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4-2516: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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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4-2516:33: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 (略) 生态环境窗口( (略) (略) )

联系电话:0533-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b.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淄博市 (略) 淄 (略) 改造工程

张店区、经开区、淄川区、博山区

淄博市 (略)

山东同济环 (略)

拟利用 (略) 通道资源, (略) 进行复线、电气化改造,开行动车组,线路途经张店区、经开区、淄川区、博山区。改造后淄 (略) 走向 (略) 相同,由单线改为双线( (略) 部为三线),线路正线全长 点击查看>> 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淄博至南定段新建8.6km双线,既有单线实施电气化改造;南定至博山段沿既有线增建第二线 点击查看>> km,同步实施电气化改造。全线 (略) (略) 封闭和平改立工程,新建双线梁式特大桥1座,双线大桥1座,新建或改建框架中桥17座,新建或改建框架小桥19座,平改立框架中桥5座,平改立框架小桥8座,新建或改建框架涵洞83座,圆管涵30座,其他沿线的既有桥涵根据不同病害情况进行加固、修复。工程 (略) 9座,其中 (略) 5座(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4座(南定北、双杨、淄川南和博山北), (略) 外其余8座均办理客运业务。

一、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线位走向, (略) 、居民、湿地公园等敏感目标,从源头减轻项目建设对其影响。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生态恢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管。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和其它施工生产废水 (略) 置。 (略) (略) 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各站场污水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措施,经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纳入城市污 (略) 理。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略) 理设施等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三、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直接围挡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 (略) 、居民区等敏感点附近,尽量避免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设置必要的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确需夜间施工时将取得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落实运营期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和工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略) 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预留噪声、振动治理专项资金,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保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 (略) (略) 线两侧30m内振动超标的民居,根据实测结果及时进行工程搬迁。 (略) 两侧土地功能, (略) (略) 线两侧30m内区域严禁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略) (略) 线30-200m范围内尽量不作为居住用地,已规划为居住用地的,预留声屏障安装条件。各 (略) 、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扬尘的精细化管控。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不设置燃煤锅炉。 (略) 场不设置燃煤锅炉,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集中供热,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采用空调、电暖气等取暖。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设专人收集, (略) (略) 理;清理拆迁及施工营地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 (略) (略) 置。 (略) 生活垃圾定点收 (略) (略) 理;车站和货场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运;废机油、废蓄电池、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 (略) 理处置。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标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 (略) 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 (略) 理及防范能力。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 (略) 生态环境窗口( (略) (略) )

联系电话:0533-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b.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淄博市 (略) 淄 (略) 改造工程

张店区、经开区、淄川区、博山区

淄博市 (略)

山东同济环 (略)

拟利用 (略) 通道资源, (略) 进行复线、电气化改造,开行动车组,线路途经张店区、经开区、淄川区、博山区。改造后淄 (略) 走向 (略) 相同,由单线改为双线( (略) 部为三线),线路正线全长 点击查看>> 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淄博至南定段新建8.6km双线,既有单线实施电气化改造;南定至博山段沿既有线增建第二线 点击查看>> km,同步实施电气化改造。全线 (略) (略) 封闭和平改立工程,新建双线梁式特大桥1座,双线大桥1座,新建或改建框架中桥17座,新建或改建框架小桥19座,平改立框架中桥5座,平改立框架小桥8座,新建或改建框架涵洞83座,圆管涵30座,其他沿线的既有桥涵根据不同病害情况进行加固、修复。工程 (略) 9座,其中 (略) 5座(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4座(南定北、双杨、淄川南和博山北), (略) 外其余8座均办理客运业务。

一、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线位走向, (略) 、居民、湿地公园等敏感目标,从源头减轻项目建设对其影响。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生态恢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管。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和其它施工生产废水 (略) 置。 (略) (略) 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各站场污水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措施,经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纳入城市污 (略) 理。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略) 理设施等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三、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直接围挡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 (略) 、居民区等敏感点附近,尽量避免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设置必要的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确需夜间施工时将取得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落实运营期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和工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略) 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预留噪声、振动治理专项资金,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保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 (略) (略) 线两侧30m内振动超标的民居,根据实测结果及时进行工程搬迁。 (略) 两侧土地功能, (略) (略) 线两侧30m内区域严禁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略) (略) 线30-200m范围内尽量不作为居住用地,已规划为居住用地的,预留声屏障安装条件。各 (略) 、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扬尘的精细化管控。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不设置燃煤锅炉。 (略) 场不设置燃煤锅炉,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集中供热,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采用空调、电暖气等取暖。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设专人收集, (略) (略) 理;清理拆迁及施工营地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 (略) (略) 置。 (略) 生活垃圾定点收 (略) (略) 理;车站和货场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运;废机油、废蓄电池、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 (略) 理处置。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标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 (略) 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 (略) 理及防范能力。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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