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松原 (略) (略)
关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的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点击查看>>
传真:0438-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前环审函[2022] (略) | 2022年3月28日 |
前环审函[2022] (略)
关于《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前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前郭县查干花镇伯音花村、腰五井子村。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工程、 (略) 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主要工程内容为:土壤改良工程改良土壤3.66万亩,全部为旱地。施用有机肥4880t,土壤调理剂 点击查看>> t;灌溉工程新建机井185眼,灌溉水源均为地下水; (略) 工程建 (略) 点击查看>> km, (略) 0.368km;农田输配电工程12米水泥杆768根,15米水泥杆19根,10 (略) 长度 点击查看>> km,10 (略) 长度 点击查看>> km,0.4 (略) 长度 点击查看>> km,配备相应的变压器76台,避雷器及接地装置171套,计量装置76套。项目工程总投资4463万元,环保投资为135万元,占总投资的3.02%,全部为财政配套资金。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相关标准;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选用低噪声泵类,对灌溉水泵、耕作机械做好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材料等措施,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应减速行驶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周边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施工废水、生 (略) 理后达标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粪便水定期清抽外 (略) 理;施工废水拟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洗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废水排入防渗泥浆池,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五)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弃泥浆经干化后, (略) 绿化带绿化用土;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定 (略) 门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收集并交回农药包装 (略) (点),不得随意丢弃。
(六)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施工划定的范围,不得任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破坏项目范围之外的植被。对工程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工程和恢复植被。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日常环境监测计划,避免过量开采而导致的地下水资源溃乏等情况发生。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准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常生产。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松原 (略) (略)
2022年3月28日
松原 (略) (略)
关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的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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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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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环审函[2022] (略)
关于《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前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2021年吉林省前郭县查干花镇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前郭县查干花镇伯音花村、腰五井子村。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工程、 (略) 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主要工程内容为:土壤改良工程改良土壤3.66万亩,全部为旱地。施用有机肥4880t,土壤调理剂 点击查看>> t;灌溉工程新建机井185眼,灌溉水源均为地下水; (略) 工程建 (略) 点击查看>> km, (略) 0.368km;农田输配电工程12米水泥杆768根,15米水泥杆19根,10 (略) 长度 点击查看>> km,10 (略) 长度 点击查看>> km,0.4 (略) 长度 点击查看>> km,配备相应的变压器76台,避雷器及接地装置171套,计量装置76套。项目工程总投资4463万元,环保投资为135万元,占总投资的3.02%,全部为财政配套资金。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相关标准;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选用低噪声泵类,对灌溉水泵、耕作机械做好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材料等措施,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应减速行驶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周边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施工废水、生 (略) 理后达标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粪便水定期清抽外 (略) 理;施工废水拟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洗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废水排入防渗泥浆池,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五)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弃泥浆经干化后, (略) 绿化带绿化用土;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定 (略) 门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收集并交回农药包装 (略) (点),不得随意丢弃。
(六)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施工划定的范围,不得任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破坏项目范围之外的植被。对工程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工程和恢复植被。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日常环境监测计划,避免过量开采而导致的地下水资源溃乏等情况发生。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准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常生产。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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