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平龙水库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3个区域。
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对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等3个区域实施滨水缓冲带污染防治生态工程,其中:
A、滨水污染物截留净化系统工程:拟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采用滨水污染物截留净化系统工艺治理修复的工程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
B、天然冲沟强化渗滤+人工湿地截留净化系统工程:拟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采用天然冲沟强化渗滤+人工湿地截留净化系统工艺治理修复的工程面积为4800m2,其中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工程面积为2000m2;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工程面积为2800m2(工程实施长度为600米)。
②人工生态浮岛: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修建生态浮岛及其配套工程进行水质净化修复。主要的工作内容为建设浮床工程、浮床植物栽培、建设跌水坝工程。工程建设面积约 点击查看>> 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贵港 (略)
通讯地址:贵港市金港大 (略)
联系人:覃科长
联系电话:0775-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邮编: 点击查看>>
评价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高新 (略) 人和· (略) 楼1单 (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略) 在地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平龙水库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3个区域。
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对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等3个区域实施滨水缓冲带污染防治生态工程,其中:
A、滨水污染物截留净化系统工程:拟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采用滨水污染物截留净化系统工艺治理修复的工程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
B、天然冲沟强化渗滤+人工湿地截留净化系统工程:拟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采用天然冲沟强化渗滤+人工湿地截留净化系统工艺治理修复的工程面积为4800m2,其中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工程面积为2000m2;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工程面积为2800m2(工程实施长度为600米)。
②人工生态浮岛: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修建生态浮岛及其配套工程进行水质净化修复。主要的工作内容为建设浮床工程、浮床植物栽培、建设跌水坝工程。工程建设面积约 点击查看>> 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贵港 (略)
通讯地址:贵港市金港大 (略)
联系人:覃科长
联系电话:0775-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邮编: 点击查看>>
评价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高新 (略) 人和· (略) 楼1单 (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略) 在地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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