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双 (略) 委托乌鲁木齐毅青 (略) 承担“89团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 (略) )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89团汇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双 (略)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89 (略) 以西(东经82°23′ 点击查看>> ″、北纬44°53′ 点击查看>> ″)。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89团汇 (略) 建设项目
联系人:陶飞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毅青 (略)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四、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相关采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主要为木质托盘生产线、旋皮生产线和生物质颗粒生产线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原料装卸、运输、转移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食堂油烟。有组织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采用 (略) 遮挡的方法控制粉尘的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为60%)处理后达标排放。
(2) (略) 置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玻璃钢化粪池内暂存后,定期清运至博州博乐市 (略) (略) 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通过执行并落 (略) 置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略) 置措施可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针对运营期间产生噪声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是对产噪较大的设备基座进行固定以减振,通过封闭车间墙体或其他围挡设施隔声降噪,加强车辆管理、减速慢行以降低运输噪声。
(略) 述,通过执行并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以及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噪声实现达标排放,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 (略) 置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
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可返回生产线用作原料,不外排;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临时储存, (略) 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 (略) 理。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均不外排,采 (略) 置措施可行。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检索,本项目生产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及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乌鲁木齐毅青 (略)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