关于澄迈福山福 (略) 申请核对项目用地规划情况的意见》(详见附件),经核对《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批复版),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用地基本符合用地规划。经套核“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本项目用地不在 点击查看>> 域生态保护红线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选址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经套核“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详见附图),该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乡村建设用地,符合澄迈县“多规合一” (略) 。本项目位于福山镇红旗坡,不属于澄迈县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且本项目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置高效袋式除尘设备,也不属于高污染燃料,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符合澄迈县“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要求。 (略) 述,经过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的。
NOx:1.857t/a;SO2:0.4867t/a。
(略) 区绿化
(略) 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福山水库取水口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①对各类贮存容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 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 实整改。 ②控制火源,可燃介质设备应远离明火,与各类建、构筑物保 证足够的防火间距。 ③木粉堆场与木材分开堆放,并满足防火要求,项目产生的木 粉当天及时消纳,不长期堆放,并及时清理场地,清除火灾隐患。 ④加强对可燃物的管理; ⑥加强用火管理; ⑦加强电源管理。


澄迈县行 (略) 拟对澄迈福山福 (略) 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4 文章来源:澄迈县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澄迈福山福 (略) 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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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福山福 (略) "
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红旗坡
海南鸿立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7.8107亩(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面积3130m2。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烘干车间、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等,年加工原料为橡胶木,产品为方木,生产规模为3000m3/年,配备4t/h生物质锅炉。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 (略) 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 (略) 区截留沟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防腐用水于防腐液回收池内循环使用,不排放,无生产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结论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锅炉废气:通过 (略) 理后通过8m高烟囱排放②颗粒物(木屑粉尘):生产车间加装固定式布袋吸尘机,车间全封闭,对原料及边角料堆场进行搭建钢架棚,禁止露天堆放,设置遮盖、围挡;对运输车辆和装卸要加强规范操作,减少装卸过程中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场地 (略) 理,定期洒水降尘,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略) 区绿化面积③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后排放因此,建设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间设备运行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 (略) 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 类标准。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 (略)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木屑、木皮等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建立固体废物临时的堆放场地, (略) 堆放,禁止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混入;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 (略) 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本评价项目对产生的污染源,只要认真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2021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业,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根据澄迈县福山镇规 (略) 出具的《关于澄迈福山福 (略) 申请核对项目用地规划情况的意见》(详见附件),经核对《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批复版),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用地基本符合用地规划。经套核“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本项目用地不在 点击查看>> 域生态保护红线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选址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经套核“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详见附图),该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乡村建设用地,符合澄迈县“多规合一” (略) 。本项目位于福山镇红旗坡,不属于澄迈县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且本项目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置高效袋式除尘设备,也不属于高污染燃料,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符合澄迈县“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要求。 (略) 述,经过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的。
NOx:1.857t/a;SO2:0.4867t/a。
(略) 区绿化
(略) 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福山水库取水口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①对各类贮存容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 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 实整改。 ②控制火源,可燃介质设备应远离明火,与各类建、构筑物保 证足够的防火间距。 ③木粉堆场与木材分开堆放,并满足防火要求,项目产生的木 粉当天及时消纳,不长期堆放,并及时清理场地,清除火灾隐患。 ④加强对可燃物的管理; ⑥加强用火管理; ⑦加强电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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