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溪信江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溪信江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贵溪信 (略) :
你公司呈报的《贵溪信 (略) 年产10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 (略) 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了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020- 点击查看>> -29-03-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上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略) 址位于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 (略) 坐标为东经117°10′5.333″,北纬28°15′ 点击查看>> ″),租赁 (略) (略) 房及配套设施进行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1#厂房(生产塑胶地板)、2#厂房(生产胶轴)、3#、5#厂房(生产PVC塑料颗粒)、6#、7#、8#、9#、10#厂房(生产PP/PE塑料颗粒)、11#厂房(生产编织袋)等主体工程; (略) 理系统、 (略) 理系统、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库等贮运和环保工程;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办公楼、 (略) 理系统等利用现有。项目以吨包袋、水泥袋、蛇皮袋等原料,经分拣、水淋破碎、清洗、塑化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PP塑料颗粒(部分用于生产编织袋,部分外售);以废塑料包装薄膜等原料,经分拣、水淋破碎、清洗、塑化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PE塑料颗粒(部分用于生产编织袋,部分外售);以废电器外盒、废塑料胶轴等为原料,经分拣、干法破碎、塑化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PS/GPPS塑料颗粒(全部用于生产胶轴,不外售);以电线电缆皮等为原料,经分拣、干法破碎、塑化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PVC塑料颗粒(部分用于生产塑胶地板,部分外售);以自产PP/PE塑料颗粒、填充母料等为原料,经配料、拉丝、冷却、织带、复膜、缝纫、印刷(编织袋印刷比例占总产量的1%)等工序生产编织袋;以自产PS/GPPS塑料颗粒、色粉、增塑剂等为原料,经配料、注塑成型、冷却、裁剪等工序生产胶轴;以自产PVC塑料颗粒、稳定剂、增塑剂、填充母料等为原料,经配料、压延成型、冷却、裁剪等工序生产塑胶地板。项目形成1.67万t/aPP塑料颗粒、1.33万t/aPE塑料颗粒、2万t/aPVC塑料颗粒、2万t/a编织袋、1万t/a胶轴、2万t/a塑胶地板共10万吨塑料制品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16%。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 (略) 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破碎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略) (略) 理站(调节池+气浮机+絮凝沉淀池+A/O生化池)处理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分与经三 (略) 理的生活污水、 (略) 理的初期雨水应满足贵溪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一 (略) (略) 理,尾水应满足《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破碎粉尘、压延成型废气、塑化挤出废气、注塑成型废气、印刷废气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投料、破碎、投料、压延成型、塑化挤出、注塑成型、印刷等过程中散逸出的废气。1#厂房投料粉尘和2#、3#、5#、6#、7#厂房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1套布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排放;1#厂房压延成型废气、2#厂房塑化挤出废气及注塑成型废气和3#、5#、6#、7#厂房塑化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1套水喷淋+UV光解+活性 (略) 理后汇入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氯 点击查看>> 烯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苯 点击查看>> 烯、TVOC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塑料制品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相应标准要求。8#厂房、9#厂房、10#厂房塑化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分别采用3套UV光解+活性 (略) 理后通过3根15m排气筒(2#、3#、4#排气筒)排放,TVOC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塑料制品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相应标准值要求。11#厂房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1套布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5#排气筒)排放;拉丝废气、印刷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1套UV光解+活性 (略) 理后汇入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TVOC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塑料制品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相应标准值要求。通过选择密闭性较好的设备,采取加强车间通 (略) 区绿化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苯 点击查看>> 烯和TVOC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塑料制品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2中限值要求,氯化氢、氯 点击查看>> 烯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要求。项目1#、2#、3#、5#厂房周边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6#、7#、8#、9#、10#、11#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自于碎破机、输送机、喂料机、造粒机、裁切机、搅拌机、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加垫减震垫,厂房做好吸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UV紫外灯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拣废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废过滤网、边角料、沉淀池污泥、收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拣废料、沉淀池污泥、生活垃 (略) 门处理,收尘灰、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和废布袋交由供 (略) 理。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 (略) 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20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0平方米)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通过设置1座250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正常情况下保持空置状态,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 (略) 理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收集泄漏的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放。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 (略) 门审批。
(六)总量控制。本批复项目投产后应满足《贵溪信 (略) 年产10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172吨/年,氨氮为0.017吨/年。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物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等要求。项目原料、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得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加强地下水监控,一旦出现异常,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八)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九)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 (略) 会监督。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你单 (略) 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二)环保竣工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 (略) 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内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 (略) 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鹰潭市贵 (略) 负责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执法。
