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04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4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04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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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 (略) (略) 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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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子管测井核技术利用项目 | (略) (略) 长庆分公司 | (略) 实验测试 | 根据现场测井活动的需要, (略) (略) 长庆分公司分批次购买使用80台中子氧活化水流测井仪,并分批次配备相应人数的测井工作人员及辐射安全防护用品。建设单位购买的中子氧活化水 (略) 均为SWFL-B型,设备最大管电压110kV、最大靶电流40μA,内含氚靶活度为3.20E+11Bq,中子强度为1.5E+08n/s,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在陇东区块开展现场测井活动。项目 (略) 位 (略) (略) 长庆分公司陇东生产基地内已建成的仪器库内。本项目中子管刻度及维修更换 (略) 家,建设单位不自行刻度和拆卸维修;建设单位每次在测井现场,仪器下井距井口约200m时,对设备进行测试,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无设备长期不使用情况,当出现设备长期不使用情况时,建设单位每隔三个月将对应设备安排至最近井场附近模拟测井,每次发射中子时间不少于30min, (略) (略) 长庆分公司陇东生产基地不涉及中子管测试和刻度。 | 1.经理论计算分析,正常使用中子发生器进行测井的过程中,对工作现场环境的辐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个人累积剂量均低于本项目的剂量约束值:工作人员的剂量不超过2mSv/a,公众的剂量不超过0.1mSv/a。 2.辐射防护用品及监测设备:项目配备铅防护用品、个人剂量报警仪等个人防护用品,并配备多功能放射性检测仪、便携式中子监测仪等自检设备。 3. 贮存及转运的辐射防护措施:中子管贮存库为单独房间,不进行办公、居住,同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其他危险物品;仪器库内使用双人双锁并安装监控报警系统以防盗;仪器库内放置温湿度计并装柜机分体式空调,保证室内温度及湿度;中子管由专业测井车运输,运输时测井仪放置于固定仪器箱内,可避免震动,运输过程中车厢门上锁,车门双锁以保证物品安全。 4. 测井现场的辐射防护措施:测井仪下井深度达到200m后,方供电进行中子管工作状态检查。中子管测井完成后即断电,关闭电源30min后,仪器提升约1h后出井。设备出井后,工作人员使用辐射检测仪器对中子管表面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并确保井场周围环境无污染。回运时中子管测井仪放置在运输车厢内,距离人员大于1m。 | / | 无 |
兰州思 (略)
文件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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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 (略) (略) 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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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子管测井核技术利用项目 | (略) (略) 长庆分公司 | (略) 实验测试 | 根据现场测井活动的需要, (略) (略) 长庆分公司分批次购买使用80台中子氧活化水流测井仪,并分批次配备相应人数的测井工作人员及辐射安全防护用品。建设单位购买的中子氧活化水 (略) 均为SWFL-B型,设备最大管电压110kV、最大靶电流40μA,内含氚靶活度为3.20E+11Bq,中子强度为1.5E+08n/s,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在陇东区块开展现场测井活动。项目 (略) 位 (略) (略) 长庆分公司陇东生产基地内已建成的仪器库内。本项目中子管刻度及维修更换 (略) 家,建设单位不自行刻度和拆卸维修;建设单位每次在测井现场,仪器下井距井口约200m时,对设备进行测试,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无设备长期不使用情况,当出现设备长期不使用情况时,建设单位每隔三个月将对应设备安排至最近井场附近模拟测井,每次发射中子时间不少于30min, (略) (略) 长庆分公司陇东生产基地不涉及中子管测试和刻度。 | 1.经理论计算分析,正常使用中子发生器进行测井的过程中,对工作现场环境的辐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个人累积剂量均低于本项目的剂量约束值:工作人员的剂量不超过2mSv/a,公众的剂量不超过0.1mSv/a。 2.辐射防护用品及监测设备:项目配备铅防护用品、个人剂量报警仪等个人防护用品,并配备多功能放射性检测仪、便携式中子监测仪等自检设备。 3. 贮存及转运的辐射防护措施:中子管贮存库为单独房间,不进行办公、居住,同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其他危险物品;仪器库内使用双人双锁并安装监控报警系统以防盗;仪器库内放置温湿度计并装柜机分体式空调,保证室内温度及湿度;中子管由专业测井车运输,运输时测井仪放置于固定仪器箱内,可避免震动,运输过程中车厢门上锁,车门双锁以保证物品安全。 4. 测井现场的辐射防护措施:测井仪下井深度达到200m后,方供电进行中子管工作状态检查。中子管测井完成后即断电,关闭电源30min后,仪器提升约1h后出井。设备出井后,工作人员使用辐射检测仪器对中子管表面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并确保井场周围环境无污染。回运时中子管测井仪放置在运输车厢内,距离人员大于1m。 | / | 无 |
兰州思 (略)
文件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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