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电镀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怀化市电镀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31-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湖南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电子搬迁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作为 (略) 项目,于2012年由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予以批复(湘环评〔2012〕 (略) ),原项目自批复起一直未开工建设。2020年, (略) 重新筹划,由湖南 (略) 的子公司—— (略) 投资5.5亿元在湖南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与建 (略) 西北方向建设 (略)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于原项目环评获批后五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涉及相关要素的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 (略) 重新报批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根据环评报告书,本项目租用怀化市工业园区正鑫 (略) (略) 房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3平方米,包括3栋 (略) 相关要求设计 (略) 房、1栋办公楼、蒸汽供应区、统一供电区、压缩空 (略) 、纯水制备区、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 (略) 房北面地块(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略) 理站;本项目共布置13条生产线:镀铬生产线3条,镀锌生产线3条,镀铜生产线2条,镀金、镀银、镀镍、镀锡、镀镉生产线各1条,规划电镀面积年产能24万平方米。总量控制的重点重金属总量相较原项目实现减排。 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环评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和怀化 (略) 的预审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单位按照环 (略) 列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和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拟同意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电镀采用二级或三级逆流漂洗等节水方式,安装用水计量装置,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生产线,提升废水回用率,减少电镀废水的排放量。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确保各类工艺废水分 (略) 理,确 (略) 理设施、 (略) 理及中水回用系统、 (略) 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全厂含铬废水(镀铬后水洗废水、铬钝化后水洗含铬废水、铬酸雾净化塔废水、含铬退镀后水洗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含镉废水(镀镉后水洗废水、含镉退镀后水洗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含镍废水(镀镍后水洗废水、化镍后水洗废水、含镍退镀后水洗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含氰废水(镀金、镀银、镀氰铜的含氰废水、氰化氢废气净化塔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含铜废水(焦磷酸盐镀铜后水洗废水、含铜退镀后水洗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 (略) 理废水(脱脂废水、酸碱废水)及镀锌、镀锡后水洗废水、含锡退镀后水洗 (略) (略) 理系统。电镀废水须分 (略) 理,其他废水不得混入含铬、镉、镍、 (略) 理系统。含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2限值要求。各类工 (略) 理 (略) (略) 理及中 (略) 理,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2限值要求,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等级标准和怀化高新 (略) 理厂允许接纳的水质要求后,排入怀化高新 (略)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最终排入?水。本项目须按相关政策要求设置自动监控装置,在线监控数据与地 (略) 门实现数据传输。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 (略) 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环评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项目对废气分类收集、 (略) 理。酸性废气采用净化塔(中和法) (略) 理;铬酸雾废气采取净化系统(凝聚回收+中和法) (略) 理;镀金、镀银产生的氰化氢废气利用净化塔(二级吸收氧化法)处理,镀氰铜产生的氰化氢废气利用净化塔(一级吸收氧化法)处理;各废气最终通过3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恶臭、氨气、硫化氢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 (略) 理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废气基准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要求;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要求。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运输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管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南侧、西侧、北侧满足《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限值,厂界东侧满足《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限值。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厂区内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点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 (略) 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完善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电镀生产区合理设置围堰并做 (略) 理,厂区设置不小于8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不小于1000立方米的事故池,确保环境风险物质在事故风险、环保措施失效、管控措施漏洞等非正常情况下不直接进入周边水体。 (八)企业须及时依法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九)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0. 点击查看>> 吨/年,氨氮0. 点击查看>> 吨/年,总铬1.0912千克/年,总镉0.11千克/年,废气中氮氧化物0. 点击查看>> 吨/年,总铬0.0847千克/年,总量指标纳入当 (略) 门总量控制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 (略) )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4日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络公示,并在2021年12月4日和12月7日在《法治周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2022年3月4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31-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湖南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电子搬迁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作为 (略) 项目,于2012年由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予以批复(湘环评〔2012〕 (略) ),原项目自批复起一直未开工建设。2020年, (略) 重新筹划,由湖南 (略) 的子公司—— (略) 投资5.5亿元在湖南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与建 (略) 西北方向建设 (略)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于原项目环评获批后五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涉及相关要素的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 (略) 重新报批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根据环评报告书,本项目租用怀化市工业园区正鑫 (略) (略) 房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3平方米,包括3栋 (略) 相关要求设计 (略) 房、1栋办公楼、蒸汽供应区、统一供电区、压缩空 (略) 、纯水制备区、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 (略) 房北面地块(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略) 理站;本项目共布置13条生产线:镀铬生产线3条,镀锌生产线3条,镀铜生产线2条,镀金、镀银、镀镍、镀锡、镀镉生产线各1条,规划电镀面积年产能24万平方米。总量控制的重点重金属总量相较原项目实现减排。 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环评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和怀化 (略) 的预审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单位按照环 (略) 列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和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拟同意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电镀采用二级或三级逆流漂洗等节水方式,安装用水计量装置,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生产线,提升废水回用率,减少电镀废水的排放量。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确保各类工艺废水分 (略) 理,确 (略) 理设施、 (略) 理及中水回用系统、 (略) 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全厂含铬废水(镀铬后水洗废水、铬钝化后水洗含铬废水、铬酸雾净化塔废水、含铬退镀后水洗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含镉废水(镀镉后水洗废水、含镉退镀后水洗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含镍废水(镀镍后水洗废水、化镍后水洗废水、含镍退镀后水洗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含氰废水(镀金、镀银、镀氰铜的含氰废水、氰化氢废气净化塔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含铜废水(焦磷酸盐镀铜后水洗废水、含铜退镀后水洗废水)进入 (略) 理系统, (略) 理废水(脱脂废水、酸碱废水)及镀锌、镀锡后水洗废水、含锡退镀后水洗 (略) (略) 理系统。电镀废水须分 (略) 理,其他废水不得混入含铬、镉、镍、 (略) 理系统。含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2限值要求。各类工 (略) 理 (略) (略) 理及中 (略) 理,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2限值要求,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等级标准和怀化高新 (略) 理厂允许接纳的水质要求后,排入怀化高新 (略)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最终排入?水。本项目须按相关政策要求设置自动监控装置,在线监控数据与地 (略) 门实现数据传输。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 (略) 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环评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项目对废气分类收集、 (略) 理。酸性废气采用净化塔(中和法) (略) 理;铬酸雾废气采取净化系统(凝聚回收+中和法) (略) 理;镀金、镀银产生的氰化氢废气利用净化塔(二级吸收氧化法)处理,镀氰铜产生的氰化氢废气利用净化塔(一级吸收氧化法)处理;各废气最终通过3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恶臭、氨气、硫化氢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 (略) 理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废气基准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要求;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要求。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运输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管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南侧、西侧、北侧满足《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限值,厂界东侧满足《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限值。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厂区内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点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 (略) 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完善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电镀生产区合理设置围堰并做 (略) 理,厂区设置不小于8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不小于1000立方米的事故池,确保环境风险物质在事故风险、环保措施失效、管控措施漏洞等非正常情况下不直接进入周边水体。 (八)企业须及时依法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九)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0. 点击查看>> 吨/年,氨氮0. 点击查看>> 吨/年,总铬1.0912千克/年,总镉0.11千克/年,废气中氮氧化物0. 点击查看>> 吨/年,总铬0.0847千克/年,总量指标纳入当 (略) 门总量控制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 (略) )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4日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络公示,并在2021年12月4日和12月7日在《法治周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2022年3月4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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