鹰潭 (略)
2022年3月21日
贵溪信 (略) :
你公司呈报的《贵溪信 (略) 年产10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 (略) 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了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020- 点击查看>> -29-03-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上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略) 址位于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 (略) 坐标为东经117°10′5.333″,北纬28°15′ 点击查看>> ″),租赁 (略) (略) 房及配套设施进行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1#厂房(生产塑胶地板)、2#厂房(生产胶轴)、3#、5#厂房(生产PVC塑料颗粒)、6#、7#、8#、9#、10#厂房(生产PP/PE塑料颗粒)、11#厂房(生产编织袋)等主体工程; (略) 理系统、 (略) 理系统、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库等贮运和环保工程;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办公楼、 (略) 理系统等利用现有。项目以吨包袋、水泥袋、蛇皮袋等原料,经分拣、水淋破碎、清洗、塑化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PP塑料颗粒(部分用于生产编织袋,部分外售);以废塑料包装薄膜等原料,经分拣、水淋破碎、清洗、塑化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PE塑料颗粒(部分用于生产编织袋,部分外售);以废电器外盒、废塑料胶轴等为原料,经分拣、干法破碎、塑化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PS/GPPS塑料颗粒(全部用于生产胶轴,不外售);以电线电缆皮等为原料,经分拣、干法破碎、塑化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PVC塑料颗粒(部分用于生产塑胶地板,部分外售);以自产PP/PE塑料颗粒、填充母料等为原料,经配料、拉丝、冷却、织带、复膜、缝纫、印刷(编织袋印刷比例占总产量的1%)等工序生产编织袋;以自产PS/GPPS塑料颗粒、色粉、增塑剂等为原料,经配料、注塑成型、冷却、裁剪等工序生产胶轴;以自产PVC塑料颗粒、稳定剂、增塑剂、填充母料等为原料,经配料、压延成型、冷却、裁剪等工序生产塑胶地板。项目形成1.67万t/aPP塑料颗粒、1.33万t/aPE塑料颗粒、2万t/aPVC塑料颗粒、2万t/a编织袋、1万t/a胶轴、2万t/a塑胶地板共10万吨塑料制品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16%。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 (略) 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破碎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略) (略) 理站(调节池+气浮机+絮凝沉淀池+A/O生化池)处理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分与经三 (略) 理的生活污水、 (略) 理的初期雨水应满足贵溪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一 (略) (略) 理,尾水应满足《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破碎粉尘、压延成型废气、塑化挤出废气、注塑成型废气、印刷废气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投料、破碎、投料、压延成型、塑化挤出、注塑成型、印刷等过程中散逸出的废气。1#厂房投料粉尘和2#、3#、5#、6#、7#厂房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1套布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排放;1#厂房压延成型废气、2#厂房塑化挤出废气及注塑成型废气和3#、5#、6#、7#厂房塑化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1套水喷淋+UV光解+活性 (略) 理后汇入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氯 点击查看>> 烯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苯 点击查看>> 烯、TVOC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塑料制品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相应标准要求。8#厂房、9#厂房、10#厂房塑化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分别采用3套UV光解+活性 (略) 理后通过3根15m排气筒(2#、3#、4#排气筒)排放,TVOC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塑料制品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相应标准值要求。11#厂房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1套布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5#排气筒)排放;拉丝废气、印刷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1套UV光解+活性 (略) 理后汇入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TVOC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塑料制品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相应标准值要求。通过选择密闭性较好的设备,采取加强车间通 (略) 区绿化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苯 点击查看>> 烯和TVOC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塑料制品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2中限值要求,氯化氢、氯 点击查看>> 烯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要求。项目1#、2#、3#、5#厂房周边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6#、7#、8#、9#、10#、11#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自于碎破机、输送机、喂料机、造粒机、裁切机、搅拌机、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加垫减震垫,厂房做好吸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UV紫外灯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拣废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废过滤网、边角料、沉淀池污泥、收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拣废料、沉淀池污泥、生活垃 (略) 门处理,收尘灰、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和废布袋交由供 (略) 理。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 (略) 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20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0平方米)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通过设置1座250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正常情况下保持空置状态,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 (略) 理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收集泄漏的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放。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 (略) 门审批。
(六)总量控制。本批复项目投产后应满足《贵溪信 (略) 年产10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172吨/年,氨氮为0.017吨/年。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物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等要求。项目原料、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得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加强地下水监控,一旦出现异常,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八)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九)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 (略) 会监督。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你单 (略) 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二)环保竣工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 (略) 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内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 (略) 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鹰潭市贵 (略) 负责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执法。
鹰潭 (略)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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