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科学技术局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霞浦县第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霞浦县科学技术局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霞浦县第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共霞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霞委改办〔2020〕2号)和《关于印发<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霞发科〔2020〕 (略) )有关规定,开展霞浦县第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霞浦县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经济合作组织)资格,成立1年以上,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经营实体,财务制度健全。
(二)基地主要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和应用,技术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具有先进性,对周边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或具有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的试验示范作用。在当地具有带动农户提升经济效益和推进脱贫致富的领头作用。
(三)基地集中连片并达到以下规模:
1、种植业: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蔬菜、瓜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茶园面积100亩以上,或经济林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20亩以上,或食用菌8万筒或3500平方米以上。
2、养殖业:年产值60万元以上,其它特种养殖规模适度。
3、农副产品加工业:年产值70 (略) 房面积500㎡以上,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
(四)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规划,建立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基地,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拥有专利权、品种权等方面科技成果的申报单位(企业)优先认定。
(五)申报单位在土地、环保、安全生产方面无违规等问题;基地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科技素质和管理经验,无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
(六)基地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 (略) 校作技术支撑,具有科技特派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2人(含2人)以上,能满足基地建设对科技人员需 (略) 。
二、申报材料
(一)《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包括:1、基本情况:①发展过程;②基地规模;③硬件设施; (略) ;⑤特色专长。2、建设规划:①目标定位:②主营产业;③创新领域;④发展方向;⑤组织保障。3、现有成效及计划:①科技创新成果;②经济效益;③社会效益;④未来科技示范工作计划。)
(三)附件材料(复印件请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任职资格证书。
2、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3、示范基地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文件。
4、示范基地设施、设备、用地、用房等的权属证明材料。
5、示范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6、现有科研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 (略) 码)。
7、申报单位、基地负责人的征信证明;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人员。
*8、与科研单位、 (略) 校、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合作协议。
*9、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任务)情况(提供立项批准文件或验收报告、有关成果证书)。
*10、当前计划实施的科研课题、科技项目情况列表。
备注:带*号的为加分项,若有请提供,不是必备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填写《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上《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文本,以及附件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审查盖章。
(二)资格审查。 (略) 对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三)择优认定。 (略) 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基地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印发认定文件,予以命名授牌。经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实行单列管理。
四、申报时间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竖装、胶装,左边为装订边, (略) 用字形应 (略) 字,字体用仿宋-GB2312,正文中的大小标题用宋体加黑,装订成册的书面申报材料应统一编好页码,并做好申报材料目录。于2022年5月15日前统一向霞浦 (略) 推荐申报,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 26.com。
五、联系方式
(略) 农社股
联系人:王晨
地 址: (略) (略)
附件: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霞浦 (略) (略)
2022年4月15日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共霞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霞委改办〔2020〕2号)和《关于印发<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霞发科〔2020〕 (略) )有关规定,开展霞浦县第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霞浦县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经济合作组织)资格,成立1年以上,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经营实体,财务制度健全。
(二)基地主要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和应用,技术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具有先进性,对周边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或具有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的试验示范作用。在当地具有带动农户提升经济效益和推进脱贫致富的领头作用。
(三)基地集中连片并达到以下规模:
1、种植业: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蔬菜、瓜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茶园面积100亩以上,或经济林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20亩以上,或食用菌8万筒或3500平方米以上。
2、养殖业:年产值60万元以上,其它特种养殖规模适度。
3、农副产品加工业:年产值70 (略) 房面积500㎡以上,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
(四)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规划,建立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基地,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拥有专利权、品种权等方面科技成果的申报单位(企业)优先认定。
(五)申报单位在土地、环保、安全生产方面无违规等问题;基地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科技素质和管理经验,无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
(六)基地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 (略) 校作技术支撑,具有科技特派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2人(含2人)以上,能满足基地建设对科技人员需 (略) 。
二、申报材料
(一)《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包括:1、基本情况:①发展过程;②基地规模;③硬件设施; (略) ;⑤特色专长。2、建设规划:①目标定位:②主营产业;③创新领域;④发展方向;⑤组织保障。3、现有成效及计划:①科技创新成果;②经济效益;③社会效益;④未来科技示范工作计划。)
(三)附件材料(复印件请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任职资格证书。
2、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3、示范基地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文件。
4、示范基地设施、设备、用地、用房等的权属证明材料。
5、示范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6、现有科研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 (略) 码)。
7、申报单位、基地负责人的征信证明;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人员。
*8、与科研单位、 (略) 校、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合作协议。
*9、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任务)情况(提供立项批准文件或验收报告、有关成果证书)。
*10、当前计划实施的科研课题、科技项目情况列表。
备注:带*号的为加分项,若有请提供,不是必备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填写《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上《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文本,以及附件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审查盖章。
(二)资格审查。 (略) 对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三)择优认定。 (略) 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基地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印发认定文件,予以命名授牌。经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实行单列管理。
四、申报时间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竖装、胶装,左边为装订边, (略) 用字形应 (略) 字,字体用仿宋-GB2312,正文中的大小标题用宋体加黑,装订成册的书面申报材料应统一编好页码,并做好申报材料目录。于2022年5月15日前统一向霞浦 (略) 推荐申报,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 26.com。
五、联系方式
(略) 农社股
联系人:王晨
地 址: (略) (略)
附件: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霞浦 (略) (略)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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