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洪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改)
东莞市洪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改)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技改)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山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 (略) (北纬22°58′ 点击查看>> ″,东经113°36′9.651″),属扩建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项目技改后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9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年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10万立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蒸压过程会产生加工气味,主要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将蒸压釜设置于密闭车间中,在 (略) 设置蒸汽回收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加工气味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蒸压工艺由天然气锅炉燃料提供蒸汽,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x、烟尘。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 (略) 理后高空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 (略) )(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50mg/m3)要求。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污水分开收集,分开排放,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 (略) 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锅炉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可以直接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4-2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拟批准。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技改)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山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 (略) (北纬22°58′ 点击查看>> ″,东经113°36′9.651″),属扩建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项目技改后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9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年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10万立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蒸压过程会产生加工气味,主要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将蒸压釜设置于密闭车间中,在 (略) 设置蒸汽回收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加工气味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蒸压工艺由天然气锅炉燃料提供蒸汽,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x、烟尘。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 (略) 理后高空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 (略) )(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50mg/m3)要求。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污水分开收集,分开排放,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 (略) 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锅炉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可以直接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4-2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拟批准。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