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旺氏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东莞市旺氏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石碣镇涌口村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新建项目位于东莞市石碣镇涌口村 (略) (略) , (略) 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49"8.962",北纬:23°7"9.854"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4W45W101,经营范围:产销、加工;电子产品、手机及配件、五金配件、塑胶制品、模具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项 (略) 房,占地面积为572m2,建筑面积为572m2,总投资50万元,从事连接线的生产,产量为 点击查看>> 万条/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措施:破碎工序、焊接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产 (略) 部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二级 (略) 理高空排放。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引 (略) (略) 理。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废物交 (略) 理 (略) 置;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收利用、其他一 (略) (略) 理。噪声治理措施:通过 (略) 、减振、隔声、加强维修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4-2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2015〕 (略) )和《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的通知》(东府办函〔2016〕 (略) )等文件的相符性;4.未分析无铅锡丝理化性质;5.工艺流程描述不全;6.排气筒高度前后不一致;7.遗漏空压机废油产排情况;8.缺失车间现场照片等主要资料数据。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石碣镇涌口村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新建项目位于东莞市石碣镇涌口村 (略) (略) , (略) 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49"8.962",北纬:23°7"9.854"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4W45W101,经营范围:产销、加工;电子产品、手机及配件、五金配件、塑胶制品、模具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项 (略) 房,占地面积为572m2,建筑面积为572m2,总投资50万元,从事连接线的生产,产量为 点击查看>> 万条/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措施:破碎工序、焊接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产 (略) 部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二级 (略) 理高空排放。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再引 (略) (略) 理。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废物交 (略) 理 (略) 置;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收利用、其他一 (略) (略) 理。噪声治理措施:通过 (略) 、减振、隔声、加强维修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4-2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2015〕 (略) )和《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的通知》(东府办函〔2016〕 (略) )等文件的相符性;4.未分析无铅锡丝理化性质;5.工艺流程描述不全;6.排气筒高度前后不一致;7.遗漏空压机废油产排情况;8.缺失车间现场照片等主要资料数据。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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