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冲矿区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周家冲矿区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周家冲矿区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略) 生态环境窗口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冷水 (略) 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38—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周家冲矿区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娄底市冷水江市禾青镇桥头村 |
建设单位 | 冷水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鑫创 (略) |
项目概况 | 冷水 (略) 拟投资1000万元,于娄底市冷水江市禾青镇桥头村建设年开采加工建筑石料用灰岩70万吨项目,周家冲矿区采矿权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准采高程+385m~+290m,面积0.1337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①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天气干燥时对工地进行浇水作业,防止粉尘飞扬。②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必要时采用水雾喷淋以降低和防治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清洗车轮,做到净轮出场。③对施 (略) 应铺设砂砾或粘土,进行平整, (略) 面平坦,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④规定工地上运输 (略) 线, (略) (略) 面基本清洁。施工人员要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时产生的废气量。以上措施采取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结合项目营运期场区集排水设计,在项目四周修建集水沟渠和临时沉淀池收集场内地表径流水,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3、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期清理,统一堆放,进行分类收集、堆放、运输、处置。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必须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以免影响周边环境。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限时限量、封闭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在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 (略) 门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严禁施工废弃物料、建筑垃圾随意堆弃。 4、噪声: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22:00~06:00和中午期间施工,以避免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扰民,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作业的,须报经当 (略) 门批准,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②高噪声机械应尽可能布置在项 (略) ,尽量远离居民点,以减轻施工 (略) 界外敏感区域的影响;③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动工具;④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波遮挡物;⑤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尽可能减少车辆鸣笛,并降低车辆速度;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高噪声源附近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或耳罩。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开采区采取洒水抑尘、湿法爆破、堆土场洒水抑尘; (略) 房密闭、破碎机等设备密闭、喷淋抑尘;运输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台等措施。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穿孔冷却水、抑尘用水、洗砂用水、车辆清洗用水及生活用水。产生的穿孔冷却废水、 (略) 蒸发损耗或进入产品, (略) (略) 回用于洗砂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 (略) 理后委托当地农民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生产区域隔声、减震、风机口消声。 4、固废废物:剥离表土堆存于堆土场内,作为矿区回填复垦使用;沉淀池沉渣经定期清理后送堆土场堆存,与剥离表土一起作为矿区回填复垦使用;生活垃圾于垃圾桶暂存, (略) (略) 置。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相关政策,项目选址可行, (略) 合理。在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生态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废 (略) 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气、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 (略) 置,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环境风险可控,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周家冲矿区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略) 生态环境窗口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冷水 (略) 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38—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周家冲矿区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娄底市冷水江市禾青镇桥头村 |
建设单位 | 冷水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鑫创 (略) |
项目概况 | 冷水 (略) 拟投资1000万元,于娄底市冷水江市禾青镇桥头村建设年开采加工建筑石料用灰岩70万吨项目,周家冲矿区采矿权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准采高程+385m~+290m,面积0.1337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①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天气干燥时对工地进行浇水作业,防止粉尘飞扬。②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必要时采用水雾喷淋以降低和防治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清洗车轮,做到净轮出场。③对施 (略) 应铺设砂砾或粘土,进行平整, (略) 面平坦,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④规定工地上运输 (略) 线, (略) (略) 面基本清洁。施工人员要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时产生的废气量。以上措施采取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结合项目营运期场区集排水设计,在项目四周修建集水沟渠和临时沉淀池收集场内地表径流水,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3、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期清理,统一堆放,进行分类收集、堆放、运输、处置。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必须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以免影响周边环境。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限时限量、封闭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在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 (略) 门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严禁施工废弃物料、建筑垃圾随意堆弃。 4、噪声: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22:00~06:00和中午期间施工,以避免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扰民,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作业的,须报经当 (略) 门批准,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②高噪声机械应尽可能布置在项 (略) ,尽量远离居民点,以减轻施工 (略) 界外敏感区域的影响;③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动工具;④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波遮挡物;⑤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尽可能减少车辆鸣笛,并降低车辆速度;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高噪声源附近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或耳罩。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开采区采取洒水抑尘、湿法爆破、堆土场洒水抑尘; (略) 房密闭、破碎机等设备密闭、喷淋抑尘;运输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台等措施。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穿孔冷却水、抑尘用水、洗砂用水、车辆清洗用水及生活用水。产生的穿孔冷却废水、 (略) 蒸发损耗或进入产品, (略) (略) 回用于洗砂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 (略) 理后委托当地农民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生产区域隔声、减震、风机口消声。 4、固废废物:剥离表土堆存于堆土场内,作为矿区回填复垦使用;沉淀池沉渣经定期清理后送堆土场堆存,与剥离表土一起作为矿区回填复垦使用;生活垃圾于垃圾桶暂存, (略) (略) 置。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相关政策,项目选址可行, (略) 合理。在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生态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废 (略) 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气、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 (略) 置,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环境风险可控,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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