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京溪园兴豪塑料制品厂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11445200MB2D16956G/2021-00191
揭西县京溪园兴豪塑料制品厂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11445200MB2D16956G/2021-00191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 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市环(揭西)审〔2021〕 (略) 关于揭西县京溪园镇兴 (略) 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2021年9月6日 | 通过 | 揭西县京溪园兴 (略) | 京溪园镇第一工业园区第一界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 (略) 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传真:0663- 点击查看>>
附件:
1.揭市环(揭西)审〔2021〕 (略) 关于揭西县京溪园镇兴 (略) 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 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市环(揭西)审〔2021〕 (略) 关于揭西县京溪园镇兴 (略) 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2021年9月6日 | 通过 | 揭西县京溪园兴 (略) | 京溪园镇第一工业园区第一界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 (略) 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传真:0663- 点击查看>>
附件:
1.揭市环(揭西)审〔2021〕 (略) 关于揭西县京溪园镇兴 (略) 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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